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允诺看着林向南说道:“大概一个月前,秦家对外宣布,秦儒风正式成为新锐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林向南眉头顿时紧皱,新锐集团,是华夏最大的新能源研发公司,也是秦家最主要的经济命脉,旗下研发的项目涉猎科技、军事、生物学等诸多方面,其科研成果,都领先于国际水平。
因此,国家对新锐集团格外的重视,大部分军工项目,以及国家级的科技研究项目,一般都交给新锐集团去做。
在新能源这一块,新锐集团在华夏实现了垄断。所以,可以这么说,谁掌控了新锐集团,谁就是秦家的掌舵人。
秦儒风现在接手新锐集团,也就等于告诉外界,继秦暮苍之后,秦儒风正式成为秦家的掌舵人,也是秦家有史以来,最为年轻的掌舵人。
从此之后,燕京大少的名号,再也不属于死去的秦暮苍,而是属于秦儒风。
对于这个消息,林向南并不感到惊讶或是意外。即便在秦暮苍死后,秦儒风深受怀疑,而且各方面证据或是谣言,都指认是秦儒风谋害叔父。
但是林向南跟秦儒风打过交道,仅凭那一次对垒,林向南就很清楚秦儒风的能力和为人。
所以在林向南看来,秦儒风想要洗脱这个嫌疑,对他而言,丝毫不难。
“看来不到一年的时间,秦儒风就已经获得秦家那老家伙的信任。”林向南皱眉说道:“这家伙,真是个妖人。”
秦暮苍死后,秦儒风为了洗脱嫌疑,主动要求为秦儒风守孝三年,不过最终,秦家老爷子只让秦儒风为秦暮苍守孝一年。
现在按时间来算,一个月前,还没有到一年,比起秦老爷子定下的一年之期,少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
或许提前一个月出来,很多人不会觉得什么,但千万不能小看这一个月的时间,这里面有很大的学问。
这个学问,林向南明白,所以林向南才会说秦儒风是个妖人。
如果是足足一年之期,秦儒风才出来接手秦家,那就完全是另一个解读。
那就是秦家后继无人,秦家想要继续保持良性发展,就必须动用秦儒风这个妖人,哪怕秦儒风真的杀了秦暮苍,秦家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毕竟树大招风,秦家有太多的竞争对手,而且竞争对手都很强大,其中慕容家就是秦家最大的竞争对手。
秦家可以一年没有掌舵手,但不能几年都没有掌舵人。
所以这也是为何,秦儒风自己申请三年守孝,秦老爷子只让秦儒风守孝一年。
话又说回来,秦老爷子让秦儒风守孝一年,首先,这就是秦老爷子对秦儒风的怀疑。如果秦老爷子不怀疑秦儒风,何必要让秦儒风守孝?
秦家就等于是一艘航空母舰,站在利益和发展的角度,一日都不能无主。
耽误一年的时间,对于秦家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损失。
所以秦儒风待满一年才出来,就意味着,秦老爷子对他还是有所怀疑。如此一来,秦儒风即便接手秦家,秦老爷子也会给他诸多限制。
但现在,提前出来,意义就完全不同,要知道一年之期是秦老爷子亲口定下来的,所以否决这个一年之期,也只能秦老爷子亲口发话。
那也就是说,秦老爷子已经完全信任秦儒风,如此一来,秦儒风不仅名义上接管了秦家,实际上也真正掌管了秦家所有的权力。
这是非常可怕的,这样的一个妖人,掌握了秦家所有的权力,然后和林向南进行对垒。
林向南有预感,等他回去,用不了多久,就会迎来他和秦儒风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交锋。
而且这次交锋,秦儒风的进攻会非常凶猛,非常狠辣,因为秦儒风需要进一步证实,他并没有谋害秦暮苍,他要给秦暮苍报仇。
“暴风雨就要来了。”林允诺别有深意的看着林向南,说道:“你准备好了么?”
