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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三四章金珠玛米

  越是弱小的国家或者部落,越是对力量有着最直接、最敏锐的感觉。特别是像苏毗这样的国家,更加可悲。

  他们说在大不大,说小不大。比起西域那种一千几百人,数百兵马的小国来说,他们也算是大国,拥有三万余户,十数万人口。

  然而,苏毗的地位却非常尴尬,他们不用想称王称霸,无论是吐谷浑还是西突厥,再或者更早的西部鲜卑、羌人或者吐蕃,随便一个部落出动,就可以让他们头疼万分。

  芒·波杰孙波虽然不是博学多才,多年在西突厥为质的生活,让他早已练就了察言观色的本事,从薛叔玉的反应中,他已经感觉到他对自己这个最基本的尊重还是有的,不过他只是薛叔玉的傀儡,他手中的吉祥物。

  没有人天生愿意当傀儡,芒·波杰孙波其实也是一样。他已经通过与薛叔玉的交往中,发现薛叔玉其实也不是主事的人,他只是一个办事的人,在他的上面还有更尊贵的人。

  每当想到这里,他就知道想要拜托傀儡的命运是不可能的,薛叔玉就算被他算计倒了,最终,薛叔玉后面的那个人,肯定会再派人来,万一派来了像统叶护可汗那样粗暴的人,他的下场将更加悲惨。

  生活就像那个啥,既然不能反抗,那不如顺着享受。毕竟,吃的喝的,玩的,薛叔玉不曾少他一分。

  芒·波杰孙波笑了笑:“全凭大将军安排!”

  薛叔玉考虑的问题比较远,他由于距离的原因,并不知道吐蕃与杨天保他们大战的结果如何,反正他对杨天保的计划是深入贯彻执行。在杨天保的计划中,他必须尽可能的分裂吐蕃,制造吐蕃的内部分裂。

  其实薛叔玉也是按照杨天保的命令,执行他的计划,发动吐蕃奴隶革命,事实上,结果并不理想。吐蕃的奴隶太麻木,太懦弱,根本就没有反抗精神,不管他们怎么宣传、鼓励,付出多大的努力和牺牲,都只是冷漠的看着,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纯粹是一群待宰的猪羊,带着这样的人反抗是没办法成功。

  吐蕃的奴隶,已经习惯了顺从各自的头人,他们关心各自部落首领和头人之间的战争,反正只要胜利了,他们就按照习惯,归顺胜利的一方。

  事实上,杨天保并没有错误,任何人都有反抗精神,只是用的方式不对。吐蕃奴隶虽然愚昧,不代表他们傻,薛叔玉以救世主的姿态降临在他们面前,带着几十个人,采取阴谋诡计,袭击杀死他们的头人,这种方式在吐蕃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

  薛叔玉摆出高高在上的架子,带着自己唐人的优越感,以俯瞰的姿态看着吐蕃奴隶,口若悬河的推销着自由、尊严、民主之类的连他们自己都忽悠不了的理论,没有真正走到奴隶中间聆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疾苦,更没有真正考虑过这些奴隶到底需要什么。

  就连薛叔玉自己也没有把这个事情当成自己的事业,最多就当是一场风险投资,赢了名利双收,输了……输了也就输了,见势不妙就一溜烟的躲进大唐。

  薛叔玉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行为,自己能指望他们这些吐蕃奴隶会相信呢?

  吐蕃的奴隶虽然目光短浅,可是他们却有着自己奴隶的眼界和思维维,不值钱的、假大空的口中号忽悠他们去送死,将吐蕃王朝推翻,然后自己取而代之,这可能么?

  奴隶又不是傻子,高调你唱,好处你得,送死我去这种事,谁会干?

  所以不管薛叔玉闹得多凶,他们只是冷漠的看着,绝不参与,看得过瘾的给点掌声,看得不过瘾就骂几句解气。

  直到薛叔玉遇到芒·波杰孙波这个苏毗王子的时候,他终于明白自己错得多么离谱。苏毗人并没有因为芒·波杰孙波是苏毗女王的儿子,苏毗女王唯一的血脉就对他高看一看,而冷看旁观。

  直到苏毗旧部发现,此时的芒·波杰孙波每打下来一地,就把原来吐蕃人的田地、财富分给他们,分给他们这些在战斗流过血的人,他们的这个群体就开始越来越大。凝聚力也越来越强。

  慢慢的他们从一百多人,发展到两百多人,从两百多人,发展到五百多人,一千多人,直到三千多人时,他们已经拥有了一定的战斗力。

  直到现在,薛叔玉明白了这些吐蕃奴隶需要什么,他们不需要所谓华而不实的所谓自由,人在世上,根本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后世网上的那些公知、大V们,张口自由,闭口民主,其实都是屁话。就算再不爽川普,能让他下台吗?就算再喜欢希拉里,能让她当美国总统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你自己的意愿,可以强加给别人吗?显然也不现实。

  银行里有很多钱,你可以自由的去拿,去用吗?显然是不可能,别人的老婆漂亮,你可以享受吗?不跟拼命才怪。你开着享受着自由,开车横冲直撞,这样可能吗?

