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瞅着混乱的军队如肥羊一般被隋军骑兵四下追杀,毫无反抗的四散奔逃,骑在马上的冯盎一阵眩晕,兼且心中的焦虑、绝望、悔恨,使几欲发疯。
此时南下之路虽未被隋军堵死,但两条腿哪双逃得过四条腿?眼看大隋骑兵悠哉悠哉的将自己的士兵打倒、刺杀、射死在地,冯盎感到胆寒无比,要是沿着原野继续南下,除了将所有人尽皆葬送在此,绝无一人能够逃生。
冯盎红着眼睛,带领着自己亲兵,策马奔入路旁丛林之中,大叫道:“我们逃不隋军骑兵,不能走正路,随吾来!”
身后的亲兵纷纷亦是纷纷策马入林。
这些獠人再是勇悍,也被蜂窝车弩、重骑兵、陌刀军杀破了胆,这时候见到冯盎率先逃跑,亦急忙效仿,残余的兵卒紧随其后,纷纷入林。
冯盎骑在马上,眼中热泪滚滚,心中满是失败的屈辱。
又败了啊!
这一次大败亏输,几乎全军覆没!
所有雄心壮志,在这一刻化作虚无,所有奢望与憧憬,也消散凛冽而充满血腥味的山风之中。
这一次比东阳之战更惨,如果说上次战败可以推到准备不足、遇到泥石洪流,那么这一次,十万大军被徐世绩以三万大军从正面击败,除了再度为隋军不败神话一套加一笔辉煌战绩之外,作为衬托隋军强大的自己,恐怕只能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关键的是,自己这一败,已经失去了与隋朝叫嚣的资本,只因交州人口稀少,自古便被视作流放之地,生存环境恶劣,能作战的人几乎被清仓而来,纵有一些南方部落尚有青壮,但那又能够改变得了什么?怎是隋军的对手?他现在除了无数钱财珍宝,也就只有如山的粮食了,可没有了精兵强壮保障,跟拿着黄金在闹市中玩耍的孩童差不多,随时都会成为隋朝嘴里的美食。
冯盎看着稀稀拉拉的士兵,扰共加起来,怕是已经不足一万了。
北上之时,浩浩荡荡十万大军支撑起了他蓬勃的野心,然而转眼数天,十去八九,声势浩大的大军败成了这般模样。即使是幸存的士兵,也被隋军犀利的车弩、重骑兵、陌刀军杀破了胆,成了士气全无的惊弓之鸟。这个时候怕是遇上一支凶悍的土匪,就能轻易将他们冲垮……
这些人虽然只是山僚,但民风剽悍、嗜杀成性,破坏力不容小觑,支撑他们作战的是信仰不是冯氏五代人的苦心经营,更不是对冯氏感恩,而是他们垂涎三尺汉地的财富、女人、粮食,按照他们的思路,凡是一切有用的都要统统抢回来,抢不到就统统杀光、烧光……
正是了解这些人的品性,冯盎才针对他们贪婪之心,提出出兵条件,拉到了这么多士兵,然而现在,恐怕汉地有涛天之财,他们也不敢战了,而为了弘扬自己的勇武,使自己不至让族人耻笑,这些人回到部落之后,必将百倍夸大隋军的威风,被他们这么一一散播,谁还敢与天神一般的隋军为敌?
当恐慌、谣言散播到各地,谁还愿意为他冯盎作战?
“大王,高法澄将军还被困在敌军之中,已经被隋军堵住了,请大王速速救援。”这时,一名将领气吁吁的飞奔而来,焦急的朝冯盎说道。
高法澄?
冯盎闻言回头,正看到一支乱军被隋军骑兵阻断,人群中,依稀能够看到高法澄努力的指挥着乱军逐渐恢复阵型,依稀能够看到高法澄坐在马背上,不断的喝令士兵结阵自保,冯盎眼角肌肉不自觉地抽搐了几下。
是救呢?还是不救?
