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周子旺身上的伤好了个八九不离十,两人方才出谷而去。
虽说胡青牛给明教中的人治病分文不取,但实际上,如果你身上真的分文没有也就罢了,要真是有偌大的家业,别人救了你一条性命,你也不好意思分文不给。
周子旺跟胡青牛相熟。
也知道自己这朋友对钱财看的很淡。
所以他也没给钱财。
而是让自己的手下,直接赶来了十辆大车,其中八辆是米粮,剩下的一辆则是腊肉火腿之类不容易坏的食物。
这谷里就只有十岁的苏信跟胡青牛居住,苏信的年纪还小,之前谷里的粮食吃完了,也都是胡青牛出谷去采购。
现在胡青牛看到周子旺替自己运来了这么多吃食,他也就没拒绝,直接收下了。
反正他知道周子旺是地方豪强。
只是部曲门客就养着上千。
根本不差这点钱。
而且看这十车的数量,恐怕自己跟自己那个才十岁的徒弟,两三年都吃不完,倒是省下了自己出谷采购的麻烦。
胡青牛自然乐得轻松。
而且在他想来。
等这十车食物吃完,大概苏信也差不多十三四岁了。
这几年自己把武功教给他,练上个两三年,寻常不会武功的壮汉三五个也不是他的对手。
到了那时,自己便可以让这徒弟出谷采购。
自己也就清闲了。
师有事,弟子服其劳,本就理所应当嘛。
常遇春是一个极豪爽,极乐意交朋友的人,而苏信也有意结交,没多少功夫,他们俩人的关系就熟络了起来。
在这几日里,他看到苏信会时常练习江湖上流传甚广的神拳散手。
而且苏信打的极为精熟,显然是已经练了不少时日。
下过一番苦功。
不过常遇春觉得这套武功太过简陋,在江湖上有些拿不出手。
他本想教苏信一套更好的拳法。
但又想到苏信是胡青牛胡师叔的弟子,而胡师叔的武功比他可高的多,既然胡师叔都没说什么,他去说,倒是有些班门弄斧了。
想了一下。
他除了武功之外,其余的东西也不会,只有骑马射箭的功夫最拿得出手。
索性便教起了苏信射箭。
常遇春两条臂膀比常人要长出一截,这样的体型最适合练习射箭,而他又是天生神力,能开三石的强弓。
而常遇春的箭法也果真了得,百步之内,箭如连珠,几乎是例无虚发。
而且射出的箭矢劲力极强,木头做的靶子,都能轻易的一穿而过,苏信估摸着,就凭着这弓的劲力,哪怕是对方穿着铁甲,恐怕也能射穿。
只要拉开距离,那以常遇春的射术,哪怕是对阵武功高过他不少的,恐怕都能一箭射死。
要是常遇春能练一身深厚内力,将自身的内力附着在这箭上。
射出的箭矢恐怕会有穿云裂石之威。
苏信不由得想起了郭靖。
可惜常遇春没有郭靖的运气,没那么大的机缘练就一身天下无敌的武功。
话说回来。
苏信年纪还小,自然是拉不开常遇春的那张三石的强弓。
不用说他,天底下不用内功,能拉开的都不多。
更不用说连珠如雨了。
常遇春只得给了苏信一张一石的硬弓。
这是他骑马时用的。
人骑马时双脚离地,能使上的力气比站在地上小很多,所以用的弓劲力也小。
苏信这一年多来,练习神拳散手,力气增长了不少,虽然因为年纪还小,身体底子不好的缘故,还开不了这张一石的硬弓,但常遇春估摸着,再过个一年半载,也就能拉得开了。
况且再软的弓他也没有。
苏信在常遇春手把手的教导下,射箭倒也是学的似模似样。
最重要的是。
在他体内系统的面板上。
技能那一栏下面,又多出了一个弓箭Lv1的字样。
苏信自己学的也极其认真。
他主要想的是练好了箭术,平时便可以在蝴蝶谷周围的山林里打点野味吃。
这也是苏信的无奈之举。
这谷里平时吃的除了院子里自己种的一些时令的蔬菜之外,便是从外面买回来的腊肉跟米面。
虽说腊肉味道也不错。
但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哪怕山珍海味,也能吃腻。
这一年多来,他几乎天天吃的都是米饭腊肉,早就吃腻了。
之前听到常遇春要教自己射箭,苏信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他可是想去谷外面打猎想了好久了,只是因为他自己没什么打猎的经验,再加上年龄太小,力气也不够,据胡青牛说这山里有着不少虎豹豺狼,所以才一直没成行。
现在自己练上一手高超的箭术。
那在这山谷的附近打点猎物改善伙食,还不是轻而易举?
三天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在分别的时候。
常遇春倒是有些可惜的跟苏信说道:“没想到苏兄弟不仅学医的天分高,在射箭上,天分也这么高!可惜,要是苏兄弟再大上七八岁,便可以跟我出谷随我家主公去做一番好大的事业了!”
