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挑,黄绿色为无人居住的下等洞府。”老头丢出一副画轴,在空中悬浮着缓缓展开,整座山峰的模样跃于白纸之上,密密麻麻的光点看得人头皮发紧。
拂衣不得不佩服包下这片山峰的金丹前辈,这抠搜的程度都快赶上她了。
地图上的黄绿色光点已经不多,拂衣觉得没什么好挑,反正开启阵法后各不相干,仅仅用来修炼并不碍事。随手选择了山腰北边的洞府,宋鸿远也跟着选在了附近不远处。
老头探出神识在储物袋搜搜寻寻,找出两枚条形令牌丢在桌上,终于睁开眼不耐烦地提醒道:“我们东家好心不收押金,但谁敢破坏阵法和洞府,休想出这明镜城。明白了吗?”
两人自不会与他做口舌之争,既不理会也不搭话,默契转身抬脚就走,将老头一声“穷酸鬼”甩在身后假作未闻。
两人选择的洞府在同一片平地内,分开前,宋鸿远颇有些愤懑地道:“以后定要多赚灵石,好好修炼,定不能一直看人眼色过活。”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嘛,别搭理他。”拂衣浑不在意地笑了笑,挥挥手转身走向自己的洞府。这样的日子,比起万妖山脉已经好了无数倍,她心中已然感激无比。
那老头不过是嫌贫爱富,世间这样的修士不在少数,偶尔遇到不予理会就是了。要是真惹急了她,大不了就对骂一场,骂不过就逮着机会把人引出城去打个半死不活,她才不会为这些人的态度影响心绪。
进入洞府用令牌启动阵法,拂衣很快沉入了修炼之中。
心法带动灵力在体内徐徐运转,一个小周天后归于丹田,注入头尾相连画圆游动的两条小鱼之中。土灵在黑鱼中睡得十分香甜,源源不断地向拂衣输出精纯土灵,改造着她体内炼化好的金灵。
被提纯后的金灵归于白鱼,又使白鱼与黑鱼之间更加契合,体内的循环虽与五灵根修士不大相同,但却有着奇妙而独特的平衡。
拂衣惊讶地发现,原本需要一年半载才能养好的心头血,竟在进阶筑基后被双鱼和土灵养好了九成,与贾千诚一战后破而后立,心境得到稳固,虚弱感消失后不仅没有长时间的无力感,反而有种想要继续作战的力量。
原本以为需要养个十天半月才能出行,这样看来,五天时间已然足够。
拂衣不断吸引外界灵气入体,炼化后供养两条永不餍足的鱼,自打进阶之后,它们之间的距离就再没有丝毫变化,这更加证实了她的猜测。
唯有进阶,才能使两条鱼融为一体。
拂衣很想找到机会证实黑鱼气息对生灵的压制,原以为能在贾千诚身上得到证实,但有灵蜂打头阵暗算,后来又沉浸在酣畅淋漓的激战中,将这压制完全抛到了脑后。
身为剑修,自是以剑为主,其余一切手段都是极其次要,甚至于不需要的辅助。在低阶时期还能借助符箓力量,到了筑基期、金丹期,剑修的斗法就再无花里胡哨的东西。
一剑在手,万法可破。拂衣不是死板不知变通的人,但她仍不愿意凭借外力取胜。外物是旁道,否则那些大家族的无用后代,岂不是个个都能称霸一方。
拂衣的疲惫感消失无踪时,距离闭关正好过了五天。她将最后一缕灵力归于丹田,缓缓睁开眼,从储物袋中取出宋鸿远赠与的飞剑。
二阶法器需要滴血认主才能更好地使用,与主人心神相连之物,往往与主人的思绪有着同步的默契,若不认主,就只能全靠神识与灵力主动操纵。
“幸好不需要心头血,要不然还得在这儿住上许久才能出门。”拂衣从眉心逼出一滴血,不偏不倚滴落在剑柄之上。
黑色长剑悬浮在身前,自上而下闪过一圈红光,拂衣赶紧探出神识进入剑身,按照感应到的认主符文打上自身印记。
中古时期的符文十分简洁,短短数息,飞剑与她便有了心神联系。也正是在此刻,拂衣感受到一道较为模糊的意识,说是意识其实还有些勉强,因为飞剑传达出来的只有两个字。
“沉雾,重剑为沉,雾霭为轻,倒是与剑相符。”拂衣惊叹于中古修士对天道的感悟,连二阶超品法器中的阵纹都有如此奥妙,可想被浩劫摧毁的过去中有多少值得今日学习之处。
认主后,拂衣发现剑刃有了巧妙的改变,原来的厚重与钝感都消失了,变得轻薄锋利,似能当作攻击法器来用。剑身厚度仍是未变,约莫半掌厚,越往两边延伸越是轻薄,剑刃处已是吹发可断。
拂衣往沉雾中注入一丝金灵,厚重悦耳的铮鸣让她心中一喜。“当真能攻击,这可是意外之喜。”她没敢在洞府中尝试,勉强用心神感应了一番内部符文构造,发现飞行属性确实占据七成还多,攻击属性只占两成有余。
“想来是作为备用,主剑受损即可用飞剑代替,威力自然比不得正经攻击法器。”拂衣并不失望,反而十分欣喜。
狐尾剑确实有些不够用,每次要耗费灵力为它覆上一层防御护罩,若是遇上更加激烈的斗法,必然承受不住她的力量。
要说新买一把解决燃眉之急,她又确实舍不得灵石,何况全副身家起来也不见得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剑。想到灵石,拂衣决定先自行出一趟门,将九滴延寿玉髓精华和金火异矿石卖掉。
不是她信不过宋鸿远,论身家,人家可比她富裕多了。她只是想一个人出去走走,看看以截然不同的心境走过熟悉的地方,是否会生出不同的感悟。
拂衣收好沉雾出了洞府,用令牌再次开启了阵法,以免有人误入其中。出门时正是深夜,在下山路上放眼远眺,只见下方城池灯火通明,仍是一副热闹景象。
迈着轻快脚步离开城中山,拂衣心中轻快无比。
想到近日诸事皆顺,忽而有种三千域都等着她去征服的错觉,直到瞧见不远处的申姓青年朝她招手,她才忍不住暗骂自己,该,让你心欠,这下知道人狂有祸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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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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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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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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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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