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一回,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
洛冬青的家还是挺远的。
只是,洛冬青现在还处于失了智的状态,都忘了让车送一下李达。等到李达走了之后,才忽然想起来,但已经迟了。
王雪一看她满脸通红,眉眼带水的模样,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春天到了啊!”
王雪感叹了一句,洛冬青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是呆萌地问道:“现在不是秋天么?”
“是啊,现在是秋天。”
王雪一脸认真地回答道,洛冬青依然没有反应过来。
她现在脑子里还回想着电梯里的场景。
李达神色温柔地在她耳边说……
咳咳,在洛冬青视角,大概是加了滤镜的。
总之,她现在智商是负数,王雪调侃她都没能听出来。
“冬青,我大概猜到一定是李达又做了什么了,但是你还是稍微冷静一点。”
“才没有,他什么都没做。”
洛冬青害羞地掩饰道。
虽然是差一点就被李达亲了一口,但最后只亲了手,那不算。
“是嘛,那你怎么忽然这么兴奋?”
“他只是让我做他女朋友啦!”
洛冬青捂着脸说道。
王雪:“……”
我家大小姐好没出息。
“原来只是被表白就这么激动,那么,你答应了?”
洛冬青怂怂地点了点头。
“我家冬青总算是长大了。”
王雪感叹了一句,又道:“既然答应了,那就好好地去谈一场恋爱吧!”
在最后剩下的半年时间里。
王雪将这句话压在了心里。
她已经决定了,尽力让这个时间延长到半年以后,只要她办事的速度稍微慢一点,这是可以实现的。
更多的事情,她就无能为力了。
洛冬青并没有听出王雪言语中的祝福和祈愿,她只是害羞地跑上了楼。
“我不和你说了。”
王雪看着她欢快的背影,笑容渐渐收敛。
从理性出发,她觉得李达走的这一步不对。但就女人的感性来说,她很欣赏李达。
正如男人永远是少年,女人也永远都有少女心。
她们更容易被感动。
而王雪忧心的并不只是洛冬青和李达的感情问题。
她也担心洛冬青和她爸的关系问题。
本来关系就足够恶劣了,而现在,洛冬青越喜欢李达,对这份感情投入越深,以后被拆散的时候,就会越痛苦,而这些痛苦,都会转化为对她爸的仇恨。
老板本意是想要缓和父女关系,这样做,反倒是可能让关系进一步恶化。
但是,王雪作为旁观者能看到这一个结局,可是,她就算说给洛冬青她爸听,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效果。
洛老板也是个骄傲的人,他也是不会妥协的。
他只会用自己的办法去解决问题,这就是大佬的强势和霸道。
王雪拿出手机,本来想给李达发个消息,想想还是算了。
顺其自然吧,她也做不了什么,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情就好。
另一边,李达回到家里,就开始了创作。
现在,李达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了杂志社的小说上。
现在他的工作时间分配,有百分之七十用来学习,百分之二十写杂志社的小说,另外百分之十,每天维持长篇的更新。
写杂志社的小说更能锻炼文笔,李达是打算在作文竞赛上扬名了。
不过,李达有这个想法,却没有足够的自信。
他觉得自己是有实力的,但是全国有实力的人太多了。
中国的人口基数太大,出现多少人才都不奇怪。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的。
李达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脱颖而出,就只能多加练习了。
而杂志社的文,矫情是矫情了一点,但写作这东西,本来就是靠的打动人心。
越矫情就越好。
当然,不能为了矫情而矫情,得在里面加入一些大的道理。
可以关于人生,可以关于社会,在初选的时候,满足这些条件,就肯定能过关。
关键在于决赛,能不能拿到优胜,这就很关键了。
比起洛冬青激动到失了智,李达过于平静了。
他回家就一直在写书,一直到肚子又饿了,才发现天都黑了。
李达没有自己做饭,下楼随便应付了一些,又回到家里开始学习。
就算是个重生者,他所拥有的,也只有自己狠得下心的努力,还有并不算丰富的阅历了。
半夜,起风了,窗帘被吹得哗哗作响,李达将窗户关上,感受到清凉的风吹到脸上,不由有了几分寒意。
当李达上床睡觉的时候,便听到了淅沥沥的雨声。
次日起来,外面的雨还没有停。
这一场雨落下,今天的活动是泡汤了。
雨天不太适合出去玩,何况是划船。
李达给洛冬青拨去了电话。
“下雨了。”
李达说出三个字,洛冬青稍微有些遗憾,却也不至于太难过,虽然很想一起出去玩,但也不差这一天嘛!
“我知道啦,我们改天再出去玩吧。”
“好。”
“天冷了,你要加衣服噢。”
洛冬青代入女朋友的角色,在电话的那头叮嘱道。
这小小的变化,让李达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你亲我一下,我就不会冷了。”
李达确认,自己身上一定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了。
另一边,洛冬青自然是羞恼地道:“你自己去穿衣服,我才不会亲你呢!”
“那换我来也行。”
“不要!”
李达并不擅长煲电话粥,主要是不太擅长在电话里调情,这些事情还是当面做比较好。
“你给唐悠悠也说一声吧,今天就这样吧。”
李达结束了对话。
下楼吃了个早餐,上楼继续学习,码字。
人一旦有了明确的目标,就算是做很辛苦的事情,也不会觉得累了。
尽管如此繁忙,李达也没放弃竹笛的练习。
艺术节,一定要好好表演,那或许是他们三个人最后在一起愉快的时光了。
而此时的唐悠悠,推开阳台的玻璃窗,看着阴沉沉的天,又回房间去了。
她素来是不太喜欢出去玩的,也正是因为这样,虽然她八面玲珑,和别人相处总是很愉快,但亲密的朋友其实也不多。
但这次活动取消,唐悠悠忽然觉得有些无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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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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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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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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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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