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洛冬青打算将自己的饭分给李达,这并不合适,只有很亲密的人才能分饭吃啊……
只是,李达也知道,洛冬青这傻姑娘肯定没想那么多。
李达没吃饱,她碗里的饭是干净的,自己没碰,那分给李达没毛病。
这就是洛冬青的思维,简单得很。
李达犹豫了一秒钟,就动手截了一部分的饭过来,洛冬青的好意,如果拒绝了,反倒会让她尴尬,可能会让她觉得自己是嫌弃她。
李达的饭量确实很大,分了洛冬青的饭,差不多也吃了个七分饱了,这一顿绝对是李达吃得最好的一顿了,这肉味才是真的肉味啊……
吃了洛冬青家里的饭,还怎么去吃食堂……
唉,想想都难受。
吃饱之后,李达和洛冬青就下车了,因为刚吃完,李达走路也放慢了速度,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主要是不走动的话,肚子容易长肉,别问李达为什么知道。
还没到六月,但南方的太阳格外灼人,特别是正午时分,李达观察了一下路况,设计出了一条可以最少晒到太阳回到教室的行进路线。
他经常会做出这样的小算计,比如在地铁还没到的时候,提前走到电梯口的位置,这样,下地铁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上电梯,算是合理的利用了等待时间,提前走了一段路。
emmm,虽然节省出的时间也就那么一点点,但李达总是乐此不疲。
李达悠闲地走在树荫下,些许斑驳的阳光穿过树叶撒下来,李达也用手阻挡了一下。
洛冬青却忽然道:“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我觉得你做我老师足够了,而且,我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再说了,全校都知道你喜欢唐悠悠吧!”
李达:“……”
喜欢唐悠悠,那是过去了快十年的事情了。
嗯,虽然对别人来说,是过去几天的事情,但在李达这里,已经是陈芝麻旧谷子的事情了。
“你不怕,我怕。”
李达没有把话说得太清楚,因为……他觉得洛冬青可能不会理解。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和洛冬青相处,一旦获取了她太多的好处,那么,李达就很难将自己放在和她平等的位置上了。
洛冬青家里很有钱,但李达和她是平等的,李达可以这么觉得。
但是,李达一旦拿了洛冬青家里的太多好处,那么,他们就不平等了。
如果两人都不平等了,他就会失去这个朋友了。
不过,洛冬青的良苦用心,李达不是没看出来。
想到昨天唐悠悠特意来给自己一百块钱,李达差不多就知道了,他吃不起饭的事情,班上差不多都知道了。
唉,丢人呐!
不过,这时候就是体现高中时代学生纯洁的时候了,没有人因为李达贫穷而看不起他,而有些人则是对他伸出了援手。
最拐弯抹角的,就是洛冬青了。
让他做家教,其实是想给他带饭,给他钱,却又不想伤害他的自尊,为此,还特意让王雪编出了什么看他便宜才找他的理由。
李达看穿了这一切,内心却还是很感动。洛冬青这个傻姑娘,想这么多,肯定浪费了很多脑细胞吧。
多好一姑娘啊……
所以,在学生时代,能有这样一个朋友,是需要珍惜的。
很多人都不懂这个道理,和人相处,总是以自己为中心,却不知道去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又或者是做事不经过大脑,直到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后悔。
人生在世,自己的感受当然重要,但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只会没朋友。
洛冬青家里的饭很好吃,洛冬青家里也很有钱,答应了她,这比自己写稿子稳定多了,赚钱也来的简单,好处很多,但是李达不能答应。
对他而言,还是洛冬青这个人比较重要。
钱以后还可以赚,美食也只是口腹之欲而已,但一个关心自己的朋友,却是很难得的。
人一生中,这样的朋友,可能都不会超过十个。
不过,洛冬青现在却很不高兴。
“哼,你就是怕唐悠悠误会对吧!”
洛冬青脑补的结果和李达想的完全不一样,但她的想法也不无道理,李达只好解释道:“你想多了,唐悠悠她根本不会在乎我和谁关系好,和谁关系不好,而且,她昨天借了我一百块钱,你说,女孩子会喜欢一个找自己借钱的人吗?”
“那你把钱还给她,我借给你。”
洛冬青也顾不得自己不高兴了,提出要借钱给他。
“好啦,我不会找你借钱的。”
“是嘛。”
洛冬青的语气忽然冷下来了,她想到李达宁愿借唐悠悠的钱,也不借她的,忽然明白了,在李达心里,肯定是和唐悠悠关系好一点,那她这样算是什么?觉得自己和李达关系更好一点?
“大概我一直在自作多情吧。”
洛冬青在心里自语,同时加快了脚步,试图甩开李达自己一个人走,李达顿时一脸懵逼,什么情况?
女孩子,真难懂。
“你走慢点,刚吃完饭。”
李达也加快了速度,论走路速度,李达从来不服谁,轻松地跟在了洛冬青身后,但饭后不宜剧烈运动,不然,肚子会痛。
洛冬青头也没回,道:“要你管!”
很凶,但声音似乎带着些哽咽。
洛冬青觉得自己好蠢,明明都对自己说过很多次了,不就是没有朋友么,谁稀罕要朋友!
但她偏偏忍不住对李达那么在意,明明别人都不需要自己帮助,非要凑上去,还想了半个晚上,今天该怎么和李达说话,怎么说服他接受自己的好意,怎么才会不伤害他,怎么才能让李达不要那么得意,明明她才没有很听他的话!
而且,洛冬青本以为李达会很高兴的,所以,确定了计划之后,洛冬青还在床上傻笑了很久,然后还想起了姜凯的话,才决定给他个面子,扎起了辫子。
但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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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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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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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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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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