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这一点向坤在这次嗅觉大幅提升后,感受更为清楚。
不过他今天晚上才刚醒来几个小时,对于各种气味的分辨还很生疏,之前在犯罪现场,他就曾经想过,能不能找到行凶者的气味,然后循味追踪。
但向坤缺少嗅源,当时那行凶者应该离开不久,现场还有残留味道,不过他没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来,或者说有太多个选项,没有办法确定。
警察来了后,现场人多起来,自然更难追踪了。
不过向坤之前靠着强大的听力,听到了警察间的交谈,知道凶器还没有找到。
凶器上应该沾有被害人的鲜血,在现场来看,并没有发现用来擦拭刀刃上血迹的东西,所以那凶器上的血液应该还残留着,没来得及处理,或者擦拭后的纸、布也还在行凶者身上。
向坤于是萌生了一个想法,想看看自己能否通过对血液气味的追踪,找到那行凶者或是凶器。
受害者血液味道最浓的方向,自然就是之前的犯罪现场了。
但向坤不会返回那里,而是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按他的判断,他看到受害者的时候,行凶者离开不会超过三分钟。
而向坤在闻到鲜血气味之前,并没有见到可疑的人物,也没有听到的慌张奔走的脚步,显然那行凶者伤人后逃离的方向,不会是他这边。
排除掉一边后,那行凶者还有两条路可以走,但其中一条巷道直通到外面的主干道,那边很热闹,这个时间段依然有不少行人,而且监控摄像头也不少,很容易就被定位。
按照那行凶者没有直接在ATM门口动手,而是尾随到比较偏僻的地方再下手的风格来看,应该不会往那边去。
所以向坤便选择了剩下的那条路,一路梭巡而去。
不过他基本没法按着受害者血液的气味追踪,因为那么做的话,肯定还是往犯罪现场的方向而去。
向坤倒也并不气馁,反正他本来也没有将抓到行凶者当成自己的任务或责任,只是尝试地练习一下嗅觉的追踪能力而已。
向坤把自己想象成那行凶者,每到路口时,都几乎是下意识地选择一边继续前进。
如此走了很远,犯罪现场留下血液的气味已经十分微弱,向坤也几乎要放弃追踪的时候,忽然一丝极淡的、“熟悉”的气味,夹杂在各种浓厚的、混杂的气味之中,被他嗅到。
向坤立时精神一振,这气味就是那被害者的血液气味,虽然淡到几乎消散,但它的来源方向,和犯罪现场的方向不同,也就是说,他很可找到目标了。
循着味道,向坤来来回回走了十几分钟,终于确定了那血液气味的源头在一个开放式的垃圾箱里。
那垃圾箱显然是给附近居民扔生活垃圾的,有些装厨余的垃圾袋破开,里面的汤汤水水、食物残渣到处都是,一走近,各种刺鼻味道汹涌袭来,特别是现在向坤嗅觉增强了许多后,更是煎熬。
他必须得保持着注意力的集中,才能始终锁定那丝丝被害者的血液气味。
看着上面满是苍蝇盘绕的垃圾箱,向坤不由得有些犹豫,自己又没有义务追查嫌犯,干嘛要去翻垃圾箱?
但犹豫了一会,他还是想看看,自己追踪的目标到底对不对,到底是不是沾有那受害者血液的东西,会不会是凶器?
向坤叹了口气,凑上前将垃圾箱上的苍蝇赶走,然后开始俯身翻找。
没多久,向坤就找到了沾着受害者血迹的东西,并不是凶器,而是一双带血的棉纱手套。
向坤没有直接用自己的手拿,从边上扯了片熟料袋捏住手套,拿起来凑到鼻子边闻了一下,一股子夹杂着各种类型的臭味熏得他连打了三个喷嚏。
不过他还是从这股子臭味中,敏锐的捕捉到了那一丝人的味道。
那是手上的汗腺、皮脂腺等各种皮肤腺体的分泌物,闷在的手套内,这股子气味并没那么容易消散。
至于受害者血液的味道,那自是不必说,哪怕不用闻的,直接用肉眼都能看到手套上沾满的血迹了。
向坤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告诉陈警官手套的位置,但最后想了想,还是把手套再扔回了垃圾箱,也没有给陈警官打电话,实在是借口不好找。
而且他觉得,以警察的搜索力度,应该很快也会找到这边来。
当然,希望那时候这垃圾箱还没被环卫工清掉。
虽然得到了那行凶者的气味,但向坤在附近转了几圈后,却始终一无所获。在城市里,不论声音还是气味,都有太多的干扰。
第二天,向坤用陈警官给的号码加了他的微信,询问了一下案情的进展。
他本来并不太抱希望,因为他知道警察一般是不会向外透露正在调查的案件进度的,但没想到的是,陈警官直接给他发来了一张照片。
警方的查案效率,比向坤想象的还要快得多,就一晚上,已经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
按陈警官的说法,那嫌疑人今年三月份刚刚刑满释放,四月份到了本市,没想到几个月后就又犯下了大案——昨晚那被捅伤的受害人,经抢救无效,已经于凌晨过世了。
嫌疑人的照片和资料已经发给了车站、机场和各个酒店、旅社,稍晚的时候本地的电视台也会放出通缉的新闻,落网可以说是时间问题。
陈警官也交代向坤,如果有看到那嫌疑人的话,不要冲动,打电话报警,或是直接打给他都可以。
在向坤看来,那嫌疑人基本上已经预定牢饭了,如今这时代,摄像头遍布,到处都要实名认证,都要身份证开道,更何况背了命案,现在肯定有大量警力都投入在追捕他上面。
既然这样,向坤也就没想着根据他得到的嫌犯气味去追踪了,毕竟这是一座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在没有确定范围的情况下,想靠气味去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让向坤没有想到的是,在那嫌犯落网之前,居然先被他给遇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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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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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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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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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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