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桐想了想,拿出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你在忙吗?来我书房一趟吧,我有话跟你说。”
没一会儿,小兰便敲门走了进来,“小姐,你找我啊?”
“小兰,我婚礼缺个伴娘,你来,好不好?”布桐真诚地邀请。
“我?”小兰惊得差点没跪下,“我给你和姑爷当伴郎?”
今天也不是愚人节啊?开什么国际玩笑!
“你不愿意吗?”布桐道,“你还没结婚,可以当伴娘的呀。”
“小姐,你......”小兰被噎得说不出话来,“......你,你和姑爷是什么样的人物啊?我只是一个小女佣,怎么有资格给你当伴娘呢?”
布桐蹙眉,假装面露不悦,“你在我身边这么多年了,还是学不会不要贬低自己,是吧?”
“我不是贬低自己,平时你让我坐下跟你们吃饭什么的,我都可以的,可这是你们的婚礼,那么盛大,会来那么多人,我不好给你们丢脸的。”小兰一脸真诚。
“谁说你会给我们丢脸?”布桐拉着她的手坐了下来,“小兰,你对我来说,亦亲亦友,给我当伴娘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晚愉和诗爷如果没结婚,她们就会是我的伴娘一样,只要你足够自信,没人敢看轻你,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当伴娘可以沾沾喜气,我想让你也早点收获幸福。”
“小姐对我好我是知道的,但是当伴娘真的不行的,我怕我一紧张会出丑。”
布桐眼珠子一转,面露难色,“我是请你帮我的忙的,你不肯的话,就少了一个伴娘,那我的婚礼就办不成了......”
小兰:“......”
“小姐,你别来这套好吗?”小兰嘴角抽搐,“你装可怜也没用,我真的不行的。”
“那你去跟姑爷说吧,”布桐放大招,“你跟姑爷说,你不愿意当伴娘,叫他自己另外找。”
小兰:“......!!!”
“开什么玩笑,我跟姑爷说这种话?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那你既然不敢,就只能答应了,我不管,就这么决定了,你不用担心,伴娘很简单的,顶多就是帮我提提裙摆而已。”
小兰只能硬着头皮答应,“那好吧......那我先去忙了。”
“嗯。”
“桐桐,”唐诗有点担心,等小兰走后,才开口道,“我知道你疼小兰,但是这么大的场合,我怕她hold不住啊。”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是你放心,婚礼请的都是些熟人,而且我跟小兰一起生活那么多年,对她还是有所了解的,你等着看吧。”
“行,我当然相信你了。”
......
婚礼的前一天,厉景琛带着布桐去了趟墓园。
布桐站在爸爸的墓碑前,心是沉重的,但脸上却扬着笑容。
“爸爸,我和景琛明天就要结婚了,你一定可以看到的,对不对?
爸爸,我很幸福,爷爷的身体很硬朗,几个孩子也很健康,择一和晚愉也结婚了,大家都很好,唯一遗憾的,是前男友走了,但是我知道,它是去找你了,如果你能见到它,就让它代替我陪着你。
爸爸,桐桐长大了,是妻子、是母亲,走过很多路,遇到过很多人,得到过,失去过,现在的我,相信自己可以很好地过完这一生,唯一期待的,就是下辈子,我们还能当父女,把这辈子的遗憾弥补上。
爸爸,我很想你,很想很想......”
风吹过枝繁叶茂的大树,发出沙沙的声音,像是在回应着布桐的话。
厉景琛牵起妻子的手,跟她十指紧扣。
男人薄唇轻启,缓声开口,“爸爸,我不会辜负你的嘱托,我会一辈子保护桐桐,爱着桐桐,让她一辈子都开心快乐,你放心。”
布桐牵着厉景琛的手走到隔壁的墓碑前,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却没能降临到这个世界,成为了他们的遗憾。
“小豆丁,虽然没见过你的面,但爸爸妈妈一直记得你的,这辈子我们做不到了,如果下辈子有缘的话,爸爸妈妈希望还有机会跟你成为亲人,爸爸妈妈一定会好好爱你的。”
曾经这个失去的孩子,让她痛不欲生,而现在,已经可以坦然面对了。
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安排。
夕阳西下,天边的晚霞照在墓碑上,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光晕。
厉景琛转头看着女孩温柔的侧脸,“老婆,回家吧。”
“好。”
......
第二天,婚礼如期举行。
从早上开始,布桐就起床开始化妆打扮,虽说是在家里办的婚礼,但是传统的习俗不能落下,接亲迎亲自然是免不了的。
布桐身着凤冠霞帔,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展现出了东方女性独特的美,连她自己也有点意外,没想到穿中式婚裙会这么好看,叫来了摄影师拍了好多照片。
接亲队伍在房间里闹完之后,便下楼给布老爷子敬茶。
两个人跪在地上,厉景琛先敬了茶,“爷爷。”
“唉。”布老爷子有些哽咽,接过茶喝了一口,拿了一个红包给厉景琛,“景琛,爷爷这辈子,亏欠了你不少,你别怪爷爷。”
厉景琛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接过红包,勾唇轻笑,“爷爷把最宝贝的孙女都给我了,何来亏欠。”
布老爷子点头,“好,爷爷很高兴,真的。”
“爷爷,”布桐把自己那杯茶捧上去,“您喝茶。”
布老爷子高兴地接过来喝了一口,同样给了她一个红包,“宝贝,拿着。”
“谢谢爷爷。”布桐接了过来,一摸,好厚一沓。
“哇塞......”小月牙在旁边看着,羡慕不已,急忙拉着身旁的严争和亮亮跪了下来,“太爷爷,月牙儿和葛葛也要大红包!”
众人:“......”
“小公主也太会抢镜了,妥妥的C位女王啊。”向晨笑着道。
黎晚愉无奈地摇头,“咱们家小月牙是小财迷,怎么可能放过拿红包的机会呢。”
厉知新见哥哥姐姐都跪着,有样学样,也跟着跪了下来,还催促厉温故,“咕咕,来!”
布老爷子早有准备,“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出,张妈,去把我准备的红包拿来吧。”
“是,老首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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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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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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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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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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