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触的工作都不太适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样如此。
不过向坤也不是就没办法了,他四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这几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干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数时间也没有花在休闲娱乐或风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术的学习上——本来是想着公司发展甚至上市后,他可能会有更大的担子。
没法去应聘、上班,但在家里接一些外包的单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他其实也有这个门路。
虽然收入肯定不稳定,但至少时间可以相对自由,也不用与人长时间接触,是现在比较好的选择。
几轮变异之后,他不仅身体机能变强了很多,整个人的思维速度、记忆能力,也比之前要强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
以前或许需要50个小时才能干完的工作,现在在他保持全神贯注、精神高度集中、连续工作的状态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而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连续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并没有马上开始着手接单子,因为从上周末跟着唐宝娜去远足了一趟回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工资相对整个行业而言,可以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工作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工资,而是公司的期权。
公司GG了以后,期权什么的自然就是废纸了,七年的目标一下被咔嚓斩掉。不过和公司里大部分员工不太一样的是,他平常基本没什么多余花费,这七年里赚下的工资基本都在那外环买下的房子上了。
外环的房子比不上内环那么值钱,涨的也没那么快,但从他买下房子后到现在,几年时间,也已经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涨幅。
现在把房子卖掉,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小胖妞瘪了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了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糖果,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原来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向坤笑着点头道。
小胖妞连连点头:“嗯嗯,我会照顾你的。”
在自己房子里的第一晚,向坤没有立刻出去熟悉附近的情况,而是躺在自家阳台上,安静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
在买下这套房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当自己搬进来住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那时他的设想中,当他住进来的时候,这套房子应当是已经按照他的想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主人。
甚至在那设想中,他所住的房子,也未必是这一套,可能是套视野开阔的江景高层,可能是地处核心地段的学区房,也可能是幽静高端的独栋别墅。
那曾经是他不多的闲暇时间里,最常出现的YY。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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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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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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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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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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