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清不咸不淡地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已经明白了止战之意,今天也没必要……”
“今天我还没骂你呢,你懂个狗屁!现在我要杀他的时候,你就站出来让我们以和为贵。那你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么?他是贩枪集团里当杀手的,只要不听那个犯罪集团的话,就可能会被杀掉。还有犯罪集团卖出去的枪,你以为是干嘛去了,摆着展览么?还是拿去打山鸡猎兔子?你别自欺欺人了,就是拿去杀人的。那些无辜的人被杀的时候,你在哪儿呢,你怎么不出来喊以和为贵?你怎么不去救他们?”
姜云清没想到我会这么激动,一时之间竟然哑口无言。我早就说了,这个老头的心是好的,只可惜好心办坏事。
当然了,我也不会相信他那一套屁话,他说自己是路过救人,我会相信么?
这个犯罪集团,和姜家,和姜明,绝对有关系!
我又道:“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他是死是活不该我来裁定,会有法律来判决他。我不会杀他,但是我要把他带走。”
“不行!”那男人着急了。
我虽然看不见姜云清,但我俩此时就好像是在隔空对峙一样。
姜云清绝对不会同意的,这家伙其实不会说谎,我早就看穿了他的目的,他还怎么装下去?
就在我们对峙的时候,那辆保时捷被狐狸用车身挡住了,一时半会儿上不来,狐狸过来把阿岚扶了起来,脸色慌张的跟我说:“队长,阿岚要撑不住了。”
“姜云清,你要是真的有点儿慈悲心,就让开,这个人快不行了。”
“不行!”
姜云清无视那个人的大吼,跟我说:“我们各自带走各自的人。”
“呵呵,姜云清,你满口的仁义道德,现在却在用无辜者的命来威胁我。行,我们各自带走各自的人,但以后你少在我面前演正义,真是让我够恶心的。”
我扭头对那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说道:“你不敢让我看见你的脸,是怕下次被我认出来直接抓住吧。你们那个犯罪集团没多牛逼的,他保护不了你。”
“张超,你不用激我。只要我的脸一被摄像头拍到,甚至只要你有一张我的照片,我在全国的行踪就都在你们的掌握之中了,阿岚就是这么被你们跟踪的是么?”
“呵,知道得还不少,你在我们内部有人?”
“公司在任何地方都有自己的人。”
“挺猖狂的。”
“是你们没用。”他最后不屑地损了我一句,把我和狐狸的牙根都气痒了。
狐狸拎着拳头想要揍他,我抓住了狐狸的胳膊。
现在我们的活力有限,我和他加起来都不是姜云清一个手指头的对手,不放人走还能怎么办?
我指了指他的眼睛,意思是我会记住他的,而且我会找到他的。他没理我,一瘸一拐地朝着姜云清的方向走了过去。
“妈的,就这么放他们走了?”狐狸捏着拳头,脸色涨得通红。
“走。”我扶着阿岚,“这个仇我会报的。”
“如果阿岚死了,我们的线索又断了。”
我笑道:“不会断的,刚才不是又有那些新的线索了么。你不把鱼放回去,上哪儿知道鱼是从哪儿游出来的?”
“那有什么用,我们连那家伙长什么样都不清楚。”
我笑道:“没事儿,我们跟踪姜云清也一样。”
他们洋洋得意之中,肯定想不到,我会把目标锁定在姜云清的身上。
最后那些话我只是想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我真正的目标是姜云清。
呵,老头子高高在上的,绝对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被我锁定的一天。
从月满山的身上,我也发现了这些江湖人的一些特点。
越是像他们这种功夫好的,越是高高在上,绝对自己飘然出尘,像我们这种凡人是伤不到他们的。
江湖人总是沉浸在过去的传统中,外面的科技日新月异,但他们似乎还活在过去。
现在都法治社会了,但他们还在讲过去那套老传统,讲替天行道,讲私下报仇,还有江湖同盟,如果不是我亲耳听见,并且亲眼见到他们为了这些杀过人,我真的要以为这些东西只会存在于小说事了。
这些人的武功是高,凭着一身的功夫行走江湖,无人能敌。
但他们总是忘掉外界已经机枪大炮了,俗话说得好,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月满山不可一世,但是被我们用狙顶着头,也会认怂。姜云清来无影去无踪,可他肯定想不到,他的照片早就录入了数据库,只要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是姜家的人,我很快就可以找到他的行踪,把他所有的数据都调取出来。
甚至我能知道他昨天吃的面条有没有加葱,如果蒙蒙足够恶趣味,我们连他上厕所一次用几张纸都可以知道。
这些江湖人太自以为是了,他们缺一个教训了。
我一边把阿岚扶上车,一边在电话里叮嘱蒙蒙,立刻调取姜云清的信息,我要知道姜云清在过去的48小时内和未来的24小时内都去了哪里。
蒙蒙只要能锁定到姜云清的一次录像,就很很快地锁定到他的整个行踪,姜云清刚刚从我们这儿离开,他的地理位置已经被锁定了,查出来不难。
上了车以后,我才发现狐狸的耳朵上都是血。
“我靠,怎么弄成这样?”我倒吸着凉气,他的半个耳朵都没了。
对狙击手来说,耳朵也非常重要,整个狙击的过程可不止是靠眼睛,但耳朵坏了一半,总比被打掉半个肩膀的要好,这样比下来,狐狸是幸运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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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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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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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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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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