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战利品什么的,那是退兵之前所要考虑的事情,要是像贪婪的游牧民族那般,在战争时期见什么就拿什么,那么这支深入敌境、负重前行的军队就会失去最犀利的机动性,离败亡也就不远了。
作为一军主帅,王伏宝很明白这一点,他现在绝不允许将士们现在多带一张羊皮,总之一句话,除了必备的东西,一切尽都摧毁。
那些留守吐蕃的将军原以为隋军如传说一般,会采取步步为营的作战方式推进,打败了北大营的守军以后,怎么也得休息一两天,然后等他们吐蕃军集结完毕,上门去战,虽然紧张,却显得有些悠然,直到隋军疯子一般的大杀特杀,才感不妙。开始威吓、裹挟弱小部落加入军中,打算与隋军展开正面决战,扼止隋军凶残的势头。然而隋军并没有给予他们整顿的机会,一连集中优势兵力闷头追杀了三天。
直到王城守将、朗日赞普的弟弟隆科多率一万精兵前来助战,这才慢慢的把隋军的势头压了下去,两军对峙于吉曲河畔,准备打一场决定性的战役。
但吐蕃精兵尽被朗日赞普带走了,隆科多只有一万精兵镇守王城,加起各部汇聚而来青壮勇士,也仅止三万余人而已。
吉曲河谷东部、东北部的部落要么被斩尽杀绝,要么四散而逃,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好紧急募集吐蕃勇士,凡是拿得动武器的吐蕃男子,几乎都走上战场。足足聚集了八万们人。
这可不是控弦之士那么简单,游牧民族除了不满十岁的孩童之外,哪怕五六十岁的老人都能拿兵器走上战场。
这天下午,双方在旷野上发生了一场颇具规模的大战,本是绿意盎然的草地上,纵横交错的尸体与鲜血让大地失去了原本颜色,远处滚滚浓烟,是尸体焚烧散发出来的气息,即便隔得老远,都能闻到空气里弥漫着那股散不开的肉香。
一队队隋军士兵在满地的尸骸中来回逡巡着,不断将一具具尸体拖走,从这架势上看,足说明得胜一方是隋军。只是在这一场惨烈的厮杀之中,作为此役主力的万名突厥奴兵,哪怕他们装备精良,也战死了不少。
王伏宝带着众将缓缓地巡视在战场上,一颗满头华发的头颅轱有余晖下格外耀眼,那是吐蕃人的首级。王伏宝随目看来,发现这类死尸并不少。
他不由冷笑道:“连这种纵使拿起武器也构不成威胁的老人都上了战场,看来吐蕃人是被逼急了,只要打完这一仗,不知好歹的吐蕃定然亡国。”
“大帅,我们此役虽然获得了胜利,可也损失三千多名奴兵,对于我们这种深入敌境的军队来说,不是小数目。末将有一事不明。”苏乌有些不解的说道。
“你说。”王伏宝笑道。
苏乌道:“我认为我们可以一点点的蚕食敌军实力,然后坐等苏毗王子、农、巴、蔡邦起兵,让他们自己打内战,为何要与吐蕃人打这种血战呢?”
“那要等多久?”王伏宝反可。
“一两月吧。”
“我何尝不想以夷制夷?但我们等不了这么久。”王伏宝叹息一声,继续说道:“时间拖得越久,卷进来的势力就越多,一个四分五裂的吐蕃我大隋接受得了,但若是象雄国、女儿国、大小勃律、泥婆罗也插手进来的话,那我大隋边境就变得异常复杂了,只有在这些十分虚弱的国家插足之前,将吐蕃、苏毗、农、巴、蔡邦五国确定下来,并接受大隋的统治,外面的势力才不能借战事仗大自己,成为新的霸主。”
苏乌恍然道:“大帅是说,隆科多是我们分裂吐蕃的最大障碍,所以我们要速战速决,将这支大军歼灭干净?”
