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隋第三世>第313章:国事家事,诸事不顺
  自污,是自己玷污自己的人格,从而达到了君臣皆欢颜的效果。

  于君而言,自污的臣子会因为自己的行为大失人心,没有了人心基础,即便造反,也不会有人跟从,而且还给了君王对付自己的把柄,君王什么想收拾你了,便可以用上这个把柄,这等于是给君王杀你的正当理由,从而使君王对你放心;

  于臣而言,这是显示自己的高洁和对国君的忠诚的最佳方式,毕竟,自己把自己搞得臭名远扬了,等于把刀子交到君王的手上了,你还要我怎样忠诚?难道非我自杀了,你才相信我不成?

  也因此,自污往往是功高震主之臣常见的自保手段,而且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效果往往是最好的。

  自污成功的最典型案例就是王翦。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前,秦始皇要出兵灭楚国,问手下的将军们需要多少兵力。李信说二十万就够了,而王翦说要六十万才能灭楚。秦始皇选择相信了李信,结果打了个大败仗,没办法,只能又找王翦。

  王翦虽然答应了,可等到出征送行时,却请求秦始皇赐予良田美宅,而且在行军路上连续多次派人催要。连王翦手下都问:“老将军您一生道德品质这么高,为何如今这么贪婪?”

  王翦解释说:“现在全国可用兵力都在我手上,大王又是一个多疑的人,一旦有风吹草动,我就可能面临着灭顶之灾。我这么做,无非是想让大王觉得我是一个没有千里之志、只想贪图享乐的人。”

  不得不说,这种自污的手段很有用,王翦不但使秦王安心,在统一天下的进程中也是建功立业,保全自己安然度过余生。

  李孝恭虽说还没有到功高震主的地步,但他现在玩这一手,不仅让政敌失去了攻讦的借口,却也为自己博得一个安稳的未来,只要他自己不作死,至少可以像王翦那般安稳到死。

  裴寂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入宫之后,并没有前去告李孝恭的状,而是直奔李世民之所居,将竞陵百姓告状之事说了一遍,然后皱眉道:“会是谁坏了殿下大计?”

  “自然是我的好大哥了。”李世民苦笑着说道,在这一轮无形的较量中,自己终究比大哥慢了一步,不但令全盘计划落空,还让李孝恭稳据军中第二把交椅,父皇以后对李孝恭的信任只会更深,这一番信任,也表示李建成在军中的势力会进一步壮大。

  “这不是太子殿下的风格,也不是刘文静。”裴寂皱着眉头道:“太子对自己人相当仁厚,不会、不忍也想不到这种手段;刘文静自命清高,秉承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理念,哪怕想到自污,也不屑于开口。”

  “是我的发小长孙无忌,只有他这么懂我!”李世民眼中露出了浓浓的警惕,暗自一叹:自己这个一起长大、性情相投的故旧好友,终于从沉默中走了出来,向自己亮出了利刃和獠牙。

  但是长孙无忌有错吗?当然不是,要怪就怪自己对不住长孙兄妹在先,是自己过于看重独孤氏这金字招牌,毫不犹豫的做出了休妻弃友的事情。

  可既然做了,李世民就不会后悔,他不会因为过去的错误而抱怨什么,这不是他李世民的性格,与其追悔莫及,不如抓紧时间想办法弥补,而且长孙无忌出手在先,他也没必要客气了,他深吸一口气,缓缓地向裴寂说道:“烦请裴相,派人重点关注长孙无忌。”

  “有必要吗?”裴寂惊讶道。

  李世民点了点头,叹息道:“长孙无忌此人,行军打仗及不上当世名将,治理天下也不如隋朝那些同辈尚书,但若论心术,不在当世任何顶尖人物之下,此人极擅揣摩人心。更要命的是他懂我!”

  裴寂闻言,神色也变得相当严肃和难看起来,朋友懂你,那是知己;政敌懂你,那就是致命的毒药了。

  “殿下放心,我会尽力寻找长孙无忌的罪证。”

  李世民眼神闪烁了几下,沉思稍许,道:“长孙无忌的罪证很好找!”

  “哦?”裴寂定定的看着李世民,不解其意。

  一个极擅揣摩人心的人物,也是一个极擅隐藏自己的人物,这类人谋人之前先谋己,绝不会留下让自己送命的罪证,可李世民却说很好找?

  李世民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道:“观音婢,现在是杨侗的侧妃、良娣。”

  裴寂目光为之一凝,这种事情,他还真是第一次听说。但他感受到李世民的情绪极不稳定,是以并没说什么。

  好半晌,李世民轻轻吁出一口气,强笑道:“是我对不住观音婢,不要往她身上泼污水。”

  “喏!”裴寂应命而去。

  等裴寂走远了,李世民顿时松垮垮的坐在木榻上,愣在那里出神。

  这人的地位越高,人心越容易变,他李世民也不例外。

  想当年,自己年轻气盛,只觉投身疆场、开疆扩土是自己一生的归宿。于是在十六岁那年辞别双亲,投入到云定兴麾下,开始了军旅生涯。等到雁门关之围解除后,眼见天下乱起,顿时产生新的想法:他觉得杨广无道,大隋亡国已经不可避免。天下那么多人都做得了皇帝,那他宽厚仁武的老爹,凭什么做不得皇帝?