如果救的话,恐怕自己也得搭进来,而且高法澄这玩意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早在三年前,高法澄受到林士弘蛊惑,背叛过自己一次;而且高法澄背后还有一个实力不弱的高氏家族,要是自己没有失败,威望尚在,高氏家族只能当孙子。可如今,自己的精兵悍将消耗殆尽,而且声望也几乎归零,要是把他救出来,说不定会给自己带来一个巨大的麻烦,倒不如让这个高氏家主死在乱军之中。
冯氏现在虽然还是可以把高氏按在地上当孙子,可冯盎还是不太希望自己多一个未知变数。
但这么多人看着,如果自己不救的话,以后如何服众?如何让人愿意为自己卖命?
在冯盎身边的诸多将领之中,他的哥哥冯暄无疑是最懂冯盎此时心情的人,看着兄弟此时纠结的神色,便已将冯盎的心思揣摩到八九不离十,出于自身安危和家族利益考虑,他当然也不希望去救人。
不等诸将表态,冯暄便抢先说道:“大王,高将军此刻纠集将士牵制敌军,正是用自己的忠诚和生命,为我们大家争取退兵机会。而且我军已成溃败之势,如何去救?不如趁高将军牵制敌军骑兵,趁机退回泷水城,稳定军心才是当务之急,千万不可辜负高将军一番心意。”
冯暄这番话,不仅衬托出了高法澄伟大,而且以大局之名,给了冯盎一个台阶下;同时还说高法澄是为了大家的生命着想,这才慷慨赴难,如果去救的话,不但辜负高法澄的美意,还把大家送上绝地。
冯盎不去救,那是为大家着想、为大局着想、为高法澄着想,而不是贪生怕死。
可谓是皆大欢喜。
冯盎看了看高法澄的方向,默默的点点头:“设法通知高将军突围。”
突围?
被越来越多的隋军骑兵团团包围,高法澄怎么突围?
一些头脑聪明的人都知道冯盎打算放弃了高法澄,却没人说些什么,毕竟这时候,逃命才是关键,没人愿意回去送死。
死一个高法澄,换来这么多的生。
太划算了。
“大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冯暄询问,此时的冯盎以岭南王自称,所以大家都称他为“大王”,哪怕亲哥哥也不例外。
“永熙郡估计是保不住了,直接退回高凉郡,”冯盎看着众人隐含期待的目光,狠狠地挥了挥手。
仗打到这个地步,若不设法收缩实力,接下来,隋军要是继续南下,他连丝毫阻挡的力量都没有,但隋军不管不顾也不追他的态度却更让他窝火,感觉自己就像圈养的畜生一样,什么时候想宰就宰,什么时候想放出去就放出去,想反抗却又无能为力,这种感觉真让人难受。
“大王英明!”众人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齐齐拱手道。
“还有……”冯盎走了几步,忽然想起了什么,扭头众人说道:“不管用什么办法,给我派人去通知高氏、冼氏、宁氏、谈氏和罗窦各洞,请他们派出家兵、游说各部,出兵随我作战。我冯盎和冯氏今天要是死了,那就是他们的明天的下场,要是大家还藏着掖着,干脆俯首称臣,去往洛阳求降算了!”
