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宫凌夜的食指就要抠动扳机,顿时眸底都是恨意:“宫凌夜,你杀了我,我姐姐不会放过你的!我也不会放过你!做鬼也要你陪葬!你和楚铭尧一样,早晚要下地狱的!”
宋子恒用力大喊,仿佛要将他所有错信人的痛苦都发泄出来。
他浑身发抖,眼底全是疯狂,因此,也就没有看到,宫凌夜已经放下了的手臂,和脸上露出的欣慰笑容。
听到少年还在骂自己,宫凌夜无奈地揉了揉眉心,走到宋子恒身后,用刀割开了宋子恒身上捆着的牛筋绳。
宋子恒得了自由,顿时向宫凌夜扑过去:“你又在玩什么花招?告诉你,我再也不相信你了!我要杀了你!”
他因为愤怒,力气很大,推得宫凌夜都后退了几步。
宫凌夜稳住身形,一把扣住宋子恒砸过来的手臂:“怎么,会说话了,所以能骂人了?”
“你这个人面兽心的——”宋子恒吼到这里,话却蓦然在喉咙里卡住。
他惊愕地看了宫凌夜一眼,刚刚,宫凌夜说他会说话了?
“我——”宋子恒又开了口。
这次,他不像过去一样,每次要说话,都仿佛被人扼住了声带,而是轻松自然地就发出了声音。
“我真的会说话了?”他又自语了一句。
语调虽然有些生涩,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声了。
不是过去十一岁小少年的声音,而是稍微有点低沉、有点粗的男声,格外陌生,却又奇妙地知道,那是自己的声音。
他站在原地,又发了几个音节。
真的是他自己在说话,他真的能够说话了!
在哑了三年半之后,终于能够说话了!
心头的震惊和喜悦这才若潮水一般,猛然将他包围。
“我真的会说话了!”他不断自语着,又喃喃道:“姐姐,我会说话了!”
浑身发抖,眼睛一片发烫,那种狂喜的感觉,只有他本人知道!
宋子恒又是笑又是哭,喉咙滚动,一双眼睛赤红。他缓缓抬眼,看向面前的宫凌夜。
如果说,之前他还不知道宫凌夜要做什么,可此刻,他是全明白了。
宫凌夜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在刺激他说话!
心跳猛然撞击着胸腔,宋子恒望着面前高大的男人,他的唇.瓣动了动:“谢谢你帮我。”
宫凌夜拍拍他的肩:“就是方法简单粗暴了点,所以只能背着你姐来,否则她会冲我拼命!”
宋子恒的手紧紧攥着,他开口:“这样很好,我早就想说话了。”
如果不是宫凌夜用这样的方法,而是循序渐进,他真的不知道他又要沉默在无声的世界多少年!
“你为什么这样帮我?”他又问。
“因为你是她的弟弟。”宫凌夜说话格外无情:“如果不是因为她,你是死是活都与我无关!”
宋子恒想到刚刚自己冲宫凌夜吼的那些,就有些懊恼:“姐夫,刚刚,对不起。”
宫凌夜挑眉:“现在认我这个姐夫了?”
宋子恒抿着唇,不说话。
宫凌夜拍了拍他的后背:“身上都是汗,去换身衣服,我带你骑马。”
宋子恒点头,随着侍者去换衣服了。
换了一身骑马装出来,又各套上了一件羽绒服,两人一人选了一匹马,牵了出去。
外面天色已经开始有些暗了,夕阳将地平线勾出了一道金边。
宋子恒十一岁时候也曾骑过小马驹,不过那时候父母都怕他摔了,他也就是在草地上跑过那么一小会儿。
因此,当宫凌夜带着他,让马真的跑起来的时候,他就有些手忙脚乱了。
骑过马的人都知道,一旦马跑起来,必须双.腿夹紧马腹,腰挺直,手上力量也不能松懈。
当然,对于常年在马背上的人来说,一切再简单不过。可是对于很少骑马的人来说,相当消耗体力。
宋子恒望着前面的宫凌夜,心头涌起不甘。
他不能再被他瞧不起了!
一路沿着山道登顶,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宋子恒浑身累出了一身汗,手脚都在轻微发抖。
宫凌夜控制着马停下来,他望着远处的葳蕤灯火,冲身旁的宋子恒道:“在这里,可以用力喊出来。我知道你压抑了三年多,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你现在还能站在这里,已经不容易了。”
宋子恒反驳:“我不是孩子。”
宫凌夜笑笑:“随你。”
宋子恒转头看他,只觉得身旁的男人那一身暗色的骑马服似乎和黑夜融为了一体。
“姐夫。”他叫了他一声。
宫凌夜道:“嗯?”
“谢谢你!”宋子恒又诚心地说了一句。
“要谢我就好好成长起来,保护你姐姐。我让你学会相信人,不等于对人对事没有警惕心。你要相信,只要你足够强大,就会不去在乎那个人是否真心对你。因为你有能力去应对所有的背叛和伤害。”宫凌夜道:“有空,我带你去打猎。你体质太弱了,需要多做点男人运动,等过年时候,我们去狄思山滑雪!”
“好,我会锻炼的!”宋子恒想到上次打球的事,又补充道:“我以后在学校,也要经常和同学一起打球!”
“嗯。”宫凌夜道:“有什么需要,随时联系我。”
宋子恒点头,唇角扬起笑容。
他以前一直想着,等再大一点,就和爸爸一起出去踢球、骑马、滑雪、开车,甚至玩玩潜水、捉鱼、狩猎,可是,他人生所有的幸福都定格在了11岁。
之后,那些想要尝试的运动,便永远埋在了心底。
他将自己关起来,一个人低头做着一个个模型,不和人交流,足不出户,也几乎没有什么朋友。
而现在,宫凌夜带他打球,带他骑马,还说回头带他打猎。
心头那种对父亲的期待,似乎一点点勾勒了出来,有了具体而真实的模样。
他向来不擅长表达自己的内心,所以,即使翻滚着情绪,也只是冲宫凌夜点了点头,然后,望向远处,大声喊道:“我是宋子恒,我会说话了!”
“我在今天,重生了!”
重获新生。
这个从11岁起,经历过太多痛苦的少年,终于将曾经碎裂的世界观又重新拼接了起来。
他望了一眼身旁的宫凌夜,心想,他也要努力,变得和宫凌夜一样,内心强大又光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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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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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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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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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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