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靖看得很明白、想的也很清楚。
他比谁都希望他爸赶快醒过来,但是如果万一真的醒不过来的话……那不是白白耽误了耿静阿姨吗?
所以他今天才会突然这么一问的。
刘红杏一听,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喜欢并不能弥补人生所有的缺憾。
如果二哥真的醒不过来了,那就真的是耽误了耿静姐一辈子呀。
“你做的对,姑姑支持你!”
刘红杏揉了揉刘启靖的小脑袋瓜,然后从灶坑里面掏出了一个已经烤得焦焦了的土豆递给他说道。
“饿了吧,先吃个土豆填填肚子,一会儿马上就吃饭了。”
“我不饿,留给崽崽吧。”
刘红杏看着侄子咽了咽唾沫然后说不饿的样子,有些好笑。
“哎哟,吃你的吧,咱们家还差这一口粮食是怎么着?明儿个你奶奶就去赶集买粮食去了,咱有钱还能饿死不成?”
说完,刘红杏偷偷从自己兜里掏出来五块钱塞到了刘启靖兜里。
“你自己留着,平时自己买点儿什么东西用。”
“我不要,我爸说了不能要你的钱,你养崽崽也很辛苦的!”
“哎哟小屁孩儿,哪儿来那么多话呀,给你你就拿着吧,姑姑每个月还有工资呢!”
刘红杏看着最近瞬间长大的侄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给钱也是因为二哥没醒,启靖不能兜里没钱、没人照顾呀!
她这个做姑姑的到了眼下这种地步,势必就要偏心启靖一些了!
以前小靖是家里最调皮的孩子,可是这一连串事情的发生,让调皮的少年瞬间成长,这长大的代价着实是真的让人心疼呀……
第二天一大早,大家全部都各自分工,各自出发了。
刘翠花带着崽崽去赶大集买菜买粮食,而刘国富去找霍二叔商量盖房子的事情,剩下的刘国盛和刘红杏就推着小车去镇上,打算把他们家里剩下的东西搬一搬。
刘翠花带着崽崽开开心心的就去赶大集了,这大集她们都好久没来了,自打搬家去了镇上这边儿就再也没来过。
而且前一阵子闹水灾,所以听说这大集也停了好久,今儿个是头一回开集呢!
崽崽开心的不得了,她都好久没有赶鸡啦!
唔突然有点想鹅鹅了……也不知道她肿么样了……
“我们先去买肉吧,这两天都没吃肉,是不是馋了呀小花猫?”
作为兜里有子儿手里有钱的人,刘翠花现在跟以前可不一样了!
以前买东西还想着精打细算,她现在是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她连大洪水都淌过来两次了,还有什么可打算的?
而且她算是悟出来了,这人哪,你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嘎嘣一下没了!
所以还不如现在吃好喝好、活在当下呢!
刘翠花抱着崽崽就直奔了他们以前很熟的那个肉铺,也就是崽崽救了人家,避免老板被刀扎的那一家。
“哎哟我们崽崽来啦,快来大姐!今儿个肉特别好,这是我刚从屠户手里收过来的!新鲜着呢!”
肉铺老板刀和磨刀石唰的一下一磨,发出的声音忍不住的让崽崽缩了缩小脖子。
“崽崽你想吃红烧肉还是想吃排骨?”
但是还来不及撒娇说害怕,崽崽就面临着这人生最艰难的抉择了!
“唔……我想先吃红烧肉再吃排骨~”
聪明的崽崽当然是选择两个都要辣!
刘翠花差点没被笑死,她就知道这种问题问她们家这小馋猫是问不出结果的!
不过既然孩子想吃那就都买了吧,反正也不差这点儿~
“那就先给我砍这一大块排骨,然后再称5斤五花肉,你这儿有猪尾巴吗?”
“有啊,我收了一整头猪呢,哪儿都有!”
“行,那就把猪尾巴也给我称上!”
刘翠花想把猪尾巴跟排骨一起炖了。
她家那些个能吃的还都挺喜欢吃猪尾巴的,买了回去给他们吃挺好,这玩意儿又便宜又好吃。
结果没有想到怀里的小肉墩,突然发出了一声惊恐的疑问!
“为什么要吃尾巴吖?”
崽崽一脸害怕的试图想用自己的小短手摸摸自己屁股上现在不存在的尾巴!
为什么要吃尾巴吖!尾巴那么可爱还可以玩哒,为什么要吃它吖!没有尾巴好丑的!
而且吃尾巴,应该要咬下来叭?那不会很痛嘛?
崽崽想想就觉得屁屁痛,于是皱巴着小肉脸儿一脸痛苦的跟姥姥说道。
“不要吃尾巴叭,尾巴好可爱的,而且吃了会痛痛……”
“尾巴很香的哦,跟排骨炖在一起,软软烂烂的,超级好吃!姥姥给你做成红烧的、甜甜的,你肯定会喜欢的~”
“甜甜的?真的好吃咩?”
“对呀~”
虽然不知道她们家崽崽为什么突然那么害怕吃尾巴,但是刘翠花很会顺毛哄,她们家崽崽也很好哄。
几句话,就把一个害怕吃尾巴的人类幼崽变成了期待回家吃红烧猪尾巴的人类幼崽~
刘翠花又在大集上买了很多的菜和粮食,然后这才大包小包的回了家。
等她到家的时候,刘国富已经在家跟高老大夫开始唠嗑了。
一看到她拎着那么多东西走进来,刘国富赶紧把亲妈手里的东西接了过来,还顺道把崽崽手里拎着的一小兜橘子拿了过来。
“哎哟我天呀,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早知道你买的这么多我就跟你一起去了。”
“我又不是七老八十走不动了,我让你陪我去干啥?碍手碍脚的。”
刘国富:……
他就知道,他一定是这个家多余出来的那个人!
刘翠花歇都没歇,就开始把自己买回来的东西分类归好,然后把晚上要做的肉和菜拿了出来。
一边用火小心烤着红烧肉皮上的猪毛一边问道。
“你那房子的事儿问的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开始弄呀?”
“我都问好了,他说最近天气挺好的,正好也是春天,盖房子最合适不过了,如果咱们觉得行的话,他明天就去找人,后天应该就能过来人开始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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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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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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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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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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