  当时一心想把老爹捧上皇帝宝座,从未想过其他。可是当他了解老爹为造反准备多年时,才发现老爹拥有着足以一统天下的强大力量。于是李世民的心态又变了,他觉得自己智勇兼备、才智干略尽皆盖过大哥李建成,父皇的江山理应由自己来坐!

  为了补上自己和大哥李建成之间的差距,他顺父亲之意,托窦威找上了独孤整,以联姻的方式获得了独孤氏的全力支持,当时他有一种天降横财的狂喜,所以休妻的时候,他没一点感觉,但是现在以二人之下、千万人之上的眼光看待独孤氏的时候,发觉独孤氏也就那样,远不如自己高贵,甚至还鄙弃其市侩。当他不再仰视独孤氏,当他听说长孙无垢再嫁杨侗并怀了他的骨肉时,总是感觉自己损失了极重要的人一样,由此而来的是对杨侗的更加憎恨。

  此时,门外传来了一阵喧哗之声,一道身影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这是一个相当漂亮的美少妇,腰间挂着一把月牙弯刀,给人英姿飒爽,女中英雌的感觉。

  女子看到李世民,一双凤眸流露着浓浓的怒火。

  这名美少妇正是李世民的妻子独孤明秀,她绷着俏脸,一动也不动,对李世民的讨好视若无睹,

  隋朝妇女地位很高,这是延续北朝传统。

  ‘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无妾无媵,习以为常’的理念从北魏开始,到北齐成为高朝,以至‘举朝既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

  当然了,妻妾成群之人也不在少数,只不过只娶一妻是一时的风潮,追根原因,这是受鲜卑拓跋人风俗的影响。

  南朝妇女的地位完全相反,她们始终处于社会底层,婚姻之家数十年不相识,惟凭信命赠遗成婚。

  北朝妇女为子求官、为夫诉屈、上交下游,为家庭的繁荣打拼、奉献,为一个家庭撑起半边天的‘女强人’是普遍的存在,如此一来,丈夫怎么敢和自己的老婆叫板?因此而来的惧内之风大盛天下,所以身为皇帝的杨坚被老婆欺负得离家出走、差点出家为僧都是极正常之事。连大名鼎鼎的隋文帝都怕老婆成这样子,所以房玄龄怕老婆真算不上是头条新闻。

  隋朝是一个统一王朝,但隋朝本质依旧是鲜卑王朝的延续,这种妇女强势遗风始终存在,甚至延续以后的唐朝,直到武则天把胡风强盛的关陇贵族打爬,妇女强势的地位才开始减弱,直到宋朝理学之风大盛,妇女地位才被压制到底。

  独孤明秀有胡人血统,相貌俊美、身材火爆,性格嘛,也相当火爆,更不懂低调做人,这也一向是独孤家女子的传统,在全家溺爱中长大的她,脾性之刚比起独孤皇后有过之而无不及。

  “夫人来了?来,来,来,请坐,请上坐!”李世民见到妻子这模样,心知迎娶萧氏女为侧妃之事事发了,一时为之头大,立即鞍前马后的端茶递水,脸上堆起讨好的笑容。

  独孤明秀冷冷的讽刺道:“我独孤明秀区区一个妇道人家,哪敢劳烦我大唐晋王殿下、尚书令、兵马大元帅、大功臣、大唐第一名将、兰陵萧氏女婿李世民的大驾……”

  李世民张了张嘴,一屁股坐了下来,不说话了。妻子刁蛮任性、嘴巴不饶人,但为人不坏,说来说去也就那样,哄哄就好。

  ‘大功臣、大唐第一名将’以前说了也无所谓,让他倍感荣耀开心,可是今天却刺到他要害了,这令他心中极为恼火。

  他手握三十万大军,却被李靖打得连入关门户都靠近不了,更别说回援关中了,到后来,三十多大万败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这场惨败不仅害了李唐,也极大地削了他颜面和威望,使他十分难堪,别人拿‘大功臣、大唐第一名将’讽刺也就罢了,可自己不懂事的老婆不仅不会安慰,还跟着一起讽刺,这让李世民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迎着李世民喷火的目光,独孤明秀却一点都不怵,气势汹汹的问道:“李世民,你是不是嫌弃我们娘儿俩?准备把我给休了,好去当兰陵萧氏的乘龙快婿?”

  “怎么可能呢!夫人和乾儿都是我的宝贝呢。”李世民一脸苦笑。

  独孤明秀一脸鄙夷:“你又不是没干过。”

  “……”李世民冷哼一声,铁青着脸,不理她。

  ……

  (读者企鹅交流群:1623145!)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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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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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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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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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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