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过后照旧去操场跑了两圈,边跑边背诵英语课文,等锻炼结束,才回宿舍收拾东西。
出了校门后,程恩妮第一件事不是回家,而是去学校不远的菜市场包子铺买了俩包子,吃着又转回了学校旁边。
八十年代正是祖国经济开始腾飞的时候,不过这腾飞暂时跟她们这三十八线闭塞的小县城没有关系,程恩妮记得直到她十来年后衣锦还乡,小县城经济依然没开始发展。
现在学校外头连个像样的文具店也没有,大家买东西主要还是去以前县供销社的旧址,那里前两年被承包了出去,货物比南杂店齐全得多。
在学校外头转了一圈,到处问了问,倒是有几家住房往外租的,但只租家长带着孩子一起住的,像程恩妮这样自己来问的,都没几个有耐心理会她。
房租倒是不贵,一个月八块钱,在程恩妮负担范围之内。
一开始程恩妮真没打算在上学期间挣钱,光学费和生活费,寒暑假的时间足够了,但商机这个东西,既然发现了,不把握住还真有些可惜。
程恩妮新发现的商机,还跟学校有关,住校这么久,程恩妮在食堂没吃到过一顿好饭,味道差强人意,营养也不均衡。
食堂也不知道是学校在搞,还是被承包了出去,反正每天就两个菜,一盆看不到油花的,掺了一丁点儿肉沫,或者是油渣的炒蔬菜。
外加一桶汤,今天是干菜米豆腐汤,明天可能就是干菜白豆腐汤。
两个打菜窗口,菜色完全一样,便宜是便宜,偶尔吃一顿,还能说是忆苦思甜,但长期吃下去,程恩妮有些受不住。
走读生还能从家里带菜,第二节课下课,趁着食堂蒸饭的工夫一起热上,住校生就没有多的选择了,顶多偶尔跟走读生换点菜吃。
上辈子程恩妮一直住家里,每天早上自己做菜带,不过多是程奶奶从乡下送来的各种坛子菜,那时候她最羡慕的就是住校生能够从食堂打菜吃。
真吃上了才知道,是真难吃。
程恩妮就是盯上了下饭菜这一块,要是能做些卤菜在校门口卖,像是卤土豆丝、卤包菜这样的,还有中午做盒饭,生意肯定差不了。
住校生不能出校门,但可以托走读生带呀,像是中午送盒饭,也可以从学校大铁门递进来,实在不行,学校围墙也不高的。
走读生也是市场,一般走读生都是县城本地人,家里父母至少有一方是职工,经济相对宽裕,也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早早给孩子做饭带上的。
现在天气渐凉,带菜的多,但等天气热的时候,带的菜容易馊,还是早上现卤的卤菜更有优势。
物美价廉味道好,还能下饭,生意肯定不会差。
活不累,程恩妮一个人就能做好,反正学校九点半准时熄灯,之后也没法学习,她要是住到学校外头来,九点半到十一点半的时间就能准备好材料。
早上再早起来一会,就能把东西都最好,要实在忙不过来,还能请个阿姨帮帮忙。
但这一切的首要条件,就是程恩妮得在学校外面租到合适的房子才行。
程恩妮走了一大圈,所有有房出租的,都不愿意租给她一个学生,有被她磨得不行了,也都摆手说让父母亲自过签合同交钱,才肯租。
偏偏程恩妮现在什么都不太缺,唯一缺的就是家长。
离学校远一些的地方倒是有人愿意租给她,但太远了不合适做生意,很容易就错过了上学早高峰的人流。
而且她得要早自习前五分钟进教室,住得远了,时间赶不上。
倒是可以找人来冒充家长。
不过程恩妮很快摇了摇头,除非这事能往死里瞒,否则还是别想了。
程志强这个人太过大男子主义,要是让他知道她找别人扮爹,还胆大包大不上学去做生意,程恩妮就死定了。
说不定这辈子都不用林秀禾出手,程恩妮这学就上不成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程恩妮不打算这样做。
“婶,谢谢你,我回家跟我爸商量商量再来找您。”程恩妮礼貌地跟人道了谢,才转身往客运站的方面走。
学校离客运站不远,走路十来分钟就到了。
家里,林秀禾已经准备好了一大桌子菜,敞开着大门,就等着程恩妮回来吃了。
“这都十一点半了,恩妮怎么还不回来?这等着她烧最后一个青菜呢。”林秀禾在门口望了几圈了,脖子伸长了望。
何大丫,已经改了名字叫程欢,这会正坐在程恩妮原先的房间写作业。
这房间还不属于何大丫,她现在周末放假,晚上还是住在她外婆家,但白天都会背着书包来程家写作业。
程爷爷和程奶奶虽然早回乡下去了,但回去的时候程奶奶发了话,这房间是留给她孙孙和她,谁都不能占。
林秀禾心里其实挺不高兴,觉得程奶奶手伸得太长。
但程奶奶一说之后照顾月子的事,林秀禾就说不出反对的话来,她生何大丫……程欢的时候月子没坐好,还指望着这回补回来呢。
程志强看看屋里专心写作业的程欢,再看看半天见不着人影的程恩妮,一对比就是一肚子的火气,“别管她了,你直管炒菜,咱们直接吃就是。”
“那怎么行!”林秀禾瞪了程志强一眼,继续伸着脖子望。
正好有下中午班的同事回来,从程家门口路过,往里探了探头,“嫂子看什么呢?家里来客啊,做这么多菜?”
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林秀禾温柔地把碎发别到耳后,轻笑道,“看我们家恩妮什么时候到家呢,孩子难得周末回家,多做几个菜给孩子补补身体。”
“程哥,嫂子可真贤惠啊!”话说得这样好听,饭桌上的饭菜也是实打实的,来人自然要夸上一句。
程志强听了,脸上十分有面子,招呼道,“咱们兄弟好久没坐一起吃饭了,坐下喝两杯,别客气。”
他这里话音一落,林秀禾就请人进来,自己进屋找起酒和酒杯来,一会就都给摆上了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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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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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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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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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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