  人生活在天地之间,受道法约束,每个人必须遵守道德法则,自然法则,否则就不可能称为人。

  自由是虚渺的,不切实际的,就算在家里,也没有自由可言。

  那么奴隶需要的是什么?穿在身上的衣服,吃在嘴里的食物,捧在手里钱,还有眼睛能看到的地,这是他们最喜欢的东西。

  “降苏毗,分田地,降苏毗,吃饱饭,降苏毗,可穿衣!”

  这些朴实的口号、直观的目标的指引下,吐蕃奴隶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顿时应者云集,刚开始是几十人,几百人,后来是几千,几万人,紧紧团结在芒·波杰孙波的身边。

  剿不完,杀不绝,打不散,前仆后继,再仆再起,向那个黑暗得看不到一丝亮光的、让人绝望的吐蕃奴隶社会发动猛烈的进攻,短短两三个月的功夫,看似不可一世的吐蕃统治阶治,就被打得都盔弃甲,溃不成军。

  这其实远远不够,因为得不到杨天保的消息,薛叔玉只能让建国独立的思想,种在所有吐蕃奴隶的心中。

  这场简陋的无以复加的登基大典在布达拉宫的殿前广场举行,数万名苏毗军将士,拿着简陋的武器,就像山大王一样,大呼小叫,准备抢钱抢粮抢女人。

  薛叔玉对这支军队的掌握一直非常严密,他穿着崭新的明光铠甲,骑着高头大马,缓缓的走到众苏毗军将士的面前,振臂高呼:“我们苏毗国复国了。”

  然而,下面的吐蕃奴隶却大呼小叫:“金珠玛米!金珠玛米……”

  金珠的意思是拯救苦难的菩萨,玛米的汉语意思是兵,金珠玛米就是救苦救难的菩萨兵的意思。

  薛叔玉就带着金珠玛米们,开始了新的征程。

  随着苏毗军的名声越来越大,响应者云集,很多地方甚至不用打,就开始了内部变故,薛叔玉一路披荆斩棘,所向披靡。

  ……

  吐蕃大军仍然在惊慌失措的往逻些方向没命逃窜,旗帜粮草扔了一地,受伤的士兵被抛弃在路边发出绝望的,跑不动了的战马同样也被抛弃,和伤兵呆在一起双目无神的看着主人消失在视线中,发出一声声悲怆的嘶叫声。

  这兵败如山倒的场面让每一个在这场血腥的战役中幸存下来的人在此后的余生中都蒙受着生不如死的耻辱,抬不起头来。

  在他们不远处的唐军骑兵们看到吐蕃大军犹如被狮群驱赶的角马群一样头也不回的一路逃奔,被他们追上的吐蕃部队的抵抗也软弱得可怜,仿佛掉了魂,让人简直无法相信这就是那支在平蕃城下与他们激战了一个多月,好几次险些冲垮河源军方阵的那支虎狼之师!

  正如杨天保所料,吐蕃人过份迷恋自己的武力,一旦击垮了他们用无数次胜利堆积起来的自信,他们便会一溃千里,军心动摇,甚至以后再遇上对手都只剩下一个逃字了!

  杨天保就是要在这种铁砧碰铁锤式的主力会战中粉碎吐蕃的骄傲和自信,让他们意识到,他们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强大,他们正在跟一个巨人玩命,随时可能被巨人砸成肉泥!

  一旦天黑,唐军就会率先扎营,就地休息,反正他们有着充足缴获的马肉,还有充足的粮食,不仅可以睡一个好觉,甚至可以命令吐蕃战俘们给他们打洗脚水。

  而吐蕃溃兵们则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他们不但要承受着恐惧、饥饿、寒冷、还有唐军无休无止的追杀,每一时每一刻,都有无数人死去。

  或是被活活吓死,或是被唐军的马蹄踩死,或是被饿死,再或者被冻死。

  松赞干布从平蕃城撤退的时候,他还有十五六万人马,可是现在满打满算不过三四万人,他望着士气低落的部曲,指着他们,他们还能夺回逻些城吗?

  其实,松赞干布想多了,别说夺回逻些城,此时的薛叔玉正率领那只被人们称金珠玛米的大军,一路浩浩荡荡朝着他们杀来。

  松赞干布就算拥有万千神佛保佑,也无力回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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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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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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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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