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河源新军的出动,吐蕃高原迎来腥风血雨。生活在边关的百姓,马上从空中中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他们看着河源军将士身穿米白色的军服源源不断的走过,渐渐汇聚成凶猛的河流,向着吐蕃高原浩浩荡荡的杀去。
鄯城县西南的三十里的军镇上,这里是杨天保开辟出来的商队,非唐人商队只允许在这里交易,而对于吐蕃、吐谷浑、或者栗特商人,不允许进入鄯城县。杨天保深知情报的重要性,所以避免吐蕃人及时发现,隔绝他们。
当然,商人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在这名黑石镇的小镇上,他们可以获得他们想要的货物,也可以销售他们想要的货物,甚至连利民银行还有一个小小的分店。即然可以赚钱,并没有什么惹得他们不满的。就算不满,他们也无可奈河。
在河源军辖境之内,杨天保说了算。
黑石堡一座酒楼的二楼,靠着窗户的包间里,窗户打开着。此时镇子中间唯一的街道上,一千多人的骑兵,沉默的前进着。他们的速度不快,不过却非常整齐,就连马蹄都是一起抬起,一起落下,让人感觉大为不同。
包间的主人,长得西北特有的高原红,一双眼睛如同鹰隼一样锐利,他盯着河源军新军骑兵,眉头微微皱起。
这位不是别人,正是松赞干布身边的大红人——噶尔·东赞。噶尔·东赞此时并不是吐蕃政治中心的核心人物,事实上他的正式官职就是噶玉东岱。虽然说,吐蕃的东岱足足有六十一个,可是谁也不敢小瞧噶尔·东赞。
与唐朝一样,官职大小,并不是衡量一个人权力大小的真正依据。就像唐朝,一名从七品的御史,可以上书弹劾当朝相国,或者三品尚书,再或者二品特进,只要皇帝相信他,无论是二品特进,还是相国,再或者尚书,一样要罢官去爵。
如果不相信,那就像魏征,当时他是秘书监、参预朝政,从三品官职,还有相国的加持,而温彦博也是正三品,却没有相国的加持。可是李世民不相信魏征,而是相信温彦博,魏征也可奈何。
噶尔·东赞在向松赞干布提出攻掠方向主要放在河源军后,他就又返回了河源军境内,充当细作,刺探唐朝军队的军情。
只是,非常可惜。他向来喜欢用的金钱开道的方向,在河源军并不好使了,在河源军境内,徽州商人算是头号商人组织,几乎垄断了除了银行以外的所有产业。然而,他们却不敢背叛杨天保。
在河源军经商,也有充当人质的意思。
虽然无法收买唐人细作,刺探军情,噶尔·东赞并没有灰心。
事实上,有些军情,并不一定要收买细作,从表面上也可以看得出来。尽管杨天保在训练河源新军的时候,一直并没有将河源新军露面。但是,噶尔·东赞从黑石镇经过的粮车和草料车,可以轻易推断出,黑石近附近一定有一支数量在一万五千人马之间的军队。
虽然这个数量有些出入,只不过是因为杨天保无限量供应河源军新军将士们给养,吃他们敞开肚子皮,增强将士们的体质。虽然说在高强度的训练下,河源军士兵们的体重都有所增加,没有办法,河源军吃得太好了。
看着这支古怪的军队,噶尔·东赞百思不得其解。
全身制式铁甲,头戴着钢盔,擦得锃亮的牛皮靴子,扎得一丝不苟的背囊。一人双马,另外一匹战马上,装及绑在背囊外面的那把长矛。
这些让他感到惊奇。居然没有弓箭?
唐朝军队对外战争中有三大利器,弓弩、轻骑和陌刀。当然这个时候,主要还是轻装骑兵和弓弩,每一个与唐朝军队交过手的敌人,对于唐朝军队的弓弩都会印象相当深刻。
没有办法,唐朝弓弩杀伤力太强了,锋利的钢铁箭镞,强劲的弓臂,拥有着射程优势的唐军,占尽便宜,在同等数量之下,他们必须承受三轮箭雨的袭击,这样以来,未真正接战,他们损失就不会小。
噶尔·东赞有点难以置信的道:“姓杨的真的打算只用这些连弓弩都没有的骑兵在草原上与咱们吐蕃硬拼?”
