“你公司呢?之前不是说做的挺好的?怎么忽然就回国了?”先填饱了肚子后,常彬便先问道。
“唉,别提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市场环境不好,再加上识人不明,啧啧,人心呐!”自成喝了口酒,扶了下眼镜,摊手以一副无奈地表情说道:“哎,折腾了这么多年,最后两手空空,一事无成,只好回来继承亿万家产了……”
向坤和常彬以前就知道自成家里很有钱,有好多家超市,好像还涉足房地产领域,所以当初他出国前,总是拿这句话来打趣他,说他要是在国外混不下去,就只好回来继承亿万家产了。
不过老实说,向坤和自成一起上了四年大学,真看不出来这哥们是亿万家产的富二代,一样和他们住了四年宿舍,用的笔记本是和他一块买的神船,通宵玩游戏的时候也是一块吃泡面,出行的时候也是和他们一起挤地铁、公交,和想象中那开跑车载名模,全身名牌气质超然的二代小哥相差甚远。不过自成也并不小气,一起吃饭的时候倒是总是抢着第一个买单,也经常默默给宿舍添些东西。
“回来也好,其实现在国内的机会比国外多,项目找对了,发展比你在美国更好,加上还有家里的支持。”向坤也在旁边说道。
自成却是摇头:“不折腾了,反正就是听家里的安排吧,我老头说想搞无人超市,和我学的东西也有那么些相关,所以让我去负责。阿土,我听阿彬说你之前的公司关了?如果还没安排新工作,来帮我怎么样?我现在就是个光杆司令,愁得狠呐……”
常彬笑道:“他心心念念要留在这座城市,怎么可能跟你去,他的工作你就放心吧,只要他歇够了,我随时能给他安排好工作。”
向坤知道两个朋友都在为自己考虑,心下有些感动,想了一下,还是说道:“我想着过一段就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啊?”常彬刚言辞凿凿地说向坤心心念念要留在这座城市,立马被打脸,有些惊疑地说道:“你不是吧,遇到这点挫折就灰心丧气了?这不像你啊?你学的专业,回你们老家能有什么发展?IT行业又不是像自成他们做零售,哪座城市都可以。而且你不是和……”他本来想说向坤和唐宝娜不是发展得不错么,但想到向坤既然说要回老家,就已经表明了对两人发展的态度了,便没有再多说,准备回头再找个时间问问具体情况。
向坤说道:“不做互联网了,我准备开个养殖场,养养鸡、鸭、鹅、兔什么的。”
常彬和自成都是目瞪口呆,这和他们印象里的向坤完全不一样啊,他们印象里的向坤,对前沿科技,对大城市,一向是充满了向往的,可从来不是这种田园生活、返璞归真的流派啊。
难道之前工作七年的公司倒闭,真的对他打击那么大?
不过他们也知道向坤一向很执拗,做出的决定别人很难改变,也没有再多劝,两人对视一眼,都准备回头再找机会问问。
于是接下来的话题就转到了他们大学时的生活,对此自成最大的一句感慨就是:“奶奶的,大学最后悔的事,就是没能好好谈一场恋爱!”
向坤点头,表示附议。工作以后,再要谈恋爱,很多时候确实已经没了读书时那种单纯和纯粹,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他也经常想着,要是自己大学的时候就谈了个女朋友,毕业后没多久就结婚了会这么样?唔,然后遇到变异成吸血鬼这事,那位妻子会怎么做?应该不会把自己举报了吧……
常彬对两人的言论表示不屑,鄙视道:“得了吧你们,大学的时候我带你们参加过多少次美术系、外语系的活动了?多少次带你们去帮学妹们装电脑、修电脑,你们倒好,真特么就是专心地装电脑修电脑了,人家要请你们吃饭感谢,你们俩是怎么回复的?晚上公会活动,改天吧……”
相比起向坤和自成,剑眉星目的常彬明显是个大帅哥,而且也比他们俩都会说话,大一的时候就和很多其他系的人认识,后来更是和很多学姐学妹们都关系很好,打成一片。
向坤和自成无言对视,好像真是这样,大学的时候他们不是玩魔兽,就是一起搞些乱七八糟没什么鸟用的小程序。
回想大学做过的最大的事情,貌似就是带领公会拿下了某版本他们那服务器某个最终BOSS的首杀……
“自成,你去美国,没有找个金发美女当女友么?按理说你这又是高材生,又是当老板,应该很容易有妹纸喜欢嘛!”常彬又问道。
自成喝了一小口啤酒,推了下眼镜,抿了抿嘴道:“那是,在啊美利坚,兄弟我也是混得相当不错的,什么金发大妞、南美辣妹、黑人娇娃,我都和她们谈笑风生……”
“谁要听你什么谈笑风生,你就说有没有和她们建立深厚友谊!”向坤笑着打断道。
自成一脸认真地盯着向坤:“我是个爱国青年,我喜欢我们自己国家的妹纸,所以虽然美利坚的妹纸们对我各种糖衣炮弹,但我依然坚持住了自己的原则,没有被她们腐蚀。”
常彬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笑着点了点胖子:“你不会到国外了,还不敢单独和妹纸说话吧?”
