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皆笑。
杨恭仁抚须微笑:“圣上怕是想念几位皇子公主了吧?”
“是有一点!”
杨侗也不避讳,眼中闪过一抹慨叹之色:“几个孩子自怀上以来,四方战起,烽烟处处!朕到处打仗,哪怕他们降生以后,也总是聚少离多,等这边彻底稳定,也该是将他们接来洛阳了,只是天下尚未统一,也不知能聚多久。”
“微臣倒是有些看法!”杨恭仁笑道。
“哦?伯父直说无妨。”杨侗看向杨恭仁,有些诧异
杨恭仁说道:“如今我大隋疆域西起西域、东至辽东、北至阴山、南临南阳,论疆域之广,圣上已是天下诸侯之最,但我大隋治下所属的冀、幽、、并、雍、凉、辽东,以及中原这十一个郡,皆是历经战火之地,尤其是中原更是从大业年间一直战乱至今,能走者已离开家乡,还在故土生存这些人,要么是想走不能走的百姓,要么尽是些彪悍之士,这些人都在观望朝廷的动向;尤其是后者,大多有过从贼经历且侥幸活下来的人,若我大隋王朝不能及时安置、救助,用不了多久便会起来捣乱!所以我们第一步治理相当关键,这些人疑心极重,对朝廷一旦失去信任,很难再会相信……臣以为圣上此次回来,当稳坐洛阳、梳理民生、监督百官,而非继续像以前那般主兵事,以后便是有人挑衅,也该由各军主将、大将去抵御!若非必要,圣上都不该轻动。圣上,您不能败啊!”
如今杨侗威震天下的名声,是一场场举世瞩目的大胜堆砌起来声望,但北方和南方完全不同;冀州之前,杨侗主导的荥阳之战虽然惊艳天下,但当时的大隋王朝臭名远扬,瓦岗代表的民心、民意,镇压瓦岗的杨侗是处于暴力镇压百姓的一方,对于青徐百姓来说,是杨侗断送了他们的美好生活,固然多年过去了,可杨侗在民间的名声毁誉参半,再则,对于饱受大运河祸害的青徐大地来说,‘隋朝’的名望真不怎么样,很多人现在之所以安分,完全是臣服于杨侗的常胜之名,在各种民政尚未见效之前,齐郡、东平、济阴这些地方都是依靠杨侗、大隋常胜之名在顶着。
杨侗若能继续胜下去,自然没话说,但只要败上一场,杨侗就被从神坛上被拉下来,然后产生一系列动荡。
也就是说,不管是李靖,还是罗士信、秦琼等人都可以败、可以输,因为他们在民间、在军中的名望都没有高到动摇军心的地步,他们是人,不是神,吃一两场败仗很正常,百姓、将士都接受得了。因为百姓和将士们始终坚信:哪怕他们现在败了,可身为‘战神’杨侗一旦出手就会赢,这是一种信仰力量。
而对杨侗本人来说,军中、民间的信仰力则是一种强大的压力,所以杨侗不能败、败不起,绝对不能从高高在上的神坛上栽下来,否则,后果严重。
但是纵观古今名将,常胜者易,不败者难,看那些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将领,又有几个没有尝过败绩?杨侗失败一两场,或许不会动摇根基,但是大隋铁军那股锐气就会丧失掉,轻则止步不前,严重点,整个大隋都会跟着开始衰败。而打败杨侗的敌方那员大将,则会踩着杨侗成为高高在上的新一代战神,成为任何一方敌人畏惧的煞神,哪怕隋军也不例外。
杨恭仁知道自己这样说,很有可能会惹来杨侗雷霆之怒,但这是关乎大隋未来的大事,为了大隋、为了这个倾注了无数人心血生命的政权,他必须提醒杨侗,如果连自己放任杨侗再这么搞,就更没有人敢说了。
“伯父言之有理!朕以后不打了。”
“啊?”杨恭仁不由得惊呆了,杨侗善战、好战、喜战,喜欢军营是人所皆知之事,他对军队的热情比任何人都高,大隋文武都以为让他不打仗是难如登天之事;照杨恭仁看来,杨侗哪怕不发怒,但也不至于会同意自己的主张,可万万想不到,自己一句话,杨侗立马就说‘朕以后不打了。’一时间,杨恭仁脑子有点发懵。
“实际上,伯父的良苦用心朕知道,朕确实不能败、败不起。这几天,朕都想好了,若非有必要都不会带兵上战场。”杨侗看了呆呆愣愣的杨恭仁一眼,突然笑了起来:“朕真的不是行军布阵那块料!”
“圣上说笑了,臣也只是担心万一圣上失手而已。如果圣上都不会打仗了,我大隋还有谁会打?”杨恭仁压根不信。
杨侗苦笑,这是什么世道,说实话咋就没人信呢?人人都这样!连杨恭仁都如此,恐怕真没人相信自己不会打仗之事了,他也懒得解释:“峥儿太小,若我这个当爹的万一哪天就没了,真不知道这么大的家业,他该如何接手。自古打江山易守江山难,朕得好生教教他。”
“圣上言重了。”杨恭仁摇头道:“圣上洪福齐天,必能长命百岁。”
“客套话!”杨侗指着杨恭仁笑道:“不过伯父难得说一次,朕还是很喜欢。”
“……”
听着两人之间的对话,旁边的尚书中仆射韦云起不禁莞尔,对于杨侗这位君主……
怎么说呢?
算不上是仁君,当然更不是暴君,或许在他心上,始终没有将自己定位为皇帝,跟他相处,你从来不用胆战心惊,就跟和朋友共事一般,甚至还做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君臣之间也会有争执,圣上也会生气,但他从不针对谁,事情过了就翻篇了,跟着这个的君王,臣子们都很舒心、安心,更放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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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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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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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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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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