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灰兔部落,公认手最巧的妹子手下。
一整张的羊皮,就算在这样原始的刀具下,也被一点点完好无顺的从公羊身上剥了下来;看起来,让宋勇很有点神乎其技的感觉。
在宋勇的心中,鞣制后的羊皮大衣,无疑是比兔子皮更为良好的过冬利器。
所以,直到将整张的羊皮被剥下来后,蓟等几个妇人才是继续对公羊继续的加工。
挥舞着手斧的蓟,简直比起了传说中的镇关西,貌似还要彪悍了几分;不过是一会的公分,整头山羊就被处理的妥妥帖帖。
然后,终于是轮到了宋勇、宋大厨亲自出手展现的时候了……
话说!要是将位置换成现代位面,这么一头重量在一百多斤,等同于半口大肥猪的山羊,落在那些大厨手里的话,
他们完全能在毫无压力中,整出好几桌子、十几个不同的菜式来。
但是对于在个人手艺上,也就属于家常菜小能手级别的宋勇,不但没有那个能力,更也没有那个精力来如此操办。
开玩笑!为了庆祝这次难得的丰收,灰兔部落才是奢侈的拿出了一头羊的三分之二来食用。
而要想让这一百来号的大肚汉们吃饱,怕是没有个两、三百斤的食物,是没有达成这个目标。
所以,宋勇从杀羊的那会开始,就已经在心中谋划了起来,该如何操办这顿大餐。
最终,在个人有限的手艺,以及庞大的食物需求量面前,他不得不选择了灰兔部落最常用的烹饪手段:
煮上几大锅的羊肉汤,还是添加了野菜的那种。
当然,就算是与灰兔部落一样煮肉汤,宋勇也完全有着巨大的自信,煮出两种不一样的东西来。
得益于原始时代的野山羊,运动量是现代位面的同类们,远远所不能比拟的。
所以它们身上的脂肪含量真心是没有多少,为了多弄点油脂出来,整头公羊身上的肥肉,宋勇全部让栀等人将其割了下来。
这些来自与公羊身上皮下脂肪,数量顶天了也就是数斤左右,被宋勇一点不少的扔进了烧得滚烫的石锅中。
立刻间,一股浓郁的腥臊味,就在山洞中弥漫了开来。
就算是这样,宋勇还是不断的拿着打木勺翻动着这些肥肉,让这些肥肉在高温的石锅中,不断的被炒出了油脂。
至于油脂中的腥臊味,宋勇随后扔了点野生的葱蒜进去,多少也算是除点腥味。
最终,宋勇获得了大概两斤多点的羊油;除了这个,他在调味品方面,还有着精盐、葱姜蒜、花椒和茱萸,还有上次剩下的一点生抽、老抽这些。
自我感觉起来,多少能施展自己的数分功力了。
******
被切成大块的羊肉、骨头、内脏,一股脑的被放进了两口最大的石锅。
这样两口石锅看起来份量相当的惊人,据说还是百十年前灰兔部落全盛的时候,用来炖煮食物的厨具。
真要将其装满的话,起码能装下两百斤的汤汤水水。
而随着灰兔部落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这两口大锅也有好些年没有派上用场了。
理由很简单,他们所获得的那些有限的食物,连其中的一口大锅也装不满,就不用花费这种功夫了。
毕竟越大石锅加热起来,就越发的显得费事。
所以就算底下的大火,一直都是烧得旺旺的,但是想要炖煮熟这么多的食物,真心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
作为一个家常菜小能手,宋勇肯定知道在煮羊肉的时候,还得先焯烫掉血水这些。
这样在现代位面,算是相当简单的工作,用石锅来进行的话同样是费时、费力。
乘着这个功夫,宋勇决定用那些放了盐水后凝固的羊血,来制作一道自己非常喜爱的家常小菜:大葱炒羊血。
大葱这种葱类的变种,宋勇依然未能在野外找到。
但是野葱这些,周边的山林和野地里,简直是要多少有多少。
对比起来,这些野生的佐料看起来其貌不扬,但是其爆炒起来的香味,那真心是现代的大棚菜不能比拟的。
所以,宋勇对于今天的小葱炒羊血,同样是寄予了很高的期待,
唯一遗憾的是,用这种石锅更适合做铁板烧,炒菜的话实在是显得很有些牵强;这一刻,宋勇无比的怀念着,那口被送到了赤柏部落的铁锅了……
舀了一大勺的羊油下锅后,原本就被烧的滚烫的石锅,立刻就让油花飞溅起来。
与之同时,羊油的那股腥味,自然是又在山洞中了开来;
只是当宋勇将早就准备好的一大把佐料,像是姜、蒜、花椒和茱萸这些,一股脑的倒进了石锅里后。
顿时,原本还显得相当重口味的羊油,瞬间就神奇的变的无比诱人起来。
前一秒的时间里,还在空气中弥漫的羊油腥臊味道,就变成了无比美好的香味。
这么一来,就连现代位面见惯了市面的宋勇,都有些忍住不嘴里泛起的口水,一众原始人土著的表现自然是更加的不堪。
对于他们来说,这简直就是神迹一般的神奇。
各种平时看起来和吃起来,味道实在说不上好,甚至是有些难吃的小东西;被油脂这样一炒动,就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惊人变化。
估计要是没有人阻止的话,他们都能将手伸进锅里去捞出一点来尝尝。
然而,来自于现代位面,有着最少五千年烹饪文明的宋勇,很快就让他们这些土包子,知道了什么才是烹饪的艺术,什么才是火的魔法和艺术。
切成块的硬化羊血,终于被宋勇下锅爆炒。
短时间的大火爆炒之后,锅中放入了适量的一点食盐。
当然,这个适量也只是针对宋勇的说法;对于曾经的灰兔部落来说,只代表着一个意思:今后的日子不打算过了。
最后,宋勇犹如点睛之笔一般的扔进去一把葱花,最终一份色香味俱全的大葱炒羊血就被出锅了。
只见在这一刻,整间偌大的山洞中除了吞咽口水的声音,再也没有其他的任何声音。
借着试菜的借口,宋勇往自己的嘴里扔进去了一小块;然后宋勇能够确认一点:这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美味的羊血……
羊血炒好之后,并不代表着宋勇就能提前开动;现在灰兔部落的一百多号人,可都是眼巴巴的望着他,让他实在不好意思一个人先吃,
所以,只能是等到作为主食的羊肉汤煮熟后,才能是一起开动。
就这样让人心焦的等待中,经过焯烫掉血水的羊肉,被猛火炖煮了三个多小时后,汤汁才是沸腾了起来。
早就被清洗了一次,并且那开水稍稍烫过一次的多种野菜,又被倒进了石锅里。
做完了这一步后,离着开饭总算是不用多少时间了。
而山洞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也彻底的暗了下来,也就是说为了一顿饭,居然是忙活了半天的时间。
“特么!下次一定要带口大锅来。”早就快饿趴下的宋大厨,心中如此的郑重其事的立下了一个fiay。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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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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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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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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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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