其实别说噶尔·东赞有点儿不敢相信。其他随从也不敢相信。
这实在是太过愚蠢了,骑兵有那么容易对付么?
一支装备无数长矛骑兵,在冲锋搏杀的时候,或者可以占到便宜,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吐蕃的战刀刚刚三尺,白刃搏杀的时候,确实是会吃亏。
但是,吐蕃可是有弓箭的,哪怕他们并没有唐军的射程优势,关于是河源军居然不装备弓弩。吐蕃骑兵不用接战,光奔射就可以把他们淹没。一旦吐蕃骑兵冲过来,等待他们的,将只能是一场一边倒的大屠杀!
杨天保也是一位身经百战的名将了,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一名吐蕃随从冷笑道:“姓杨的到底还是年轻啊,侥幸打了几场胜仗,便分不清东西南北了,他以为这里也是云州吗?他以为我们吐蕃勇士就是突厥那帮废物?他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呢!哼哼,让一群只装备长矛的骑兵在草原上跟吐蕃死拼?真亏他想得出来!”
那队骑兵已经全部过去了,噶尔·东赞回到座位,喝了一口茶,叹气道:“我实在想不出他哪来的底气!我从来没有见过一支军队只装备一种兵器的,这简直就是找死!”
长矛可以克制骑兵,这他早就知道了。但是每一次唐军的长矛阵都要弓弩阵的掩护下作战,独立作战的话是很容易被击溃的,几轮奔射,他们就会崩溃。
这一点杨天保不可能不知道。
然而他守在这里看了两天,过去的骑兵都只装备长矛与横刀,仿佛唐军只剩下这么一种兵器了,当真是不可思议!他用力摇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到脑后,问:“鹞鹰放出去了没有?”
“放出去了!”随从说道:“姓杨的动用多少兵力,攻击哪个方向,孙波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等待他和他的军队的,将是一张天罗地网,他的军队出去容易,回来可就难了!”
噶尔·东赞的神色变得异常阴森可怕:“便宜尚囊了!”
松赞干布已经亲政多年,作为吐蕃大相的娘·芒布杰尚囊因为征服苏毗部有功,可是他还不知足,在兼并苏毗部之后,独霸孙波茹,拥有了肥沃的草场,肥沃的良田,尚不知足,依旧对松赞干布像小孩子一样敷衍。
这一次,松赞干布同意将吐蕃的主攻方向放在河源军,并不是都看在河源军是一只大肥羊,还想利用杨天保的手,借刀杀人。
不过松赞干布没有想过吐蕃会失败,只是想削弱孙波茹,作为一个王,最怕的就是底下的人功主盖主。
一支拥有着三万余匹战马,一万五千余具铠甲的军队,就等于一只大肥羊,这一下可算是便宜了娘·芒布杰尚囊。
噶尔·东赞的眼神不善,其随从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触了他的霉头。
良久,噶尔·东赞用了极大的毅力终于压下来心中的念头,他本想给杨天保提个醒,告诉杨天保吐蕃大相娘·芒布杰尚囊已经准备了十二万人马,随时可以东进。
……
弥多,吐蕃大相娘·芒布杰尚囊的中军大帐。
此时越来越多的孙波茹东岱开始向这里集结,虽然孙波茹只有十一个东岱,却足足拥有十二万人马。
这次松赞干布准备二十万大军征伐大唐,其中超过一半人马,都是孙波茹贡献的。
其他各部由于时间和距离的关系,尚没有完成集结,毕竟军队是军队,在全民皆兵的国度里,军队也是种田的主力。如果在秋收没有完成的时候,军队发起战争,那么一旦暴雪降临,青稞被大雪掩埋,他们只能喝西北风了。
孙婆茹号称集结了十二万人马,事实上,此时集结完成的不足三分之一,只有三万余人马,其他人马都在准备收割青稞呢。
这段时间,娘·芒布杰尚囊有点上火,他的领地内,原本早已销声匿迹的苏毗部王族,居然又举起了旗帜造反。
这其实并不难处理,作为平定苏毗部的娘·芒布杰尚囊,他非常有信心,只要找到苏毗部的主力,他随便派出两支东岱,就可以踏平他们。
然而,这些苏毗部残余,最近像是转了性子,他们虽然攻城掠地,却不占地盘,抢光牛羊马匹,随后烧掉城堡,然后就找一个山钻进去。
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个麻烦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只因为他的对手,杨天保的提前布局。
