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得知这个消息以后,林娇娇和贺青松不约而同的向对方提起了考大学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
但这次高考的消息来得很突然,留给所有人准备的时间并不多。
但贺青松和林娇娇都一致觉得,考大学,这是众势所趋,今年不考,来年的竞争只会更激烈。
所以两人互相打气,一股脑的扎进了知识的海洋里。
于是谢玉莲就暂时担起了照顾龙凤胎的责任。
19977年冬,五百多万学子一同踏入高考场地。
1978年的开头,分数出来了。
出乎意料的是,贺青松和林娇娇都考上了不说,分数都还不低。
林娇娇有接近四百分,而贺青松则直接超过了四百分,荣登全国状元。
虽然一起准备的时候林娇娇就感受到了,贺青松虽然常年忙着讨生计,但对于这些书本上的知识,却像是无师自通一般牢记于心。
但林娇娇也没想到他竟然会直接拿了个状元回来。
林娇娇揶揄了他几句,贺青松当下没说什么,但夜里却把她好好“收拾”了一顿。
......
因为贺青松和林娇娇都选了北京最好的大学,等他们两个去了以后,家里就只剩下谢玉莲和几个孩子,他们自然放心不下。
本来他们打算的是大家一起搬到北京去,以他们俩现在的赚钱能力,在北京养活一家人绰绰有余。
但这次谢玉莲却坚决拒绝了,青山青禾才在县城呆了一年,和同学们也熟络了起来。
再加上龙凤胎都还小,这长途跋涉的,就怕出个意外。
最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林父林那边率先做了决定。
林父林母本来也快退休的年纪了,再加上每个月贺青松都给他们寄一堆东西和钱过去,他们拿着也不心安。
现在正好,他们提早退下来,来山城照顾龙凤胎。
一来林康康和青山青禾可以玩到一处,二来也不用担心谢玉莲一个人在家忙不过来。
全家人一致赞同了这个做法,但好巧不巧,每次一要出远门,林娇娇的身体就会出状况。
这一次,林娇娇又有了。
贺青松有点不知所措,他明明已经很注意了,怎么......
林娇娇听完医生的话以后嗔了贺青松一眼。
还不是他那天晚上那么的过分!
林娇娇一想起来就脸热。
......
林娇娇本来以为,可能她得放弃这次入学机会了。
没想到和学校老师联系过以后、老师表示,可以先入学,后期再休学。
其实老师这么好说话的原因也很简单,毕竟这个林同学的高考成绩也是名列前茅的,当然要尽全力为学校留住这个人才。
于是两人还是照计划登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入学当天,两人就在京大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京大毕竟是最好的大学,这考高分的人不在少数没什么稀奇的。
但夫妻俩都考了高分来了一个学校,相貌都还很不错的,那就真的没有谁了。
本来吧,贺青松和林娇娇也没打算这么高调的,但偏偏有那不长眼的要来碍人眼。
到了学校以后,不清楚往哪儿走,贺青松就让林娇娇在原地等他,他先去问问路。
结果等他回来的时候,林娇娇身边就已经围了不少人了,当然,几乎全是男人。
每个人都争先恐后的想帮她带路,尽管她已经明确表示了不用。
“让一让。”
贺青松冷冽的声音传了过来,林娇娇仿佛看到了救星一般,眼睛蹭的就亮了。
一旁被贺青松挤来的人还在抱怨“这人怎么这样,他谁啊!”,下一秒,就见这男人一把拉起了被他们围在中间的漂亮女孩的手。
“麻烦你们让一让,我要带我妻子去她宿舍了。”
人群寂静了一瞬,在他面前的人都傻楞楞让开了。
当两人离开了以后,人群又喧闹了起来。
“是妻子?”
“都结婚了?”
“这两人看上去确实有点配......”
“果然美人都是名花有主的,哎......”
当然,正式开课了以后,他们俩的名声就更盛了,毕竟一个是全国状元,一个是校花。
咳咳......这个校花当然是大家自发评选的,毕竟见过林娇娇的,没有人不被她所惊艳的。
第一个学期,因为学校的规定,两人都是住在学校宿舍。
因为担心林娇娇营养不好,贺青松每天天不亮就跑去学校外面买各种吃的送来女生寝室楼下。
京大没有哪个女生不羡慕这对神仙眷侣的。
第二个学期,林娇娇就直接休学在家安心养胎了。
本来贺青松想自己租个房子照顾她,但家里的大人都不同意,都说让他安心念书,家里有他们就行。
快入冬的时候,林娇娇顺利的生下了他们的第三个孩子。
贺青松接到消息以后赶紧请了假,连夜往家里赶。
1979年春,贺青松和林娇娇带着小女儿先行去到北京。
贺青松在这半年里,四处寻找合适的房子,终于在上学期期末的时候,找到了令他满意的房源。
“娇娇,咱们可以一家人都待在一起了。”
林娇娇看着面前的四合院不由得流下了泪水。
她知道,是因为她有时候会说,离家太远了,想家了。
所以贺青松才费尽心思和金钱买了这处房子,准备把大家全都接到北京来。
等这个学期结束,青山青禾也正好初中毕业了,正好可以来北京读高中。
于是贺青松和林娇娇就先在北京安置新家,六月的时候,林父林母和贺家一家子都一起搬来了北京。
林娇娇从学校下课回来,推开大门,看到贺青松怀里抱着小女儿,在屋檐下来回哄睡;青山青禾和康康在院子里带着龙凤胎玩耍;厨房里林父林母和奶奶正在准备晚饭......
就像是梦一样......
“在那儿发什么呆呢?进来洗手准备吃饭了。”
贺青松看到她就不由得扬起一抹笑容。
“来啦!”林娇娇也笑着迎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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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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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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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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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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