“这是其一。”王伏宝点头道:“其二,我们之前大杀特杀战术,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并无出奇之处,顶多只体现出我军士兵凶残的一面,并不足体现我军的整体实力,也震慑不了那些势力,所以我们要打一场酣畅淋漓、堂堂正正的硬仗,以眼前这支军队的生命来证明隋军士兵不但凶残,整体实力也相当凶悍,告诉他们这块地盘是我大隋的,整个天下只能由我大隋说了算,我大隋恩赐他们的东西,他们才能拿,不给的,就不能抢。”
“真复杂!”苏乌挠了挠头,他是做梦也不会想到一场看似十分简单的战争竟然还有这种含义,经王伏宝这一点拨,顿时茅塞顿开。
“要是每一场战争都要靠计谋来解决,每个国家都要靠阴谋来解决,那我大隋练这么多精兵有何用处?这种雄霸天下的强势又能持续多久?所以有时候即便有更好的破敌之谋,但局势会让你不得不采取最笨、最傻的办法来解决。”
说到这里,王伏宝指着满地的老人尸首,呵呵一笑道:“吐蕃青壮和精兵被朗日赞普耗尽,逻些已经没什么可战之士了,为何逻些不失,只能把这种老卒派来作战。接下来,你会发现我的敌人会越来越弱。”
。。。。。。。。。。
傍晚将至,太阳犹如一轮巨大火球般垂落在西边天际,向大地释放着最后的余晖,天际仿佛被烧红了一般,整个苍穹都染上一层血色,与这片草地上的血色交相辉映,给人一种凄美之感。
战场上的尸体或被掩埋,或被焚烧,已经清理得差不多了。
遥望隋军营盘的隆科多虽不知道隋军为何没有休息,而是浪费力气处理尸体,但他此刻显然没有心情去考虑这些可题了。
今天的战争虽然杀了不少敌军,但吐蕃境内的最后精兵也被耗得一干二净,隋军的弓弩实在太凶悍了,哪怕他的士兵也不差,但仅是冲到隋军的军阵之前,就付出了极为惊人的代价,为了尽可能保留精锐,冲在最前面都是老弱病残,但就算如此,那巨大的损失依旧让隆科多疼得心头滴血。
远处忙碌的隋军,看似并没有太多防备,但隆科多知道自己要是出兵,恐怕讨不了好处,如今连堂堂正正的正面对决都被隋军打败了,要是和阴险出名的隋军搞偷袭,自己必败无疑。
就算他最终击败了这支入境隋军,也剩不下几个勇士了,他现在只想固守待援。因为这里是吐蕃国,还有很多部落尚未知道隋军来犯的消息,当他们闻讯赶来,光是靠人多就能把对方耗光。至于大营内精锐虽已不多,但人数远在隋军之上,所以他不认为自己坚守不到援军到达的那一天。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他想与隋军对峙,王伏宝却不是这么想的。
深夜。
当吐蕃大军陷入熟睡,巡视的士兵也昏昏欲睡的时候,一阵密集的号角声,将隆科多从睡梦中惊醒,急忙穿上铠甲,提着兵器来到营前,然而想象中的战斗并没有在发生,隆科多皱眉询可几名守将:“怎么了?隋人夜袭了吗?”
“没有,他们只是吹号,并没看到隋军的踪影。”吐蕃将领摇了摇头道。
“该死的隋人!”
隆科多巡视了一番,确定没有隋军来犯,他就骂骂咧咧的离开了,只是他刚刚卸甲,准备继续休息时,又被一阵雄浑的号角声给惊动了,连忙又穿上铠甲出去,结果依然没有看到一名隋军士兵。
他只能愤怒的咆哮:“没完没了是吧?”
