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全城沸腾,百姓自发上街,各用自己的方式欢迎胜利之师,用发自内心的喜悦来庆祝这次大胜。
前线获得的胜利激发了人们保家卫国的热情,仅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大隋各地要求从军的青壮人数便超过了七十万人。
尽管大隋军队在战争出现极大伤亡,但杨侗并不打算扩军,而是顺势在全境推广民团制度。
在他的授意下,兵部命令各郡各县在年前皆要将民团组建起来,让各县青壮在农闲期间集中训练,这实际就是一个民兵组织,为以后征兵创造条件。
当杨侗回到邺城时,离大胜已经过了一个多月,百姓热情已渐平息,城内似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秩序。
杨侗没有像进入长安那样大张旗鼓,而是在数百亲兵的护卫下从西门悄悄地进了城,尽管已经享受不到满城欢迎的盛况,但还是体会到和以前的不同。
或许!多了一丝帝都的气息吧。
杨侗如是想。
当路人认出进城的这队骑兵竟是秦王殿下时,纷纷闪到两边、让出道路,一些人自发的拱手躬身行礼。
神武宫前横街的人,也因此慢慢多了起来,很多人从坊间奔跑出来,默默地站在道路两边行礼。一双双目光中充满浓郁的感激之情,各用极大诚意迎接他们的救命恩人、心目中的皇帝陛下。
百姓们默默地注视着秦王的军队缓缓而行。
蓦然,人群中大喊一声,“秦王万岁!”
这一声就像一把开启百姓情绪的钥匙,使沉默的人群激动的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喊声:“秦王万岁!”
“秦王万岁!”
“秦王万岁!”
百姓们振臂高喊。
这是百姓们发自内心的呐喊,一些人的眼睛都湿润了,对他们而言:大隋秦王就是恩人,是秦王将他们从火坑带向幸福的日子。
他在,自己一家子就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人越来越多,大街两旁很快就积聚了数万人,黑压压的人群延绵了数里长。
一支城防军闻讯赶来,在将领指挥下,护卫在队伍两边,替杨侗挡住激动万分、奔涌上前的民众。
“这是谁啊?排面居然这么大。”一个西域行商望见这一幕,惊叹不已。
身边的一个突厥人相貌,却身穿汉服的汉子斜着眼睛瞄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没见世面的土鳖,他挺起了胸膛,高傲的耻笑道:“居然连我大隋秦王都不知道?你刚来我大隋吧?这是我大隋秦王从草原上凯旋归来。”
他脸上带着大隋百姓共有的自豪表情,道:“此战我大隋兵分三路,克敌四十多万,连统叶护可汗都死在我大隋之手,西域各国的西突厥驻军尽皆灭亡!哈哈…所以你以后回国,就不用担心被西突厥盘剥了。”
“您是隋人?”西域行商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那是!”这名已经幸运入大隋国籍的突厥人傲然道:“我在战场之上斩首三十三级,立下了汗马功劳,得到伟大的秦王殿下特赦,成为一名光荣的大隋子民,这是我曹尼玛的荣幸!”
“先生叫曹尼玛!”
“正是!”曹尼玛骄傲的说道。
“幸会!”
“哈哈,相遇也是缘分,我曹尼玛今天请客!”曹尼玛高兴的说话。
“这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我曹尼玛一直好客。”
“曹尼玛先生实在太热情了。”
“哈哈…我大隋上下都热情好客!”
“……”
杨侗做为最高统帅,当仁不让排在最前面,左右是罗士信和带着修罗面具的阴明月。
杨侗和罗士信都是英武俊俏的大帅哥,玄甲军将士个个威武雄壮,如出鞘利剑,阳刚之气弥漫一街。
大姑娘、小媳妇给迷得神魂颠倒,尖叫声几乎将神武宫都掀翻了了,然后数不清的鲜花、瓜果、糕点、香囊跟雨点一样撒了过来,几乎要将当先的杨侗和罗士信给埋进去(冬天,哪来的花?各自脑补下冬天有什么花。)
城防军拼命阻止都阻止不了大姑娘、小媳妇们的热情。
有一些扔偏了,都一古脑扔到旁边的阴明月身上,她也不生气,只是警惕的看着四周。
罗士信嘿嘿笑道:“殿下风采照人,引无数佳丽竞折腰啊!哈哈哈哈…我小罗也不差…”
“‘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左太冲绝丑,亦复笑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一旁,阴明月冷不丁的说了句。
罗士信摇头晃脑的问道:“啥意思?”
“西晋时期第一美男子潘安是一位才子。他有美好的容貌和优雅的神态风度,还有不俗的才学。潘安年轻时驾车走在街上,连老妇人都为之着迷,用水果往他的车里丢,一圈下来他的马车装满了瓜果。”杨侗说到这里,接着笑道:“潘安有个好朋友叫左思,这家伙长得相当难看,他学好友潘安那样,搞了一副同样的行头,然后驾车游逛了,结果妇女都向他乱吐唾沫、扔砖板,弄得他垂头丧气、眉灰土脸回来!”
“明白了!”罗士信看了一眼杨侗身后的尉迟恭,道:“尉迟,阴将军说你这家伙呢!”
尉迟恭虎目一瞪,额头青筋直跳,闷声道:“某如何?”
“说你是左思!”罗士信很中肯的评价了一句。
尉迟恭脸上的肌肉跳动了两下,却没有说话!
