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家里啥都有,我家里东西大部分都没拿过来,所以咱回去也不用拿太多东西,家里的菜能拿的就拿走,拿不走的就给隔壁李叔吃吧,他家应该没有太多东西。”
儿媳妇一提起这个,刘翠花才想起来她和李建华搭伙吃饭的事儿,于是匆匆忙忙抱着崽崽就往隔壁跑。
“李大哥,这雨眼瞅着越下越大了,我们决定要回清水村避一避,你要不跟我们一起回去吧?我和红杏都有房子,你想住哪儿都成!”
刘翠花儿是个豪爽的性子,说好了一起搭伙吃饭过了这一关的,她咋能把人家自己扔在这儿呢!
反正家里也不缺房子住,就顺手都回去得了呗。
李建华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伸手指了指角落里已经打包好的两个手提兜说道。
“你这是就算不来呀,我也要去找你,咱们这儿确实是要闹灾了,下边的好几个镇子都已经淹了,眼瞅着就要到咱这儿了,我今天才接到的电话。”
一边儿归拢着桌面上散落的棋子,将他们一个一个装进小盒子里,李建华一边说道。
“就上回咱俩一起去卖兵符找的我那战友你记得吧?他消息灵,打电话通知我的,所以我打算带着明宇去京城了。”
“京城?”
刘翠花愣了一下,这李大哥咋突然之间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呀?
“我儿子儿媳妇单位是京城那边的,他们人常年不在嘛,所以在那儿分的房子也没人住,我在那边也不认识谁,所以才带着明宇回这儿的,但是前两天他们打电话说可能明年就要回京城那边常驻了,所以我就想着还不如就趁这次的事情搬回去算了。”
刘翠花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随即脸上出现了开心的表情。
“哎哟,那可太好了!这回我们明宇呀,也是有爸爸妈妈陪伴的孩子了!要不孩子多想她们呀,明宇又不爱说这些,我看的都直心疼!”
看了一眼,正在乒乒乓乓的李明宇房间,刘翠花脸上满满都是欣喜。
她是真喜欢明宇这孩子!聪明懂事儿又有礼貌,所以呀,也是真的为他高兴!
这边屋子里面的崽崽乖乖坐在床上,看着明宇哥哥拿着一个袋子不停的在收拾些什么东西,一脸的茫然。
“明宇哥哥,你在干什么吖?”
抱着明宇哥哥刚刚强行塞给她的小小的圆柱形枕头,崽崽有些懵呆呆的说道。
“为什么介里空了这么多吖?”
“我要走了。”
听到了崽崽的问题,李明宇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回头看着她,一脸认真的说道。
“我要回京城了,可能以后就不会再回来了……所以我要把你喜欢的和我喜欢的这些东西都送给你。”
“为什么要走吖?”
震惊到眼睛瞪得圆圆的,忍不住的鼻头泛酸,崽崽说话都忍不住的带了一丝哭腔。
为什么要离开呀?她好讨厌离开呀……
她喜欢的这些人就不能一直都在一起吗?
“我爸爸妈妈明年要回来了,所以爷爷说正好这次闹了水灾,我们就提前搬回BJ住,你不要哭,我们以后肯定会再见面的,你不是说要考大学吗,我们以后还会上同一所学校做同学的,到时候我还会坐在你旁边的。”
李明宇也是忍不住的有些眼眶红红。
他向来孤单,因为不爱说话又过度早熟,所以一向都不太得小朋友们喜欢,索性他也不太在意,那一群幼稚的小萝卜头不跟他玩也没什么可惜的。
他连陪在身边爸爸妈妈都没有,就也不缺那些没意思的人了。
而且他有自己想做的事,也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他自己也可以很好。
可是隔壁这颗蛋不一样。
她总是在笑,总是很开心,也总是喜欢拉着自己去做各种各样的事情,虽然是个小蠢蛋,也总是呆呆的,可是她真的很好,至少,对他很好……
她会记得他不喜欢吃的菜,在幼儿园帮他挑出去放进自己的碗里,也会在他因为爸爸妈妈不在身边难过的时候而很笨拙的安慰他……
所以渐渐的,他好像觉得两个人一起也很不错,至少跟这颗蛋在一起的时候他很快乐,一点也不孤单。
“以前我爸妈不在身边的时候,我爷爷跟我说分离是短暂的,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团圆,这一次我们肯定也会这样的!我们很快就能上大学,到时候我们还是最要好的朋友,对吗?”
“嗯……嗯嗯!”
崽崽哽咽到说不出来话,只能红着眼圈努力的点头!
“那你一定要记得我呀,就算你以后有了别的好朋友,你也一定要记得,我才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好嘛?”
“我跟你拉勾。”
走到了崽崽身边,李明宇伸出了自己的小拇指,两个孩子郑重其事地拉了勾、摁了戳,许下了自己的诺言。
“不管我以后会认识多少人,有多少朋友,你永远都是我最好最重要的朋友,如果变了的话,我就是小狗!”
“谁变了谁呜呜呜……谁就是最丑的小狗!”
抽抽搭搭的崽崽,勾住李明宇的手指说道。
“你一定要在京城等我吖……我会去上大学的呜呜呜!”
正在跟李建华互相留着联系方式的刘翠花,就看到抽抽嗒嗒哭的鼻尖都红了的崽崽走了出来,身后的李明宇也是眼眶红红,手里还拎了个兜?
“刘姥姥,这个是我送给崽崽的,你帮她拿回去吧,她都很喜欢的。”
李明宇非常明显的不开心,脸上写满了不舍得。
刘翠花看着也是满心泛酸,这俩孩子自打认识了之后,几乎是每天都形影不离的,玩的特别好!
结果老天爷闹阻呀!突然一下她们就这么分开了,可是得闪着了呢!
不知道说什么的刘翠花只能默默的接过了这一兜子东西,然后看着李明宇拉住了抱着个小枕头的崽崽的手说道。
“我会给你写信的,你一定要好好的,我们以后还会在大学里面做同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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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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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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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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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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