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想起他们的初吻,那时候,她对他还没有任何感觉,而他则是将她当成了他的前妻。
她因为他的泪而触动,可那次的事情他并不记得,所以成了她一个人的秘密。
而他们的第一次,他叫的也是他前妻的名字,她满心眼以为的欢喜被泼了冷水,慌不择路离开,狼狈不堪。
她一直都知道,他很爱他的前妻,即使那个人已经离世,却依旧在他的心中仿佛一座永不会倒下的碑。
就算是他冲她表白,可是,她也知道,他的心里一直都住着一座坟,那是她无法取代的存在。
可是,或许人总是贪念的,他给了她爱和承诺,她就希望那是毫无保留的全部,就好像她爱他一样。
人心思里,总有那么一些不能为他人所窥探的阴暗角落,烈筱软发现,她其实希望洛天祺忘了那个女人。
她竟然,想去和一个已经死了的女人争个高下。
所以,此刻见洛天祺还真的问了,她不由转开眼睛,生硬地转开话题:“我们明天就回帝城吧。”
洛天祺显然察觉到了她的异样,他握住烈筱软的肩膀,目光锁住她的眼睛:“小软妹,告诉我,那天你为什么离开?”
如果她那天没有离开,那么他们是不是就不会经历这么多曲折?到了现在,是不是已经结婚,已经视彼此为生命?
烈筱软捏着床单的手在收紧,面对洛天祺的目光,她抿唇不语。
他却似乎很有耐心,也很执着,在等她的答案。
她终究还是躲不过,踌躇着开口:“我不想在我们刚刚在一起的现在,说一些事情,但是如果你真的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
烈筱软深吸一口气:“其实那天,一开始你知道是我,但是后来结束的时候,你抱着我,叫的却不是我的名字。”
洛天祺一怔,断然没有料到会是这样:“我叫了谁的名字?”
“是黎小姐。”烈筱软说罢,没有和洛天祺对视。
两人之间有片刻的沉默,随即,烈筱软又道:“还有一件事,其实,在我去你公司上班之前,那次我们去山庄,你强吻了我,也是把我当成了她。”
洛天祺的瞳孔放大,他回忆了一下,这才想起,那次是黎晓姿和他的纪念日,而那次,他一个人在树林里喝醉,还觉得自己见到了黎晓姿。
一瞬间,他什么都明白了。
而此刻,烈筱软的心却是逐渐下坠。
他在沉默,所以,她刚刚说那些,是让他觉得反感了么?反感她在和一个去世的人比较?
或者说,她不该挑起这个话题,又提醒了他,其实他从头到尾都有忘不了的人?
她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冷,却伸臂,想要从洛天祺的怀里出来。
可动作才刚刚抬起,烈筱软就感觉自己再度被洛天祺搂紧。
他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望着她,语气认真:“小软妹,其实前阵子,我去看过小姿。”
烈筱软呼吸骤然收紧,感觉涌入肺部的空气似乎都变得刺痛。
“你知道我对她说了什么?”他望着她,不等她回答,便又道:“我对她说,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她很好,很优秀,我想和她一辈子在一起。”
烈筱软睁大眼睛,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几乎跃出喉咙。
心头有什么猜想,仿佛就要破茧的蝶,随时都要振翅飞出,却又被她这些日子累积的不确定所牢牢束缚,不得自由。
“我对她说,那个女孩的名字叫烈筱软,是个混血女孩。”洛天祺继续道:“虽然我和她相处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是,她热情、善良、勇敢,让我忍不住为她着迷。”
烈筱软想要笑的,可是唇角刚刚要上扬,却又扁了扁,要哭又要笑的模样,眼眶发烫,鼻子酸涩。
洛天祺望着她,手指轻轻滑过她光洁的面颊,轻叹一声:“小软妹,你知道我现在的感受吗?”
她红着眼睛摇头。
“我这个人的心其实不大,一次只能爱一个人。”洛天祺一字一句:“过去,我是很爱阿姿,包括现在也爱。但是,过去对她的爱是爱情,现在则是亲情。我把她当成是我的亲人,不会忘记,会永远记得,但是,却不是面对你时候心动的模样。”
烈筱软死死咬住牙关,没有说话。
“我那天叫她的名字,或许更多是因为一种习惯,因为那么多年了,我认识她七年多,所以有些东西,已经融入了骨血里,一时间成了习惯,不容易戒掉。”
“但是我那天在清醒的时候,确定知道是你,我吻的是你,想要亲近的人也是你,有冲动的是你,想过执子之手的人也是你。”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希望回到那天,那我肯定不会喝那杯有问题的酒,我们或许不会有第一次,但是,我相信我们也会牵手,甜甜蜜蜜,不会有分离。”
“但是即使不能回去,我也很满足,因为现在我们还是在一起了,虽然过程曲折,但是依旧还是能十指紧扣。”
烈筱软的眼泪,忍不住滑落了下来。
洛天祺去帮她擦,可是越擦越多。
他于是去吻她的眼泪,尝着咸咸的味道,他轻叹,揉着她柔软的发丝,低低地道:“傻瓜。”
她瓮声瓮气呢喃:“你不也是傻瓜。”
他随着她说:“嗯,我们都是傻瓜。”
她窝在他怀里不出来,声音依旧带着鼻音:“那你以后聪明点。”
“遵命。”洛天祺碰了碰烈筱软的脸颊:“以后我们好好的。”
“你的腿,我会陪你治好的。”烈筱软道。
“嗯。”洛天祺应着。
“你不要觉得丢脸,回头出去,谁要多看你一眼,我挖他眼睛!”烈筱软凶巴巴道。
洛天祺被她这番话逗笑,不由道:“原来我老婆这么厉害?是不是母老虎?”
烈筱软顿时不干了:“什么老婆?我还没嫁给你!而且,有这么漂亮的母老虎吗?!”
洛天祺的手在她的曲线上游走,声音沙哑:“嗯,没有身材这么好的母老虎,只有身材这么好的老婆!”
“我刚刚说了,还没嫁给你呢!”烈筱软嗔道。
“那我们元旦去领证好不好?”洛天祺顺着她,笑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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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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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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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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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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