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因为和纪茶芝确认了关系,又出于对纪茶芝肚子越来越大的考虑,封行朗就从楼上搬了下来,这样更方便照顾茶茶。
当然这房间布置的也相对简单,封行朗就是把一些必须的东西搬了进去,包括在窗台的地方加了一张书桌。
云薇薇从没进过封行朗的房间,也不知道里面的摆设,而平常这窗户的窗帘也是拉着的,今天可能女佣刚刚打扫完,正开着窗透透风。
云薇薇也是从那打开的窗户里,恰好看到了封行朗的书桌。
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就是摆满了文件,但,在那一沓沓的文件中,云薇薇却一眼盯在了桌角的一本破旧笔记本上。
明显有年代感的封皮,颜色上也已经退色,成了有些泛白的蓝,而这里面,应该是一篇篇的日记。
云薇薇为什么这么肯定,因为她曾经见过这本日记本,就在李朗的家里。
那时,正要举行李朗的葬礼,她陪纪茶芝来到李朗曾经住的公寓收拾一些随葬品,纪茶芝当时触景伤情,哭得不能自己,然后就哭晕了过去。
她把纪茶芝扶上床,让她小睡了一会儿,然后自己先收拾。
然后在李朗的书房,她就看到了这本日记本,当时就摊开在桌上,是在李朗去镁国参加巡演前写的一篇,里面提到了多想弹给茶茶听。
而那时李朗还不知道纪茶芝对自己有情,所以字里行间全是克制的思念,看得人动容。
毕竟是隐私,她也没有再往前翻,而是立即阖上,放到了抽屉里。
因为她怕纪茶芝之后看到又哭成泪人,而李朗的那套公寓是买下的,纪茶芝说要自己住进去,她想纪茶芝以后总会看到,而那时心情平复了,不至于哭得心肺俱损。
只不过后来葬礼结束,纪茶芝就遇到了封行朗,被封行朗带到了封家,所以纪茶芝到现在都不知道日记本的事。
只是,为什么李朗的日记本,会出现在封行朗的书桌上?难道封行朗偷偷地潜进过李朗的公寓?
云薇薇眉头紧锁,来到了隔壁房,她想进去求证一下,却发现门把拧不开,应该是女佣打扫完就把门锁上了。
其实主人不在把房门锁上无可非厚,但,因为那本李朗的日记本,云薇薇总觉得,封行朗该不是怕她看到什么,所以才特意上的锁?
“云小姐,你怎么站在阿朗的房门前?”
身后,柔和的嗓音,吓了云薇薇一跳。
“伯母……”云薇薇看清是封母,面上掠过紧张和尴尬,“抱歉,我是想进茶茶房间借根充电线的,难怪我怎么拧门都拧不开,原来是走错房间了。”
云薇薇说着往边上挪了几步,再去开纪茶芝的房间门,幸亏她刚刚出来时把门带上了,而且两扇门确实也离得很近,所以她的这个借口,不算太蹩脚吧?
