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的吞噬之力,倒是还能拿来当吸尘器用。”
林志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一边在心中默默感慨。
也不知道被远在天国的特洛法司听到了,会是怎样一番感想。
想必应该是很懵圈的:吸尘器是什么玩意?
小骨头安分地跟在林志身后,先前那五只恶魔的出现、攻击、死亡都无法影响它分毫,这是不死骨族深入骨髓的种族特性:阴冷、冷血。
对于自己不亲近的人,它怀抱着最多的情感,也就是好奇。
这跟脚下的泥巴、蜘蛛网上的蜘蛛没有两样。
让小骨头突然变得如此老实的根本原因,还是脚底下软乎乎的泥土。
有过一次经验后,它是真的害怕又一次陷进去无法自拔了。
一大一小两个骷髅缓慢地前行,四周,好不容易变得稀少的枯树丛林又变得密集起来。
到最深处,林志甚至需要自己动手,将遮挡在前方的黑色藤曼扯断撕开。
这点短暂的路程就算使用诅咒系统也不会说什么,可拿那些高阶的诅咒来开路,林志总觉得有点亏。
哪怕他体内的咒力已经满到,需要用眼眶中的火焰来燃烧。
另一方面,丛林探险,一步一个脚印地摸索,这样的异世界冒险才有灵魂!
从小就喜欢冒险的林志对此并不介意,反而还有点小愉悦。
很快,前方的枯树渐渐有了些许生机,嫩绿色的叶子从枯黄的枝干冒出,缠绕在树干上的黑色藤蔓也长出了绿叶,密密麻麻地连成一片。
枝干藤叶间,阴暗的光线下,一群头生尖角的蓝色蚂蚁将一条没有毛发的毛毛虫团团围住,毛毛虫疯狂甩动身躯,却终究抵不过蚂蚁群轮番撕咬,很快就失去了生命迹象,被拖向一个小巧的树洞。
此时,突然意外发生,一只十条腿的红色蜘蛛从上方暴跳而下,强有力的上颚一把咬住毛毛虫。同时吐出蜘蛛丝黏住远处的一截树干,像蜘蛛侠一般荡了过去。
蓝色蚂蚁们纷纷抬头,盯着远远离去的蜘蛛,头顶上的尖角居然喷射而出,精准地扎在十腿蜘蛛的屁股上。
十腿蜘蛛当场麻痹,靠着蜘蛛丝的粘性,在空中中来回荡漾。
嗖。
一只长着两颗脑袋的螳螂不知从哪纵身跃出,钳住十腿蜘蛛后跃进密集的树叶之间,不见踪影。
“那些,就是这个世界的小动物吗?看起来似乎比地球的要吓人啊。”
林志眼眶中的幽蓝火焰跳动着,浑然不知如果出现在地球的话,他绝对是最吓人的那一个!
即便现在是黑夜,他也可以清晰无比地见到远处发生的那一幕丛林间的优胜略汰。
这里既然出现了这些小动物,那也就说明,距离离开大坟场不远了。
哒哒哒!
小骨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拼着陷入泥潭的大恐怖,冲出去趴在树丛间,双手搭在树干上,骷髅脑袋凑上前去,空洞的眼眶一动不动地盯着上面跑来跑去的蚂蚁。
林志看了一眼趴在那里异常专注的小骨头,抬起的白骨脚掌又收了回去。
反正他也不急着去完成任务,想玩,就给你玩个够吧。
他随地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岩石,背靠大树干,双手抱胸,翘着二郎腿,准备小小的眯一会。
不死骨族需要休息睡觉吗?
答案是肯定的,除了小部分变异种,大部分不死骨族虽然不会感到疲惫,但也需要通过休眠来恢复身体的能量。
长期没有得到休息,体内的咒力更是会渐渐流逝,最终重新成为一副普通的枯骨。
刚一躺下,林志莫名觉得哪里不对,又坐了起来,从身边的草丛里抽出来一根草根咬在嘴中。
嗯,这样就完美了。
他再度躺了回去,脸上满满的惬意,浑然已经忘记了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处理。
另一边,大坟场入口。
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男人来到此处。
“那只不死骨族呢?”
雷龙王子诺亚斯特一身便装,英俊帅气的脸上透露出沉稳的神色。
他的目光在大坟场四周扫过,最终落在正前方一个巨大的深坑上。
这是那只不死骨族从空中坠落下来后砸出来的,当时的他就躲在旁边的岩石后面瑟瑟发抖。
那会他知道自己不能死,雷龙王国的未来需要自己去维护,所以,才会流露出恐惧惊慌的神情。
而现在,贝庞王族背叛的消息已经传达给雷龙王国的皇族,又答应了那只不死骨族,要在日出之前回到这里,割肉放血,诺亚斯特的心态就不一样了。
在达成心愿、知道自己必死之后,所谓的恐惧也就显得一文不值。
他维护了雷龙王国的安定,没有给王族的荣耀抹黑。
那么死亡,又有何惧?
诺亚斯特沿着巨坑走了一圈,接着双腿盘膝,坐在了泥土地上。
远方的东边,有一线阳光切割过来,照射在大坟场外围的黄泥小道上。
那名不死骨族给他的要求,是在日出之前回到大坟场。
从太阳光线的位置来看,不需要几分钟,“日出”便会抵达大坟场。
那会,也就是他遵守约定,割肉放血的时候!
诺亚斯特王子从身后取下来一个包裹,这是临走时,母亲含泪塞给他的,里面装着雷龙王国最顶级的菜肴。
“应该还有时间,要不,还是尝试一下吧?”
诺亚斯特抬头看了一眼大坟场外的光线,犹豫一会,还是将包裹解开.。
一时间,浓郁的肉香弥漫开来。
诺亚斯特盯着油香四溢的肉块,轻轻咽了一口口水,又从腰间解下来一壶平民常喝的烈酒。
时间紧迫,他赶紧撸起两条衣袖,毫无一国王子该有的绅士风度,徒手抓起一大块角牛肉就往嘴里塞。
塞满噎住了,就拎起酒壶仰头灌酒。
从小到大,沐浴在皇室荣耀下的雷龙国王子,一直就有一个非常奇葩的梦想。
那就是,抛下所有皇家礼节、绅士举止,像集市上那些赤膊大汉一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呼……舒服!”
很快,塞满整个包裹的肉菜跟一壶烈酒就被诺亚斯特吃个精光。
他小心翼翼地将满地的骨头菜屑捡起来,连同空酒壶一起,用粗布包裹包好,轻轻放在一边。
同一时间,太阳的光线终于照射在大坟场的一块墓碑之上。
诺亚斯特缓缓站起身,环顾四周,还是没有那只不死骨族的身影。
他取出一把小刀。
锋利的刀刃倒映着英俊且坚毅的侧脸。
他也许猜测到那只不死骨族已经离开此处,但作为从小沐浴在皇室荣誉下的一国王子,他并没有怀抱丝毫侥幸心理。
尤其是,对方的实力是那么的恐怖。
失信,可能会给雷龙王国带来难以承受的灾难;
守信,则国家在,一身的荣耀在,这是比自身性命还要重要千百倍的东西!
很显然的选择。
所以,在最初的一缕太阳光线照射到诺亚斯特王子脚掌的时候,他举起了手中的刀子。
一时间,鲜血,洒满一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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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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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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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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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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