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比前两天更热闹的篝火晚会在沙滩上举行。
除了需要在岗位上值守的保镖,其他人都加入,为宋迟和厉思嘉庆祝。
“嫂子,”宋迟端了杯红酒来到布桐身边递给了她,“知道你是环境保护大使,所以我连气球和烟花都没准备,是不是很乖?”
布桐轻抿了一口酒,笑了笑,“这样载歌载舞也很热闹啊,那些污染环境又华而不实的东西,咱们能免则免。”
“是啊,思嘉的社会责任感很强的,如果放气球和烟花她一定会不高兴的。”
布桐举起酒杯,“宋迟,首先恭喜你求婚成功,其次,我身为你嫂子和思嘉的小婶婶,衷心地祝愿你们两个幸福。”
“谢谢嫂子,我们一定会的。”宋迟跟她碰了杯,两个人各自一饮而尽。
“嫂子,今天高兴,咱俩接着喝。”
“好啊。”
宋迟去拿了醒好的红酒过来,一边倒酒一边开口道,“嫂子,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喝酒吗?我最应该感谢的人是你,谢谢你当年在厉家落难的时候,没有放弃思嘉,不然她也不会健康成长,可能我跟她也没有后续故事了。”
布桐看着不远处正牵着小月牙的手在跳舞的厉思嘉,唇角弯了弯,“你把我的功劳夸大了,其实我没做什么,就算做了,也是我应该做的,思嘉从小跟在我屁股后面叫我桐姐姐,把我当做她的偶像,我跟她的感情不言而喻。
而且当年厉家衰败,思嘉是最无辜的一个,当时我就在想,将来我和景琛生了孩子,她就是我孩子的堂姐,就算是景琛生气,我也要多关心她们母女两个。
不过事实证明,我做得没错,她们都很好,从来没有因为生活的变故而影响心性。”
“嗯,我丈母娘和思嘉都是实打实的好人,就连我岳父现在都改过自新回归家庭了呢。”宋迟得意的道。
布桐嫌弃地瞥了他一眼,“你倒是不客气,这么快就改口了......既然如此,叫声小婶婶来听听。”
宋迟拒绝,“我不要,嫂子,你年纪比我还小呢,叫小婶婶会把你叫老的。”
“我不怕,毕竟辈分摆在这里了,你叫吧,我不介意的。”
“我才不会让你占我便宜!”
“哇,你懂不懂尊敬长辈的,小心我去告诉你小叔叔。”
“啊啊啊......”宋迟简直要被他逼疯了。
布桐看着他这副生无可恋的样子,笑得花枝乱颤。
“聊什么这么开心。”厉景琛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在布桐身边坐了下来,伸手搂住了她的腰,“少喝点酒。”
布桐温柔地看着他,“才刚开始喝呢,老公,今天是宋迟的好日子,我们一起敬他一杯吧。”
厉景琛不以为然,“好日子不是结婚那天吗?”
布桐:“......”
宋迟:“......”
“结婚那天宋迟要招呼很多客人的,哪有时间这样坐下来跟我们喝酒,来吧。”布桐给厉景琛也倒了一杯。
三个人干了一杯,继续聊起了天。
宋迟灵光一闪,道,“嫂子,你跟老大的婚礼还没办呢,要不咱们一起吧,慕总和诗爷也没办,大家一起来个集体婚礼怎么样?”
布桐自然是期待自己的婚礼的,之前想办,但是那阵子闹得人心惶惶的根本没心情,后来怀上温故知新也不适合操劳,等孩子生下来又接二连三事情不断,才耽搁到现在。
心里虽然期待,但布桐还是故意道,“我和我老公都是老夫老妻了,孩子都生了一堆了,办不办婚礼已经不重要了。”
“谁说不重要了,”厉景琛转头看着她,不悦道,“对我来说很重要,必须办。”
布桐:“......”
“老大,你怎么跟女孩子一样,这么期待婚礼啊?我就知道,你高冷的外表下有一颗闷骚的心,嘿嘿......”宋迟在旁边不知死活地笑道。
“哦?”男人双眸微眯,转过头去,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刚刚说,要跟我们一起举行婚礼是吧?”
“是啊是啊。”连连点头。
厉景琛喝了口红酒,淡笑道,“行,如果你不怕被秒得连灰都不剩的话,我没意见。”
宋迟:“......”好气哦,却又无力反驳。
“老大,你提醒我了,在你和嫂子面前,的确没人能闪光,我和思嘉还是避开你们吧,毕竟那天是我和思嘉的好日子。”
“你知道就行。”厉景琛傲娇地收回了视线,望向身旁的布桐,“老婆,等这次回去,咱们就筹备婚礼。”
布桐自然愿意,但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偷骨灰杀李楠楠的那个人还没找到,婚礼的事情还是应该先延后。”
“这个世界上虎视眈眈盯着我们的人多了,难道不解决完我们就不生活了吗?”厉景琛亲了下她的脸,“不过我们是要出去旅行结婚的,要不就趁这个暑假吧。”
布桐摇头,“不行的,回去之后我要把争争送去吴亚娟那里住几天,亮亮也要去邻市陪陪他的爷爷奶奶,回来之后他们就得上辅导班了,下个学期六年级了,很快小升初,这一年很关键,必须打好扎实的基础。”
厉景琛无奈,“老婆,你也说是小升初了,孩子都上初中了,我们还没有举行婚礼,会被人笑话的。”
“胡说,我们是领了结婚证受法律保护的,没有人会笑话我们,至于婚礼,肯定是要办的,既然厉总这么渴望的话......”布桐挑挑眉,“我计划计划,提上日程吧。”
“乖,我很期待。”
宋迟看着他们两个腻歪的样子,实在受不了了,冲着厉思嘉招了招手,把她叫了过来一起聊天。
没一会儿,小月牙玩累了,牵着萧愈的手走了过来,“爹地,妈咪,月牙儿都出汗汗啦。”
“这么跳舞能不出汗吗?来,喝点水,”布桐给小月牙拿水杯,不忘提醒萧愈,“萧愈,你也多喝水。”
“好的。”萧愈高兴地笑着,“布桐,这里好玩,我想一直待在这里。”
“我们是来度假的,很快就要回家去了,以后有时间我会经常带你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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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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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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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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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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