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顶多就是爱你的人,流下几滴眼泪。只有活着,才能把这些仇恨,全部还给那些欺负你的人。
我是小人物,不是什么雷锋,没有那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只想怎么救出唐小沫,然后从这变态的两姐弟手中逃出去,回头再慢慢和她们算账。
这片山路,不是很好走,坑坑洼洼的。我虽然带着脚镣,但是不比他们骑马慢,飞快的朝着另一个山头跑去。
嗖....
又是一根箭镞朝着我射了过来,我往旁边闪了一下,箭镞射在树干上,夺的一声,尾羽不断的颤抖着。
我见前面有一条岔路,心里灵机一动,故意往错误的方向跑了进去,身后很快传来了周晨严的声音:“孙子,你走错了!”
我不理不睬,继续朝着那条岔路跑去,头也不回的,很快就消失在树林里。
“妈的,这小子难道是想逃走,真不管那小妞的死活?”我躲在一颗大树后面,隐隐传来周晨严的声音。
“阿豹,你带两个人进去看看。”周洁肯定是不会冒险进来的。
穷寇莫追,逢林莫入,这么浅显的道理她肯定懂的。和周晨严站在岔路口,指挥手下进来看情况。
那个壮汉脑袋偏了一下,带着几个手下散开,呈扇形朝着我这边围了上来。
他们手中有枪,我也不敢轻举妄动,看了下头顶的树杈,用力的跳了下。一翻身就骑到了树干上,茂密的树叶把我的身形遮掩了起来。
大约半分钟之后,那个壮汉拿着枪,带着三个手下,就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我微微屏住呼吸,等待出手的时机。
只有壮汉带枪了,其他三个迷彩服壮汉都是拽着匕首,不过看姿势,应该都有当兵的经历。
我现在,首先要干掉的就是持枪的壮汉了,他的威胁是最大。剩下三个拿刀子的,我至少可以打斗一番。
“妈的,这小子跑得还真快。大小姐非得要玩,一刀割了他的喉咙,不就搞定了么?”一个拽着匕首的壮汉嘟囔说道。
“闭嘴,这小子邪门得狠,小心一点。”持枪的壮汉小心翼翼的看着四周,打开了手枪的保险。
我额头的冷汗滑了出来,我不是金刚不坏,要是挨上一枪,那就真的完蛋了。必须要一下子干掉那个壮汉,不给他开枪的机会。
那个壮汉看了看地面,神色渐渐凝重起来,枪口也快速的指向了半空,他应该是已经发现了我藏在树上,只是不能确定位置。
因为树林里空气很潮湿,泥土都是软的,已经没有我的脚印了,我又不会飞,壮汉自然推测出我在树上藏着了。
“滚出来,你是跑不了的。森林的边缘全部有电网,我们封锁出口,能把你给活活饿死。滚出来,我们还能给你一个痛快。”壮汉一边怒吼着,一边警惕的观察周围的动静。
我蹲在树干上,一动不动的,我不想去试探他开枪的速度快,还是我击杀他的速度快。我不是鲁骗子,没有那么大的信心。
我脚上穿着皮鞋,暗暗用力,脱得快要掉下去了,才脚尖抖了一下。
皮鞋呼的一声,从壮汉的头顶飞了过去。壮汉立即转身,砰砰的连续扣动的两下扳机。
壮汉已经背对着我了,我要的就是这一刹那的机会,猛的从树干上跳了下来,双脚狠狠的踹在壮汉的后背上。
噗....
壮汉一个踉跄,张嘴就吐出一口鲜血,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我武者二重天的功夫也不是盖的,再加上体重和惯性,壮汉肯定吃不消。
剩下三个壮汉楞了一愣,立即回过神来,手中的匕首分成三个方向朝着我刺了过来。
我脚上带着镣铐,只有上半身能够活动,拧了一下腰,避开了后背刺来的匕首。然后伸出双手,利用手铐的链子,缠住了另外一个壮汉的手腕。
用力的一拉扯,那个壮汉就跌进了我的怀里,我再次转身,他同伴的匕首就刺进了他的肚子里。
说来话长,实际上也就是电光火石之间,我又干掉了一个壮汉。
剩下两个壮汉咬咬牙,互相看了一眼,一个刺向我的脖子,一个刺向我的心脏,用的都是杀招。
这种情况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根本没有丝毫的犹豫了。
我咧嘴冷笑了一下,经过了这么多次的殊死搏斗,我的心智已经像是磐石一般沉稳。身体往旁边一倒,整个身体像是一根树桩一般,扫向了两个壮汉。
砰砰....
两个壮汉小腿都骨折了,闷哼了一声倒在了地上,有些惊恐的看着我。
我也没有继续对他们下杀手,转身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枪,对着手铐的链子就开了一枪。
双手一麻,手铐链子已经出现了裂痕,我双手猛的用力,咔擦一声,手铐链子就断掉了。
看了下脚镣,比手铐链子粗多了,手枪子弹应该是打不断的。检查了一下子弹,还只有四发了,往后腰一插,就顺着藤蔓朝着山顶爬去。
我现在双手能够活动,脚也能够辅助用上一些力气,手脚并用,倒是很快就到了半山腰。
发现有一条石板路,是直接通向山顶的。回头看了一眼,周晨严两姐弟已经骑着马追了上来,我头也不回的开了一枪。
周晨严骂了一句我草,立即翻身下马,手中的弓箭也朝着我后背射了过来。
我见识过复合弓的厉害,不比手枪子弹差。往旁边闪了一下之后,又快速的还击了一枪。
趁着周晨严蹲在草丛里躲避的功夫,我再次朝着山顶跑去。
身后不断传来嗖嗖的声音,周洁捏着箭镞,咬着牙齿:“妈的,看你能跑多快!”
我一咬牙,回头再次开了一枪,打中了高头大马的胸口。那匹马受伤之后,嘶鸣了一声,就把周洁从马背上甩了下来。
我现在也不敢再开枪了,只剩下最后一颗子弹了,不出所料,山顶应该还有周晨严的人在看守唐小沫。
这一颗子弹,得留着关键的时候用,现在得先跑到山顶,看一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再说....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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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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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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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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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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