自成瞪他:“怎么可能!我公司就有十几个妹纸!算了,一会吃完饭,咱们去个酒吧,我证明给你看,我现在搭讪能力超强……”
不过吃完饭后,常彬接到未婚妻王涵的电话,好像是有事需要他回去一趟,于是把车钥匙留给了向坤,让他陪自成去玩,自己则打出租车回去。
向坤载着自成去了一家常彬推荐的酒吧,说是环境很不错,相对没那么吵闹,而且经常会有附近高校的妹纸过去。
进入酒吧后,向坤确实觉得这里的环境相比起他印象里的酒吧而言,要安静了不少,虽然人不少,但除了一位驻唱女歌手在唱着齐秦的《往事随风》,旁边并没有什么吆五喝六的吵闹声。
自成要了一杯无酒精的鸡尾酒,而向坤则要了一杯苏打水……
不一会,一位打扮时髦、栗色头发中挑染一丝紫发的漂亮女孩走了过来,问他们要不要请她喝一杯。
向坤本以为自成会果断答应,没想到他却是笑着摇头:“我们老同学很久没见了,想自己聊聊,不好意思。”
女孩笑笑,毫不介意地走开。
向坤奇道:“你不是说要来酒吧证明你在阿美利坚修炼的成果么?怎么这就拒绝了?”
自成挑了下眉:“那是酒托,她是看着钱的面子来和咱们聊天的,这种没有意思,我们要真正思想和思想、灵魂和灵魂的交流。”
向坤笑道:“不错嘛,果然有长进,一眼就能认出酒托?”他自然知道那女孩是酒托,刚进酒吧就知道了,因为他直接听到了酒保对那女孩的低声吩咐。
自成扶了下眼镜:“这不明摆着么?咱们俩一个四眼肥仔,一个四眼光头,怎么可能会有正常妹纸过来主动搭讪……”
“……”向坤竟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
在驻唱女歌手又唱完一首老歌后,自成用手肘碰了碰向坤,低声说道:“十点钟方向,两个妹纸,8分。”
向坤顺着他说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两个坐在小圆桌边的女孩,看起来都是二十多岁的样子,一个齐耳短发,皮肤肤色略深,看着似乎是经常进行户外运动,另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翠绿色连衣长裙,有一股子书卷气。
从这个角度,向坤只能看到眼镜女孩的长相,以及短发女孩的半个侧颜,确实都挺清秀好看的。
“上吧,上去搭话吧,你好歹也是海龟和当过CEO的人呐?展现一点王霸之气啊!”向坤笑着催道。
自成却是皱眉喝了一口他的无酒精鸡尾酒,犹豫了一会,然后对向坤说道:“你说我过去,是不是先介绍自己?‘两位小姐晚上好,我是刚从美国回来的托马斯刘?’呃,不好,好像现在国内要称呼‘小姐姐’,不能称呼‘小姐’,托马斯刘也有些太装逼了,直接说刘闯……”
看着在那嘀嘀咕咕的自成,向坤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是酒劲退了,依然还是自己以前认识的自成啊,去国外几年后,仍是“初心不变”。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边的两个妹纸,然后将自成揽过来,低声说了几分钟。
听向坤说完后,自成扶了下眼镜,眨巴眨巴眼睛,满脸怀疑地看着好友:“你这能行么?不会话没说完就被赶回来吧?”
“不试试怎么知道?放心,绝对比你自己想的那套有用。”向坤说道。
“你和我一起过去?”
“你要不去我就载你回酒店睡觉。”
“行行,妈蛋,大不了被骂神经病……”
自成向那两个女孩走过去后,向坤的目光没有紧随,但那边的声音却都清晰地传入耳内。
“两位小姐姐,冒昧打扰一下,我姓刘,叫刘闯,是做连锁超市的,不过我还有个身份,是茅山第一百一十三代的俗家弟子,比较擅长看相。我刚无意中看到这位小姐姐,好像遇到了什么难题……
“我知道我这话听起来有点像骗子,不过你们可以先听我通过面相得出两位的信息,如果说错了,那我立马就走……
“这位短发的小姐姐,应该刚从国外回来,嗯,回来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周,巧了,我也刚从国外回来没多久,不过以我的计算,你应该从欧洲回来,和我去的不是一个国家……
“这位和我一样戴眼镜的小姐姐,是**大学的学生,嗯,是研究生。我看你的面相,应该是天蝎座。而短发小姐姐,是狮子座……
“两位小姐姐虽然追求者很多,但现在都还是单身……
“从你们的面色气象来看,晚上吃的是火锅?啧啧,这个天气吃火锅,两位小姐姐好雅兴。”
向坤听到这里,已经感觉到自成在两位妹纸身边坐下来,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些话自然是他教自成说的,他从进入这家酒吧开始,这段时间养成的习惯,就让他感官能力全速开动,不自觉地收集周围人的各种信息。
像那两个妹纸,他听到了她们之间的交谈,有提到短发妹纸4号刚从英国回来,有提到上个月生日的时候,有个追她的男生在她生日party上带着一堆玫瑰来表白,被她推下了游泳池。眼镜妹纸则表示她下个月过生日,让短发妹纸过来一起吃顿饭,并且说到了最近要搬出研究生宿舍,在学校外面找房子,而学校名正是酒吧附近的**学校。
由此向坤便便根据这些交谈,推知了这两位妹纸的信息。当然,上个月生日,除了是狮子座外,也有可能是处女座,但狮子座有22天,处女座只有9天,概率而言选前者,猜眼镜妹纸天蝎座亦是同理。如果猜错的话……那自成兄就只好说自己学艺不精了。
至于她们晚饭吃的什么,则是从她们身上的味道来判断了。
向坤本来以为有这一套“组合拳”进行开路,自成应该能和那两位小姐姐聊很久了,没想到没一会,自成就被两位小姐姐问得招架不住,直接一指在吧台边喝苏打水看手机的向坤:“那些都是我朋友告诉我的,他……他会算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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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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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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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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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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