云薇薇心里头打鼓,虽然强自镇定着自己,但因为紧张,她开门的手还是有些战栗。
封母看着,眸光微闪,下一秒不动声色,弯嘴笑了笑说,“这门离得是有些近,云小姐是不是充电线坏了,之前女佣有提过,也让管家去买新的了,应该下午就到了,来,刚让女佣炖了些水果羹,你趁热喝一些。”
云薇薇看着封母手里的炖蛊,有些不好意思,“伯母,其实我下去喝就行了,您不必特意给我端上来的。”
“唉,反正我也没事,这茶茶和阿朗不在家,我当然要帮着照顾你,你喝完就睡个午觉吧,怀孕的人,可不能累着了。”
一番关切,封母笑着离开,却是在回到自己房间后,立即给封行朗打了个电话,“阿朗啊,刚那云薇薇不知道是发现了什么,站在你的房门前,想要进去……”
……
帝都。
Mordra会所,包厢。
墨天绝推开门,就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声,而长沙发上,肖逸南左拥右抱着两个女人,女人一个喂他喝酒,一个喂他吃葡萄,肖逸南勾着笑,邪肆地把脸埋在女人的匈口。
而听到开门声,肖逸南也不头抬,似乎是知道谁进来,还闷着笑道,“绝,你来了,正好小爷给你留了个女人,你瞧瞧,是不是有点像云薇薇。”
那个喂肖逸南喝酒的女人,穿着只遮住腿的裙子,那脸型的轮廓,确实有点像云薇薇,只是那眼神一抛,就什么都不像了。
墨天绝俊眉深拧,三两步走向肖逸南,一把拽起,“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什么事,小爷我玩女人不是再正常不过。”
肖逸南说着挥开墨天绝的手,还对那个长的有点像云薇薇的女人道,“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把绝伺候好了。”
女人领命,立即站起身倒向墨天绝匈膛,酥若无骨地道,“墨少,你喜欢喝酒还是划拳,我都可以哦……”
“滚。”墨天绝一把推开女人,又冷冷看向正被肖逸南搂着的女人,冷冷道,“再不滚,别想活着出Mordra。”
两个女人一听,立即吓得白着脸跑了。
肖逸南眉头一皱,捏着酒杯坐回沙发上,吊儿郎当道,“干嘛,小爷我happy下还不行了,还是嫌那女人不及云薇薇漂亮,那小爷立马帮你在找个更美的,人生得意须尽欢,难道没了云薇薇,你就再不碰女人了呀,赶紧醒醒,女人就是个调味剂,你还真当长自己身上的肉呀。”
说着咕噜噜喝下半杯酒,又拿起酒瓶,倒满,仰起了头。
砰!
墨天绝一把将酒杯挥地上,肖逸南又直接拿起了酒瓶。
酒瓶也被墨天绝挥地上,肖逸南干脆再开一瓶。
墨天绝面色一沉,这次直接踹翻了台机,砰砰砰的酒瓶摔了一地,再也没有一瓶可以喝的酒。
肖逸南依旧没太大反应,只是又解了一颗纽扣,然后往沙发上一倒,长腿一叠道,“得,这是你的店,你爱砸不砸,小爷我睡觉行不行。”
说着真的闭上了眼睛。
墨天绝睇着他身上的衬衫,蓝紫色的,还是前天去景都时穿的那件,然后昨天飞翰国,不到一晚又飞回,之后保镖说,肖逸南就在这间包厢没出来过,期间换了不少女人进去,叫的酒没有三箱也有两箱。
“在翰国发生什么事了。”墨天绝也不再拐弯抹角,问。
肖逸南眼也不抬,“都说了没什么事,我替你看过云薇薇了,那白眼狼被穆连尘照顾得好着呢,再几天就会一点点地做植皮手术,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我说的是纪茶芝。”墨天绝嗓音沉沉。
肖逸南眼皮动了动,但只一秒,继续闭着眼道,“那母夜叉?也和那姓封的好着呢,或许再过阵子就会被那姓封的养肥卖了,祝她能卖个好价钱,呵。”
“你喜欢她?”墨天绝沉默半饷,突然问。
肖逸南眼皮剧烈的跳动了一下,随之缓缓睁开眼冷哼,“是小爷我耳贝还是你嚼错字,那女人又蠢又丑,这天下除了李朗还有第二个男人能这么眼拙,你笑话呢,她下半辈子唯一的归宿就是去动物园和几只母老虎呆一起,正好把她母夜叉的名字着实了。”
说这话的时候,肖逸南下意识地想去拿酒杯,但台机被踹翻了,他什么都没摸到,干脆翻了个身,背着墨天绝道,“小爷我困了,想睡觉,你让保镖把门关紧了,别让人来烦我。”
墨天绝盯了他的后脑勺几眼,转身。
包厢外,保镖战兢,“墨少,要不要我扶逸少回家?”
人没醉,根本不到扶的份上。
“让人把里面收拾一下。”
墨天绝淡声,又加了一句,“再定张去翰国的机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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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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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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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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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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