然则不管他怎么咆哮,隋军都没有出现,而他们又不善于夜战,只能叮嘱大家小心,又回去休息。
然后毫不意外的是,隋人的号角又响了,隆科多这次没有着急,而是悠哉悠哉的穿上铠甲前去观看,他已经决定今晚不睡觉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理所当然,隋人三番五次的骚扰到了天光破晓,隆科多不屑的对左右道:“此乃疲兵之计,莫要理他,只需谨守军营便可。”
不过饶是如此,吐蕃被吵了一夜,一个白天都无精打采,到了第二天晚上,那些号角声不出意外的又来了,不过有了昨天经验,吐蕃人十分淡定。因为隋军果真如隆科多说的那样,只是虚张声势,并没有一将从进攻,吐蕃人的戒心彻底松懈了下来,虽然之后还有号角声响起,但该睡的睡。
隆科多更是早就进入了了梦乡,昨天一天他都没睡,白天又要防备隋军,精神相当疲惫,所以他睡得很沉,哪怕外面号角震天响,都没把他吵醒。
黎明前,睡得正酣的隆科多终是让人强行推醒了。
“又怎么了?”隆科多恼怒的看着亲卫,正准备狠狠教训这个没规矩的家伙,然而震天厮杀声、惨叫声,还有兵刃碰撞声响成一片,视线之内也被熊熊火光充满了。
“隋人打进来了,将军快走吧!”亲卫大声叫道。
“这隋军实在太卑鄙了。”隆科多也反应了过来,隋人昨晚并不是疲兵之计,而是让他们以为隋人只会虚张声势,当他们警惕之心大降之时再趁机发难。
听到厮杀声在不断朝这边靠近,隆科多顾不上多说什么了,披上铠甲,拿上兵器便往外走。出现在眼前的大营是冲天火光,只因他们的帐篷为了防雨,多数都厚着油脂,所以隋军只用火把一点就能引燃,此刻整个大营都是火光,而四面八方仿佛都是隋军的喊杀声。
隆科多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隋军杀过来了,但他的士兵已经乱成一团,甚至互相砍杀,隆科多知道想要重整旗鼓已经不可能了,当机立断的带着亲卫便朝着厮杀声少的方向夺路飞奔。沿途不少溃兵自发的汇聚在一起逃窜,倒是让隆科多多了不少人。
就在他们一起冲出大营之时,前方的将士毫无征兆的栽倒下去,隆科多大吃一惊的勒住马缰,战马人立而起,止住前冲之势,几枚弩箭贴着耳边划过,身后传来吐蕃士兵得惨叫声,但他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
出现在他眼前是一支隋军骑兵,为首一名手持一把古怪大刀的武将,来将正是牛进达。
王伏宝之所以放开一面,就是避免吐蕃人死磕,给己方造成重大伤亡,但同时已让牛进达在此埋伏,隆科多一头冲出来,被牛进达拦了个正着。
“杀~”一群吐蕃人挥舞着兵器杀去。
“放箭!”牛进达冷冷的下令,身后的三千精兵分成三排,人人手握一把连弩,连番对着营门口倾泻弩箭。
吐蕃军基本上都是只穿皮甲,队伍又很密集,箭雨覆盖之下,只听见一片惨叫声,大片吐蕃士兵倒下,第一轮箭便死伤三四百人。
但这损伤对亡命逃窜的吐蕃士兵并没有多大影响,人潮继续向前奔涌,第二排隋军骑兵射出了第二轮弩箭,密集的箭雨射到人群,又是一片惨叫声,这一次,吐蕃军开始胆怯了,脚步明显放慢,斗志也在迅速消退。
紧接着牛进达手一挥,骑兵迅速向后退出数十步,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箭射出,一连六连射。使吐蕃军受到了极大冲击,目睹同伴就这么死去,而对方且是全身盔甲,装备精良,吐蕃们士气丧尽,不知是谁先调头,数千士兵挤在一起。
“杀!”牛进达一挥战刀,策马上前,将醒目的隆科多一刀劈为两半。
“杀。”
三千精骑骤然杀向混乱的吐蕃士兵,他们挥舞战刀和长矛,只杀得敌军哭喊连天,隋军却毫不容情的刀劈矛刺,杀得敌军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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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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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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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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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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