来自各族的将领闻言一凛,连忙上前道:“大王,万万不可丧志……”
现在最害怕朝廷的,并非是无路可退的冯盎和他的冯氏,而是交州各部各族,以及地方豪强,如果冯盎自缚于朝廷,说不定为了地方安宁而不想打仗的隋朝皇帝,会放过冯盎和他的族人一马,但各部族和地方豪强,就要面临隋朝律法束缚,所有权利都将烟消云散。所以他们现在最怕的是冯盎这个带头人投降。
“哼!”冯盎闷哼一声,不再理会众人,径直离开。
众将面面相觑,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慌之色,冯盎自然不会真的去洛阳称臣,但显然这已经是最后的警告,只因内部的勾心斗角、保存实力之举,已经平白让隋朝得了便宜,要是再这么下去,大家一块儿玩完。
与其如此,倒不如全力支持冯盎与隋朝拼命,说不定还能搏出一个美好未来。
……
“徐将军,冯盎已经从山林里跑了,我们是否继续追击?”白发苍苍的老将王辩来到徐世绩的身边,躬身询问。
王辩早在开皇时期就已经当过大都督,因功迁任车骑将军;到了杨广继位,他跟着杨素去征伐作乱的汉王杨谅,获得了武宁县男的爵位,之后又从征吐谷浑、高句丽,以辽东之役,以功加通议大夫,迁任武贲郎将。后来上谷郡魏刀儿自号“历山飞”,众十余万,劫掠燕赵。王辩向杨广详论取贼形势,受封为伐逆主将,取得了大败魏刀儿的战绩。
在担任信都经略期间,王辩连连战败高士达、郝孝德、孙宣雅、时季康、窦建德、魏刀儿等,深为群贼所惮。及至翟让寇徐豫二州,王辩受命南下,频频击败。
杨广当年南下江都,让他留在洛阳辅佐杨侗,堪称是杨侗麾下资历最老的武将。
时至今日,王辩已是六十二岁的老人,张镇周让他当徐世绩的副将,一是生怕徐世绩掌控不了第二军的三万精兵,有王辩这个第二军副帅约束,各级骁将自然不敢不遵将令;二是考虑到王辩年纪太大了,已经不宜东奔西跑。
“王将军,咱们不急的!要是冯盎死了,谁把毫无廉耻、嗜杀成性山獠带出山来给咱们杀?真要把他弄死,估计咱们不仅无功,反而受罚。”徐世绩目光看向王辩,感激的笑了笑,多亏这员老将全力支持,否则以他降将的身份,恐怕还真掌控不了这支精兵。
“徐将军所言极是。”王辩爽朗一笑,他觉得这或是自己武将生涯中的谢幕之战,只因自己老迈的身躯已经不适合军中生涯,当为青年将帅让位。以后要么入主中枢,成为兵部中的一员;要么彻底退役,然后去武学院授课,继续为大隋发光发热。
徐世绩目光看向乱军中有支人马正被步步蚕食,而这支人马竟然能在溃败的情况下集结起来,牵制住隋军大部分骑兵,这让徐世绩很是好奇,指着那支人数越来越少的人马询问道:“王将军,此军主将是谁?”
王辩闻言,连忙让人前去探查,不一会儿,一名校尉飞马而来,行礼道:“徐将军、王将军,那支人马的主将乃是冯盎麾下大将高法澄,出自高凉名门高氏家族,在交州极有声望;三年前曾经反过冯盎一次,受到了冯盎的镇压,由于他是高氏家主,因此侥幸活了下来,不过他的势力已被冯盎兼并一空。”
“这么说来,此人还有一定的作用,说不定是圣上治理交州的关键人物。”徐世绩闻言一笑:“通令全军,让樊将军带一万轻骑继续追杀;余下诸军,将这支人马围住,勿使高法澄逃脱了!”
