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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三六章霍去病转世

  长孙无垢在寝宫里哄着正在哭闹的衡山公主,小小的人儿吃饱了奶水,非常满足的吐着奶泡泡,很快就进入了酣睡之中。

  李世民坐在长孙无垢身边,仿佛有了感觉,他的双手开始不安份起来。

  都是老夫老妻了,李世民一撅腚,长孙无垢就知道他拉什么屎。

  如果是其他嫔妃,恐怕会异常欣喜,苦尽甘来,若是怀上一男半女,地位就会水涨船高。

  可是长孙无垢却拿起床头的缝衣针,作势要扎李世民:“二哥,现在是白天!”

  作为帝王,其实是非常不自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记录在起居注中,关键的问题是,现在的文臣,可不满我大清,人人都是皇上的奴才,别说改起居注,想让怎么写就会怎么写,就算是做了荒诞不经的事情,也会尽数遮掩,于是就有了康熙日猎百兔的丰功伟绩。

  李世民可不是那么幸福的,有魏征这个敢跟他顶牛的大臣珠玉在前,其他大臣也不甘人后,这事一旦记录在案,一个白日宣淫的记录是少不了的。

  李世民心中的那团邪火,怎么也不能熄灭,反而越烧越旺,他现在迫不及待的希望等到天黑,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此时距离天黑还有一个多时辰呢。

  就在这时,中常侍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扑到金阶前,嘶声嚎叫:“陛下,大……大捷,大捷啊!”

  李世民霍地站了起来,嘴唇微微哆嗦着:“大……大捷?哪里的大捷?”

  大唐辖地三百六十六州,分别与薛延陀、高句丽、吐蕃、还有西突厥、南方则占城等国直接接壤,不仅仅会有边界冲突,也时常发生内部叛乱。

  地方官员哪怕平定了一块民变,或者僚人叛乱,他们也会写一封捷报。

  中常侍兴奋的大叫:“吐蕃……逻些……赢了……赢了!”

  长孙无垢激动得脸上肥肉直抖。

  唐朝以肥胖为美,而长孙无垢刚刚生下衡山公主不到半年,现在还是珠圆玉润,美女中的美女。

  中常侍挥舞着手中的捷报:“不仅打赢了,还把吐蕃灭了!此役,李大将军在平蕃城下,与吐蕃对峙一个多月,趁吐蕃师老兵疲,在城外与其野战,以少胜多,大败突厥,斩首九万六千余级,阵斩奴酋大相娘芒布杰尚囊,生俘五万四千余人!陛下,大捷啊!”

  李世民那双眼睛有多大就瞪多大,话都说不利索了:“多……多少?斩首多少?开玩笑吧!”

  长孙无垢也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是啊,斩首近十万余级,也太匪夷所思了!”

  李世民皱着眉头,显然他不大相信这等夸张到登峰造极的战绩。

  难道是大败?

  在渭水之盟前夕,李世民曾命尉迟恭率领部曲抵达迟滞颉利可汗所部,当时,尉迟恭率领一万余人马出击,斩首一千七百余级,可是自身损失三千余人马。

  不过,为了振奋士气,李世民还是隐瞒了阵亡将士的数量,专门指出斩首一千七百余级。

  这明明就是一场大败,硬是被宣扬成了胜利,只不过那个时候,是为了战略需要,大唐太需要胜利了。

  想到这里,李世民面色连变几变,最后还是稳住了神。

  难道说李靖打了败仗,刻意宣扬成了胜利?

  就算胜了,鬼才知道是不是虚报战功呢。李世民急忙道:“可有奏折?”

  “有有有!”

  中常侍拿出奏折双手呈上。

  他呈上的奏折有两位,一份是李靖所写的,一份是杨天保写的。

  李世民先打开李靖的奏折,一目十行的看了一遍,又回过头来逐句逐句的看,还是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完了,再一个字一个字的看。

  李靖没有添油加醋,但字里行间那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还是李世民为之震骇。

  看完了,他又拿起杨天保的奏折。

  杨天保的奏折写得团花锦簇,什么杨天保亲冒矢石冲锋在前连杀数十人,什么杨天保率铁骑连冲十余阵,每一次都血肉开路,写得是有鼻子有眼。

  当看到薛仁贵一箭将娘芒布杰尚囊射落战马,一刀斩下他的头颅时,李世民面部肌肉跳动得厉害,眼睛都蒙上了一层血光。

  大相啊,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更何况,吐蕃的大相与唐朝的尚书令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当过尚书左仆射的房玄龄、还是长孙无忌,再或者右仆射戴胄,可以说唐朝所有文臣里,并没有掌握军权,更不能像娘芒布杰尚囊一样,掌握着吐蕃超过三分之一的军队,将近四分之一的地盘。

  说他是大相,他更像是吐蕃的摄政王,他才是真正的吐蕃顶梁柱。

  当看到杨天保率领唐军铁骑踏破吐蕃骑骑方阵所向披靡时,他的脸一直红到脖子去,大手一扫将奏折扫出老远,发出一声大吼:“杀得好,杀得好!总算是替朕出了一口恶气了,哈哈哈……”

  说到激动处,李世民跳了起来,放声大笑,那神色竟有几分癫狂了。

  虽然说,长孙无垢一直非常尊敬李世民,尊重他的选择,从来后宫干涉政治,然而此时她却忍不住的拿起捷报,快速扫了一遍,同样面色大变,激动得站了起来,但身体摇摇晃晃,力不能支,还是坐了回去,眼泪朴素,喃喃说:“赢了,赢了!”

  李世民看着杨天保与李靖的战报,用不着亲自去一颗颗的数首级,他都知道这一仗唐军真的大获全胜了,因为虚报战功是有技巧的,如果要往战绩里灌水,没有一个人会把斩首和俘虏数量写得如此明白,有整有零,只要看一眼斩首数量和俘虏数量他便知道,李靖真的带领唐军,取得了一场十数年未见的大胜!

  李靖没有掩饰杨天保的功劳,重点笔墨都是在夸奖他。

  在这一战中,杨天保居功至伟,李世民心中闪出一个念头:“难道杨天保真是霍去病转世?”

  可别说,杨天保与霍去病还真有几分相似之处。

  同样不懂兵法,仿佛天授。

  初次领军,担任文职参军,居然率领一群亲兵,以少胜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杨天保从来不与将士们同甘共苦,与大多数将领是有着明显的区别,他喜欢享受生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每一次打仗,都仿佛搞得像野游。

  坐奢华的大马车,穿华服。

  而且,无论怎么打仗,杨天保总能以少胜多,以多克强。特别是临蕃城之战,他并没有什么过多的智谋,也没有过多的战术动作。

  简单总结,就四个字,怼就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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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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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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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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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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