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天边,却染上了一抹长长的朱霞,夕阳返照的余辉,穿云而去,一片瑰丽的色彩笼罩着这一片苍茫辽阔大草原。
“天一黑,我们就会行军,从两山口到多玛,有近两百里的路程,为了让将士保存体力,到位即能杀敌,至少要药两天时间在路上。这也意味着我军在这期间,极有可能暴露,一旦敌军知晓我军大举西进,西部的吐蕃军必将固守待援,致使我军失去奇袭之效。臣以为在行军之前,事先剪除敌军探子。”中军大帐,杜如晦对杨侗建议道。
杨侗点了点头,向冷着脸的杨沁芳道:“你不是一直嚷着冲锋陷阵吗?朕今天就给你这个机会,敌军斥候交给你的罗刹营。”
“喏。”
杨沁芳闷闷不乐的应了一声,以前这种小事,只须派斥侯去就行了;现在却让她去,打发一边之意实在太明显了吧?
冲锋陷阵?
杀斥候也算冲锋陷阵的话,那几万大军的对碰又是什么?这明显是懒得见她,把她打发开去。
不过她也知道,军令一下,不容更改。
只能委委屈屈的离开大帐。
这时,一名士兵疾驰而来,将一封信呈上,“圣上,山外敌军有信送到。”
杨侗接过一看,只见信封上用丑不拉叽的汉字写着“吐蕃赞普朗日论赞致隋帝阁下”。
这竟是朗日赞普亲笔信?
杨侗连忙打开一看,发现竟是一封战书:要求双方各出一万精兵,先将,再斗阵,时间就在明天,地点由杨侗挑,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朗日赞普约朕明天斗将斗阵,你们以为如何?”杨侗问道。
“圣上,要是我们答应他斗将斗阵,奇袭之策将会多上几分胜算。”杜如晦看向杨侗,眼中闪过一抹喜色。
按照他们的计划,本该是连夜行军,去和王伏宝汇合,集中优势兵力对多玛以南的吐蕃军来个奇袭,若是出其不意的攻下自然最好,但如果攻不下,他们迅速在多玛一带拉起防线,等待朗日赞普的兵马前来汇合,然后以逸待劳,将对方长途奔袭、疲倦不堪的主力杀上一阵。
可是关键还是需要隐藏大军行踪,最不济也要瞒上一天时间,要是让朗日赞普事先知晓,一定会及时支援西部战场。从路上看,双方将会同时抵达,这样一来,奇袭就会变成兵力相当、体力相当的强攻了。
而今,朗日赞普却下战书约战,只要杨侗留下一万主力,在这里与他斗将斗阵,主力如期行军,那么在天亮前,敌军不会发现隋军有所异动,至少能为主力之师争取到一个晚上的时间。
“朕答应了,明天一早就在山外斗将斗阵。”杨侗从善如流。
杨侗坐回主位,拾起桌上笔,唰唰几下,一封大气磅礴的应战信就出现了。
将书信交给传令兵以后,杨侗令道:“行俨、老牛留下斩将。”
既然是斗将,自然还得猛将上。可惜秦琼、罗士信、尉迟恭都不在,否则定能斩得朗日赞普绝望,不过裴行俨、牛进达也不差,更何况还有王雄诞、杨锋、李世谟等将,所以杨侗并不缺少勇猛之将。
“喏。”
裴行俨、牛进达兴奋的应了一声,对于他们来说,阵前斩将已是张须陀时代的事情了,但并不表示他们体内的勇悍血性已经消失,只不过是身为一军主将,凡事当以指挥为主,所以每场大战,只能按捺杀敌的冲动。本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有斗将机会,却想不到吐蕃却送上门来了。
“今晚好生休息。”杨侗笑着叮嘱了句。
“圣上放心,就算三天三夜不休不眠,末将照样斩杀敌将。”裴行俨沉声说道。
“要的就是这股气势。”
杨侗满意一笑,但是裴行俨、牛进达要是留下,也意味带兵之将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重新部署,稍一思索,便对苏乌说道:“苏乌,你和杜尚书今晚带主力西行,只需留下万名将士军即可。”
“喏。”苏乌、杜如晦应命。
“李芝,你带一卫玄甲军护卫杜尚书周全。”
“喏。”
李芝是李景之孙、李世谟之子,如今李景弃武从政,人在洛阳。但李世谟现在担任两山口要塞的主将,李芝则是玄甲军一名鹰扬郎将,父子二人因为此役,倒是有了短暂的团聚机会。
任命完毕,杨侗深为感慨的说道:“要是朗日赞普明天愿意王对王,那就好了。”
战阵之道,虽然团队之力才是成败关键,但更多时候还是士气说话,若全军将士士气如虹,则人人用命,若士气涣散,则方寸大乱。而冷兵器战争中,帅是兵之魂、将是兵之胆,要是斗将失败,往往动摇己方军心。对于军纪严明、训练有素,讲究团队作战的中原主力军队来说,斗将失败所造成的影响其实并不大,但换成崇尚勇士的域外民族就不同了,轻则士气大跌,重则全军溃逃。
要是能够在阵前一槊捅死朗日赞普,吐蕃军肯定崩溃。
众人闻言,莫不脸色发黑。
如果战争都遵循王对王、帅对帅、将对将的作战理念,杨侗只要把各国国王叫出来单挑,就能成为天下霸主,哪用这么麻烦?
“圣上骁勇善战,人尽皆知,只是圣上乃我大隋之主,岂能置身于险地?”杜如晦在一旁摇头讪笑:“而且圣上的使命是指挥大军斗阵,至于斗将这种小事,将军们出面即可。”
“是啊!”
“是啊!”
众人猛的点头。
杨侗的武艺确实不弱,放到猛将如云的大隋军中,也要排在前头,能稳胜他的人,不出巴掌之数,对付一般武将自然是绰绰有余,可关键是他的身份摆在那里,谁也不敢让他上阵。要是伤了道口子,别说杨恭仁等朝中大佬如何发火发怒,就连他们自己都过了自己心中那道关。
杨侗笑着说道:“不就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嘛?朕懂得的,你们放心好了,朕自有分寸。”
“朗日赞普要是傻乎乎的邀请朕去斗将,朕根本不怵他,况且朕的离弦箭、黑煞都是绝世良驹,随便一匹就能让他脱离险境,自保绰绰有余。要是一槊捅死朗日赞普,这场大仗估计都不用打,吐蕃就直接陷入四分五裂之境。”
杜如晦听到杨侗这么说,顿时放心下来,也觉得自己多虑了。以杨侗之英明,岂能主次颠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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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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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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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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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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