“遵命!”校尉答应一声,前去传令。
“王将军,咱们也去会一会这没落了的高氏家主。”徐世绩对着王辩说道。
“喏。”
当下,两人在亲卫护卫下,来到阵前。
随着徐世绩命令的传达,隋军一分为二,樊钦继续追杀,另外一部则是将高法澄不足五百人的残兵团团围住。
高法澄看着越来越多的隋军围拢过来,心知冯盎已经带着他的嫡系将领跑了,而自己则是被抛弃了。
这一瞬间,一种复杂难明的感受涌上心头,冯盎的成功逃离,让他松了一口气,但冯盎的无情却让他心灰意冷、无比愤怒。
便在此时,但见隋军分开一条通路,几名隋军将领在亲卫的保护下,来到阵前。
徐世绩看了看这些人人带伤的贼军面带惧色,目光看向了高法澄,大声说道:“冯盎把你们放弃了,放下武器,降者不杀。”
“放下武器,降者不杀。”隋军—片高喊。
被包围的残兵被突然爆发出来的吼声吓了一跳,个个吓得脸色发白,眼见一些会汉话的人,纷纷丢下简陋的武器,早已怕得要命的士兵一下子就扔下了手中的兵器。
“将军,我们抓到一狗汉奸。”这时,一队士兵将一名中年文士推了过来。
“我已经跟你们说了很多次,我不是狗汉奸,也不是冯盎贼子的人,我要是狗汉奸,我早就把你们宰杀干净,跟冯盎一起跑了。”
被推搡而来的正是被迫从贼的杨纶,因为他的衣着在山獠群中格格不入,只是提刀自保而不伤人,之后还主动投降,所在他战斗之中丝毫未损。不过当他听到隋军士兵一再说他是‘狗汉奸’,顿时怒不可抑的咆哮起来。
众人听了他的咆哮,莫不是乐不可支。
“何人如此嚣张?倒是要仔细看看了。”徐世绩也乐了,打了这么多年的仗,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嚣张的俘虏。
当杨纶被推到面前,王辩面露惊讶之色,他自年轻之时就为隋朝效力,自然认识大隋一些重要的宗亲,这个杨纶虽是滕穆王杨瓒次子,但他的兄长杨静早夭,差点就继承了滕王的爵位,惊讶道“你是邵国公杨纶?”
“杨纶见过王将军。”杨纶叹了口气,朝着王辩行了一礼,“想不到多年不见,王将军风采依旧。”
“他是滕穆王次子,乃是先帝堂弟。曾在卫昭王麾下效命的时候,带着一支精兵杀得沙钵略可汗溃不成军。刚才要想逃跑,没人能拦。”王辩对徐世绩说道。
“……”众人闻言,顿时目瞪口呆。尤其是把杨纶“逮住”的士兵只感到脖子凉嗖嗖的,看样子对方是真不想伤人,否则……
王辩纵身下马,挥退了刀顶杨纶的士兵,问道:“邵国公何以在贼军之中?”
“受制于人!”杨纶苦涩一笑,将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最后道:“我现在只是大隋一介草民,还请王将军休要以国公称呼。”
王辩失神的看着杨纶,谁能想到勇冠三军的盖世猛将落到这等地步,最终苦笑一声,“不知您的家眷被冯盎软禁在何处?”
“以前是在南海城,自冯贼败退,我的家小也跟着被转移去了泷水城。我已经几个月没有见到他们了,是死是活全不知晓。”杨纶摇了摇头。
“王将军!”徐世绩忽然说道:“咱们此仗本来就要收复永熙全郡,将冯盎赶回高凉,如今郡内没有什么叛军存在。如今天色尚早,为名徒生变故,索性分兵三路,分别收复安遂、永熙、泷水三城。”
徐世绩很会做人,全程没有提杨纶家人,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但不管是王辩也好,杨纶也罢,都知道他的真实想法。
“多谢徐将军,杨纶感激不尽。”杨纶感激行礼。
“杨公客气了,末将也只是奏圣上、大帅之军令行事而已。”徐世绩笑了起来。
“徐将军,冯盎贼子此刻想必是退回高凉老家,以他现有之兵力,定然不是朝廷对手,若是将军引兵南下,必然所向披靡,千万不要因为我的事情误了朝廷大事。”杨纶虽恨不得立即把家眷解救出来,但他不能以一己之私害了徐世绩,更不能误了国家大事。
“杨公不用担心,圣上还需要冯盎将山中野人引出山来送死,就让冯盎放心去整军再战吧。”徐世绩笑了起来,“冯盎此前联手孟海公就不是我军对手,经此一败,更是不足言勇,等他兵力足够之后,再去一战而定,将这些毒瘾彻底割除,为朝廷日后的治理,打造一个稳定的根基。”
这是冯盎不得不中计的阳谋,徐世绩也不怕杨纶将这消息暴露出去。
“原来如此。”
杨纶恍然大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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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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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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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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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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