林向南却洒然一笑,说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他作甚?能搞死秦暮苍,我也同样能搞死秦儒风。”
说完,林向南那双如繁星的眸子,就闪烁着浓浓的自信和傲然。
“好!”看到林向南的眼神,林允诺脸上的喜悦,几乎遮掩不住,他笑着,振臂高呼:“臭小子,不愧是我林允诺的儿子,此刻,真当浮一大白,只可惜,没有酒。”
林允诺本以为,林向南会因为这个消息,而出现一些负面情绪,因为他很清楚,林向南接下来要面对的压力。
不过林向南表现出来的,却只有自信和傲然。
“等明天,找到有酒的地方,我陪你醉一回。”林向南笑着说道。
“好。”林允诺大声应道。
旋即,林允诺又大声笑了起来,林向南也跟着大声笑了起来,夜空下,两人的笑声在群山之间,形成了阵阵回音。
清晨,两人醒来就继续赶路,先是花了两天一夜的时间,赶回之前的边塞小镇。
一年之前,两人前往沼泽之地的时候,是坐的牛车,一共花了三天两夜,这次回去,两人是步行。
到了边塞小镇,两人痛痛快快醉了一回,塞北的烈酒和牛羊肉,吃得那叫一个爽。
清晨起来之后,搭乘汽车就离开了边塞小镇,在车上待了两天一夜,两人赶到最近一个有机场的城市。
林向南犹记得,一年之前来沼泽之城的时候,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和痛苦,因为沿途的条件太艰辛了。不过现在从沼泽之城原路返回,林向南的心境完全就不同了。
条件同样的艰苦,林向南的心境却很是淡然。
这一刻,林向南也意识到,随着修为的提升,他的心境也在发生着变化。
旋即,林向南内心就一动,既然心境有这么多提升,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可以完全驾驭伊藤一刀斋的“一刀流”了?
之前,林向南不能驾驭“一刀流”,一旦使用“一刀流”,林向南就会被杀戮完全蒙蔽了心智,彻底沦为杀戮的机器。
当初刚抵达沼泽之城,林向南动用了一刀流,就完全迷失了心智,后来好在被洛莘叫醒,否则林向南是必死无疑。
驾驭“一刀流”,必须要有极其强大的心境。
现在,林向南的心境提升,如果他能驾驭“一刀流”,那他无疑又多了一张雄厚的底牌。
林向南很清楚,“一刀流”的杀伤力有多么恐怖。
不过林向南没有轻易去尝试,因为“一刀流”这种剑法,是施展者的能力越强,威力就越大。而一旦控制不了心智,就需要修为比施展者强大的人,才能叫醒施展者。
当初正是因为洛莘比林向南强很多,才能把林向南唤醒。
如果林向南尝试,他的心智再次被杀戮控制,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林允诺根本没有能力去唤醒林向南。
在机场的商场,林向南和林允诺各自换了一套衣服,以他们厚布棉袄的穿着,看上去就像逃荒的难民。
钱自然是林允诺付的,至于林允诺哪来的钱,这就不是林向南需要关心和过问的。
换好衣服之后,林允诺去买了机票,然后当天上午,飞机就飞往羊城。
七个小时后,下午四点半,飞机抵达羊城机场。
从航站楼出来,林向南感觉恍若隔世,林向南离开了足足一年的时间。
一年之前离开,羊城已经是初冬天气,此刻一年之后回来,羊城依然是初冬气候。不过羊城的冬天很舒服,气温维持在十几二十度,所以下飞机后,林向南就把羽绒服外套脱了,里面一件黑色休闲长袖就足够了。
不过这件黑色休闲长袖,款式有些老旧,没办法,大漠那种地方,穿着方面,不能讲究太多,更何况,对于穿着方面,林向南也从不讲究。
因为这个贱人,对他的颜值,有着逆天般的自信和不要脸。
林允诺却依然的风搔,穿着一身酷酷的黑色风衣,戴着衣帽,然后戴着黑色口罩,就如同之前身为邪魔时的打扮一模一样,只露出一双眼睛,看上去无比的酷帅。
“你先打车回去。”林允诺看着林向南说道。
林向南有些惊讶的看着林允诺,问道:“老爸,你不跟我一起回去?”
“嗯。”林允诺点头说道:“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什么事情?”林向南连忙问道。
“你暂时不需要知道。”林允诺却摇了摇头说道。
林允诺这么一说,就更让林向南疑惑和好奇了,而且林向南感觉,林允诺似乎有什么事情,在隐瞒着他。
不过林向南知道林允诺的脾气,他要不肯说,就绝对不会说。
“那好吧。”林向南点了点头,说道。
旋即,林向南拦了一辆出租车,先行离开。
从机场到市区,恰好碰到了下班高峰期,那叫一个堵,出租车司机在那里啧啧抱怨,林向南心里却很平静。
离开这一年,重新看到这些繁华以及这些高楼大厦,林向南正饶有兴致的观赏着。
“出人命了,撞死人了!”
突然,前面的车子都猛地急刹车,林向南坐的这辆出租车也跟着急刹车,然后就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尖锐的惊叫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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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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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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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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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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