杨天保让薛叔玉进入吐蕃,薛叔玉历经千辛万苦,团结了羌族、唐人奴隶以及苏毗部残部,终于拉起了一支拥有着千人战斗力的军队,他们昼伏夜出,专门挑选城堡以及防守懈怠的地方下手。
这种没有固定地盘的游击战术,并不是万能的,一旦吐蕃人采取合围之势,很容易被他们绞杀。
但是呢,他们却有另外一种方式获得补给。那就是“劫掠”徽商的商队,徽州商队不仅承担向薛叔玉运输补给物资的职责,同时还可以误导吐蕃军队。
娘·芒布杰尚囊躺在软榻进行着原始的活塞运动,突然帐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娘·芒布杰尚囊倒没有惊慌,慢条斯理的起身问道“怎么了?”
“回禀大相,叶财东过来了!”
“哦!”娘·芒布杰尚囊心中一喜,别看孙波茹号称是吐蕃最富裕的一个茹,不过只是相对而言,他同样缺乏物资,缺盐,缺铁,缺布,如果没有商队的货物,他无法享受富裕的物资生活。
没有中原而来的茶叶,就会消化不良,还有肠胃疾病,没有丝绸,他就无法满足他一百多个如狼似虎的侍妾。
对于娘·芒布杰尚囊而来,叶向荣就是他的财神爷。
娘·芒布杰尚囊道:“他在哪,带他来见我?”
侍从一脸苦恼的道:“他……他受了伤!而且伤得不轻!”
娘·芒布杰尚囊悚然一惊,急忙问道:“受伤了?怎么回事?”
侍从道:“叶财东,遇到苏毗叛军了!”
娘·芒布杰尚囊顿时一泄如注,随即火冒三丈道:“该死,连我的财神爷也敢动!我看他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娘·芒布杰尚囊提起裤子,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骑上战马,一路烟尘的冲向远处。看样子他是真的发急了。
在一座帐篷里,叶向荣那一身长袖飘飘的白衣已经被血染红了,面无血色,神情痛苦,右肩上一道伤口深可见骨。他那几名随身带着的家丁一个小腹处血流如注,气息奄奄,另一个身上插着好几支箭,双目眦裂,咬牙切齿,愤恨难平。
见娘·芒布杰尚囊进来,叶向东睁开眼睛,想站起来却动不了,苦笑着道:“大相,恕在下无法起身相迎了。”
娘·芒布杰尚囊没好气的道:“都什么时候了还讲这些!伤得怎么样?你们是在哪里遇上叛军的?”
叶向荣眼睛一闭,昏迷了。
那种家丁说道:“我们在来的路上遇到了叛军,为首的是一名膀大腰圆的女子,据他的身边的人说,好像叫她女王!”
娘·芒布杰尚囊道:“货被抢了?”
家丁点点头道:“全部被抢了,这次听说大相要很多货,我们准备了三万匹余布,还有六百石茶叶,他们不问缘由,看到商队的车队便冲上来,见人就杀,连驾车的车夫也不放过,完全是一群畜生!”
娘·芒布杰尚囊问道:“他们到底有多少人?”
那家丁说:“很多,起码有三千人!”
娘·芒布杰尚囊面带杀气,道:“好啊,我都还没有找你们,你们就先找上门了,好得很哇!来人,部队集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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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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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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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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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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