说到做一番大事的时候,常遇春的语气不由变得有些兴奋了起来。
但很快,他便又继续说道。
“只是三日太短了,这次主公回到袁州,便会干一番大事,这事少不得我,若非如此,我定要在这谷里待上几月,把我这一身弓马骑射,战阵杀敌的本事,尽数教给你!”
“这张软弓是我这几天临时做的,简陋是简陋了一点,但也算堪用,那张一石的弓你暂时拉不开,就先用这张弓练习吧!”
说完之后,常遇春便跟周子旺离开了。
虽然常遇春没说,他这次跟周子旺回去要去干一件什么大事,但算算时间的话。
大概便是周子旺在袁州起事的事了。
这事苏信了解的也不多。
他听说有这么一回事还是从原著里面知道的。
只知道这次起事最后失败,周子旺也兵败被杀,就连他唯一的儿子,也死在汉江渡船当中,而常遇春也被番僧打伤,也由此引出了原著剧情的一条主线。
倒不是苏信不提醒常遇春一下。
而是起事造反这事极为隐秘。
也极为敏感。
别人没跟你说,你也不好去问,否则的话平白的惹人怀疑。
况且就算自己跟对方说,你们这次起事必败又有什么意义?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童,他说的话,又哪里会有人听?
现在元朝气数未尽,只要周子旺敢起事,那定然只有败亡一途,无作他想。
更何况周子旺可不只是起事。
他连帝都称了。
这在元末乱世里可是取死之道,谁也救不回来。
至于常遇春说的什么自己天赋高之类的话,苏信也没放在心上,他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他无论是学医的天赋,还是武功的天赋,亦或者是这射箭的天赋,都算不上高。
平凡之人罢了。
只是自己体内有着系统,在系统的辅助之下,便能将这些转化为系统面板上的技能,而自己只需要不断的练习,便可以提升技能的级别而已。
与其说自己的天赋高,还不如说这系统的功能强大。
不过话也说回来。
这种只要不断努力就能让自己不断变强,而且几乎没有什么瓶颈的系统也是真的厉害,要是自己当初上学的时候有个这样的系统,只要学习就能肉眼看到自己水平提升。
那恐怕自己拿个竞赛金牌,考个清北状元,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当然,现在他也只能想想了。
又过了几日,在苏信把自己的神拳散手练到了Lv5(登堂入室)的级别,可以开启新手礼包第二阶段的奖励的时候。
胡青牛也把他自身的武功教给了苏信。
首先便是一套无名的内功。
据胡青牛所说,他们这一脉的祖师原本乃是前朝宫中的太医,汴梁城破之后,祖师从宫中秘藏偷了不少珍本古卷的医书,这套内功心法,便在那些偷来的医书当中。
这套内功心法似乎是某个前辈高人,专门为治病救人所创的内功。
用这门内功练出的内力,绵密如针。
这种真气最善刺穴。
如若将此种内力附着在金针上下针,效果更是成几何倍数的提升。
远胜其他内力。
还不止如此。
据这本无名秘籍上所说,这套内功练到最高境界,便可不凭依外物,能真气外放,聚气成针。
以这种真气之针用书中所载的秘法刺穴下针,哪怕人刚刚死去,也能起死回生,还阳一刻。
这秘法便叫做一刻还阳针。
这等手段,已经不似医术,更像是仙法了。
不过胡青牛也说,这内功心法自从祖师传下来,一两百多年,都没人能练到最高境界。
基本上已经认为这还阳针之说,是写这秘籍的那人在胡吹大气了。
人死不能复生,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人死都死了,哪里还能够还阳重生?
不用说一刻钟了,就算是一个弹指,那也是万万不能的。
还阳之说,荒谬绝伦。
不足取。
除了这门无名的内功心法之外,胡青牛还教给了苏信一门打穴的功夫。
名字叫做金针手。
这套打穴的手法必须要配合那无名内功修炼出的内力,以这种绵密如针的内力附加在手指之上,刺穴打穴,威力极大。
外家护身功夫,诸如十三太保横炼,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一刺就破。
如同朽木。
苏信听到自己师傅说,这无名心法练到最高境界,有起死还阳之能的时候,心中就是一动。
至于胡青牛说这还阳之说只是前人的胡吹大气荒谬绝伦他也没放在心上。
胡青牛见识少,没见过起死回生,苏信也不怪他。
毕竟他眼界有限。
看不到诸天。
但苏信可是知道,金庸武侠世界是真的有起死回生的武功的。
连城诀里的神照经便是。
狄云上吊半晌,早已气绝,都能让丁典用神照经给救的活蹦乱跳。
与此相比,还阳一刻根本算不得什么了。
苏信有着系统加身。
他是最不怕武功修炼上的瓶颈的。
再难修炼的武功,只要自己的经验够了,分分钟便可以突破。
无非是要花些时间罢了。
要是这起死回生,还阳一刻的内功是真的呢?一想到这里,苏信心里就无比的激动。
这可是起死回生啊!
尽管只有一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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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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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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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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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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