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系着围裙,满手油腻的胖女人,指着一个穿着校服,留着整齐刘海的清纯女孩儿凶狠的骂道。
“妈...我....弟弟好像生病了,还是白血病!”
清纯的女孩儿身体很瘦,个子高高的。皮肤白皙,五官清秀,给人一种柔弱的感觉。
“那关你什么事。你是老娘带大的,你的父母生那么多,自己却没能力抚养,把你丢在巷子里。要不是老娘给你一口饭吃,你早就饿死。把书包放下,穿肉串去!”胖女人在柔弱女孩儿的头上拍了下。
柔弱女孩儿不敢反抗,甚至不敢用手去拂头发上油腻的肉渣。
她知道,她只是这个胖女人捡来的弃婴。虽然从小当成丫鬟一般使唤,但是终究还是保留了她的姓,并经常叫她丫头。
一来二去的,唐小丫就成了唐小雅。
眼看高中就要毕业了,虽然唐小雅的成绩很好。但是,她知道一向吝啬刻薄的养母是不会让她上大学的。
她已经暗中联系好了工作,就是盛唐俱乐部去当秘书。因为,她听说盛唐是附近最干净的一家娱乐城,工资也挺高的。
长相漂亮的唐小雅,很顺利的通过了面试,只要考完了就可以去上班了。
她需要钱,不仅是想堵住养母的嘴巴,更想偷偷的给亲生父母拿一些。
她还知道了自己还有两个姐姐,最大的姐姐叫唐小沫,以前也在盛唐上过班,不过已经离开西城很久了。
二姐叫唐小琳,一个只会花钱交男朋友的拜金女。根本不听父母的管教,小小年纪都坠胎好几次了。
念的是职高,经常一个月不回家,却不缺钱花。也根本不认唐小雅这个软弱而没有感情的妹妹。
父母都是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有了三个女儿,还想生一个儿子,传递香火。只是,唐小可没多久就查出了白血病,让贫穷的家庭更加一贫如洗。
而二姐唐小琳,差不多半年没回家了,她不想看见满脸褶皱的父母,不想看见奄奄一息的弟弟,更不想看到那穷的揭不开锅的家。
所以,唐小雅决定了,上班一定好好的工作,挣钱。给亲生父母拿一些,给养母拿一些,自己攒一点,准备报考夜大,拿到大学毕业证。
今天天气很晴朗,我终于可以上班了,嘻嘻,不知道上司是男还是女啊,会不会很凶呢?
唐小雅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合上笔记本,换上一件朴素却很干净的裙子,来到盛唐俱乐部。
这衬衣开领好低啊,怎么穿啊,可是主管说必须这么穿,真羞人。
唐小雅低着头,整理着自己的衬衣领口,却看见极为高大的一个青年,从他面前走过。
他为什么要怔怔的看着我,这个男生好帅哦,眼神也很迷人。
哎呀,唐小雅,你完蛋了。犯花痴了哦。
唐小雅低着头,羞红着脸,不敢和那青年对视。
原来,他还是这里的管理,难怪这么温和,这么有素质。还说不习惯的话,可以换一套工作服,真是体贴的大男孩。
嗯,要上去报道了,希望总经理也像刚才那男孩子那么帅气温和就好了。
唐小雅还不习惯穿着包臀裙和高跟鞋,总觉得自己穿的很少一般。走出了电梯,来到了总经理的办公室门口。
是缘分吗,总经理竟然是他,这不是小说里才会有的桥段吗?
不过,他好像有些看不起我,哼,我一定会通过努力证明自己的。
他是什么人啊,叫了这么多社会上的人,是要打架了吗?
唐小雅看不透江华,也如同江华一直没有看透唐小雅,只是觉得她和唐小沫长得实在太像了。
呼....
终于下班了,穿高跟鞋好累啊,还得去烧烤摊穿肉串。真不想去,可是养母又会骂人。
加油,唐小雅,你能行的。
累了一整天,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刚刚走到巷子口,却被几个凶神恶煞的人强行带到了车上。
唐小雅很害怕,紧紧的抱着胳膊,咬着嘴唇不敢吭声。
那些人要她做一件事,让刚认识的经理喜欢上她,不然的话,就会对她的亲生父母下手。
唐小雅很害怕,就答应了下来。她还在那群黑衣人中,看到了自己的二姐,那个喜欢穿漂亮裙子,化浓妆的女孩子。
接下来,唐小雅几乎变成了木偶一般,每天都会收到二姐发来的信息,告诉她每一步该怎么做。
她无法拒绝,不明白二姐为什么要帮着别人来害自己的亲人,她很痛苦,也很挣扎。
于是,唐小雅买了另外一张手机卡,给江华发信息,提醒她,自己在骗她,希望他能警惕,别中了二姐他们的诡计。
怎么办,我好像真的有些喜欢上他了。
今天去爬公园了,他亲了我,还摸了我的胸,不会怀孕吧?
今晚睡不着,是想他了吗?
唐小雅在日记上,写着自己的心思。
今天又收到二姐的指示了,让我假装说过生日,把江华骗出来。我一定要提醒那个傻瓜,千万别上当啊。
可是,那个傻瓜还是来了,我该怎么办?
二姐让我去上厕所,她冒充我进去继续陪江华喝酒,真的只是喝酒吗?
我的心好痛,他们一定想害江华,还把我送到了火车站,让我离开西城,不然就杀了江华。
我该怎么办?
呜呜的列车,冒着白眼,我好像看到了江华愤怒的那张脸。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江华,我也不想事情变成这种结局!
你要好好的,如果我再回西城,一定会来找你的...
泪水滑落.....
湿润了唐小雅清秀的面庞,还有那青葱少女柔软的心.....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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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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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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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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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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