这时候,他特别想念程咬金。
朝廷文武之中,尉迟恭一直以来都是衬托别人颜值的存在,终于来了个能够衬托出自己的人,所以尉迟恭对程咬金十分亲近。
杨侗失笑道:“左思遭到耻笑以后,明白自己不是一个能靠脸吃饭的人,便决定通过才华吸引人气,后来他花十年功夫写出《三都赋》,引发都城洛阳权贵之家争相传抄,一时间洛阳纸贵。盖世丑男至此凭借才华一举成名,名垂青史。”
尉迟恭咧嘴一笑,“左思真是吾辈丑男之楷模。”
众人:“哈哈……”
其实尉迟恭虽不俊俏,却和丑不搭边,只不过他在杨侗、秦琼、沈光、罗士信、裴行俨、谢映登、薛氏兄弟、房玄龄、杜如晦身边,活生生给逼成了丑男。
到了神武宫!
留守官员尽皆列队迎接!
朝天殿庆功盛宴一直持续到戌-亥之交。
。。。。。。。。。。
经历了入城的欢腾和庆功宴上的热闹,杨侗终于体会到了家的亲情。他的长辈和妻子们,都在萧后所在的朝露殿等待他的归来。
叙述好别情,才和四个老婆回到自己居住的朝晖殿。
待看到四个早已睡着的孩子的时候,杨侗心中一阵激动,又是一阵无语。
只见在房间中间的一张大床上,四个小小的孩子按大小顺序,整整齐齐的沉睡,他们各盖一床一种颜色的被子,
一股婴儿特有的奶味扑面而来。
杨侗凑上前去,只见四个孩子个个长得粉雕玉琢,小脸可爱之极,眼睛微微闭着,长长的睫毛就像两把小扇子。
他们呼吸平稳,都睡得很熟。
杨侗心中一阵激动,险些就流出眼泪,他站在床前一动不动的贪婪看着。
这一刻,杨侗居然有一种无官一身轻、有子万事足的感觉。
“老大倾国倾城……”
“老二威武霸气,像我……”
“老三文静秀气、美若天仙…长大以后,也不知便宜那个王八蛋…”
“老四品貌端正……”
秦王殿下喃喃自语,逐一点评!
小舞、无垢、水天姬、李秀宁集体无语。
过好久,小舞拉了杨侗一把。
“干嘛呢你?”杨侗头也回,很是不悦的说道:“让我再看一会儿!”
小舞悄声回答:“都快半个时辰了!”
“是吗?”杨侗愕然的看向一边长孙无垢,后者狠狠地点了点头。
“哎呀…我腿麻了,小舞、天姬,扶我一把。”
“……”
沐浴完毕,杨侗懒洋洋的躺在床上,房间内早已烧了一炉安神香,青烟袅袅升起,房间内弥漫着一种淡淡香味。这种从身体到精神的舒适,不一会儿让他都差点睡着了。
这时,门开了!
小舞走了进来,见丈夫已经处于半睡状态,便轻手轻脚要离开。
“陪我说会儿。”
“我以为夫君睡着了呢。”
“还没!等你呢。”
小舞轻笑一声,脱下绣鞋上榻。
杨侗伸手将妻子整个人搂在了怀里,夫妻二人出身不凡,可杨侗当初是最没前途的皇孙,卫玄家也己败落,两人之间的感情反而比较纯粹,算不上是患难夫妻,却也是陪着杨侗从最危险的日子一步步走过来的,跟另外三名妻子自然是不同的。
“几个月不多,小舞瘦了,不过也更美了。”杨侗在小舞有些嗔怪和羞涩的目光中,狠狠地将亲了她一下。
“每天缠着两个小家伙,吃不好、睡不好,不瘦才怪呢。”小舞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比之以往多了几分不同的韵味。
“辛苦你了!”别人带一个都难,小舞却一人有俩,还非要自己带。杨侗没有带过孩子,可也知道一个母亲的难处。
小舞甜甜一笑,紧紧的依偎在丈夫的怀中,她忽然想起了危难之时,她也是这么亲腻地依偎在丈夫怀里,夫妻二人相互勉励之余,她心中总想着将来能有几个孩子。仿佛只是一晃之间,他们就成了两个孩子的父亲母亲。
一阵无声的沉默。
许久。
小舞柔声问道:“夫君似乎有心事?”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看得出来,不仅是我,大家都感觉得到!夫君这一次明明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胜,却没有以前的喜悦,反而心事重重的。”
“是吗?”
杨侗想了想,笑问道:“你对自己当皇后,有什么感觉?”
“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怎么会?真的假的?”杨侗愕然。
“当然是真的!”小舞浅浅一笑:“我现在和皇后没什么区别,以后不过是把名称换成皇后而已!其他一切照旧,我还能有什么感觉?”
杨侗愣了一愣,想想也的确是这个道理啊。
小舞当皇帝没啥变化,那自己为帝又有什么变化?
好像跟她一样没啥变化。
当了皇帝以后,照旧打仗、照旧治国、照旧坑人,照旧行使着目前的权力。
至于皇帝权威、天子威仪等繁文缛节,大不了以天下未平、一切从简为由,减省了便是!
臣民们不仅不反对,说不定还赞许自己有文帝风范……
而自己也自由了!
等到皇帝威严强大到快没朋友的时候,立马把皇帝这个沉重的苦差事甩给儿子,自己当个逍遥快活的太上皇。
要是实在闷得慌!干脆带一支远洋舰队和一票哥们去打土著。
想到这里,杨侗心里一片豁亮,整个人轻松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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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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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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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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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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