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向坤本来的打算是晚上先去探一下那发帖者所说的树,确定下他当时看到的是不是那只巨型猫头鹰,让载他来的车等一会,晚上到附近的镇上找个酒店或旅馆休息一晚,明天再进山搜索。
但是天暗下来后,向坤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在夜里的视觉能力出现了大幅的提升或者说变异。
在光线微弱的时候,他可以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模式下,就好像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原本已经昏暗的环境,会瞬间变得清晰无比,甚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晰。
但这模式下看到的景物,又和正常情况的不同,因为没有色彩,整个世界就像黑白组成,或者确切地说,应该是不同程度的明、暗组成,但这种模式,却可以让他很清楚地判断正在移动的物体以及距离。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视觉提升了,这是完全地多了一种新的模式。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训练、影响变异方向的原因,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他看过资料,猫途鹰的夜视能力可是非常强的。
而有了这个能力,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能力,很多事情就不是必须要白天才能做了。
所以到了地方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回去了。
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到城市去打工或读书去了,留守的大多是老人。村里没有路灯,除非有什么热闹,否则休息的都很早,路上不会有很多人。
所以向坤没有受到任何打扰,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虽然向坤此前从来没有爬过树,但相对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这自然不是什么问题。
三下五除二上了树后,向坤切换到了正常的视觉模式,然后打开手电,仔细检查那发帖者说的“人影”大概所处的位置。
倒不是说用夜视模式就看不清,但有些痕迹,还是需要色彩分辨能力,在强光下更容易看出细节来。
在树上窸窸窣窣地找了二十几分钟后,向坤果然找到了爪印。
他知道如果那个发帖者一个月前看到的树上人影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话,那以其体重,加上变大、锋利的爪子,肯定会留下比较深的爪印,而且肯定会在比较粗的横枝上。
一个月的时间,猫头鹰的气味已经消散,但爪印却依然残留。
找到爪印后,向坤精神一振,自己的分析判断和第一直觉并没有错,这一路并没有白跑。
向坤从树上下来后,拿出手机,调出地图APP,在上面观察起这村子周边的情况。
事实上,在来的路上,向坤就已经做过调查了,这村子虽然在山上,但远远称不上是深山,离最近的镇子只要四十多分钟的车程,路况也说不上糟糕,车来车往并不少,这里顶多只是那只猫头鹰离开原本栖息地后的途经落脚点而已。
别说现在根本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就算有,向坤也不可能从这里就开始循味追踪。
地图上,这村子往东面和南面都是越来越多的平原和城市,越来越繁华。
往北面有一座大山,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城镇。
只有往西,越往西,山林就越多、越密,开发度就越低,一直深入到邻省境内。
向坤推测,那只猫头鹰之前生活的地方,应该就是在那一带。
他也没有在附近多留,没有先找地方休息一晚,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如果是野外生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摇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基本的必备品都没有。
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却是足够了。
事实上因为刚刚发现的夜视能力,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手电筒。
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路莽,经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或是登上其他高点,视野较好的地方,四下观察。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景物,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足迹和栖息地,寻找它留下的任何痕迹。
……
8月16日下午两点,一个光头背包客在环山公路上飞速狂奔着。
他并不只是在公路上跑,在经过一些拐弯的时候,甚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上下的高度至少超过两层楼高,但那光头落下来后在路上一滚就卸掉力,继续全力狂奔。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很吃惊,不仅吃惊于那光头的奔跑速度、从那么高的地方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居然赤着双脚。
这个光头自然就是向坤了,在孤身一人进入深山后第五天,他决定结束这段旅程回家了。
虽然满打满算,向坤在山里的时间只有四天半,差不多110个小时。但他和普通人不同,他这110个小时基本就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不管白天黑夜,始终在不停地移动。不需要寻找食物、做饭,不需要休息、睡觉,甚至不需要找地方拉撒。所以他这四天半时间的实际利用率,可能比普通人十五天都来得强。
所以他连鞋子都走烂掉了,衣服背包里带了替换的,鞋子却没有办法。只能是一双真皮肉脚走天下,最开始没走多久就双脚血肉模糊,擦破磕伤无数,不过反正恢复能力强,也没多在意,就当是做创伤恢复的针对性训练了。
这四天半,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痕迹,大多是在各种地方残留下的爪印,甚至根据那些记忆画面,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上面留下的痕迹也显示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怕的杀伤力。
还找到了那只猫头鹰变异后的窝——在悬崖壁上的一个岩洞。
向坤也确定猫头鹰变异之前捕猎和生存的范围,很多景物都和那他所获得的那些记忆画面相互对应。
可惜并没有找到任何那只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的线索。
除此外,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虽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付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动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单的。
向坤主要还是为了尝试一些这些野物的鲜血,和菜市场买的蓄养的禽、畜有什么的区别,全都是微微舔了一口,没敢多尝,以免摄入太多血液后,进入睡眠状态。
得到的结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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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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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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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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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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