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瓦西楚,高树部落的人虽然见过很多次,可是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他们还是第一次。
尤其是这个瓦西楚每天都把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身上穿着那件红色的“红虾军装”,这身打扮让部落里的族人尤其是孩子们更感兴趣。
所以,在弗格森少尉留下来的头几天内,他就是部落里的大熊猫......
不过,弗格森这家伙确实是一个绅士,哪怕他如此被强势围观,可他依然不以为忤,每天都笑呵呵的和他所见到的每一个人热情的打招呼,不管是孩子还是妇孺,都是如此。虽然话语不通,可那种真诚的神态确实族人们能够感受到的。
所以,没用几天的时间,弗格森少尉就从一头“大熊猫”彻底变成了一只族人最常见的海狸或者是一头野牛......
没错,弗格森少尉用他天生的亲和力,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和高树部落的族人们打成了一片。甚至因为这家伙很骚包的成天穿着他那件红色的陆军军服上衣——事实上弗格森现在也没有别的衣物可以换洗——族人甚至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大红。
当兔子嘴把这个绰号告诉石熊之后,石熊笑得肚子都疼了。
不过,对于这家伙能够如此快速的和族人们亲和起来,石熊还是很高兴的。
这个“小弟”值得培养,虽然这家伙比自己还要大四岁,可当石熊内心深处那股子“调教名人”的念头迸发出来之后,就再也压抑不住了。
所以,石熊真的是不介意让自己这个瓦西楚小弟看到自己怎么炼钢、怎么炼焦、怎么制盐......
当然这也与弗格森少尉很真诚的发誓说“自己绝对不会所看到的一切泄露出去”有直接的关系。
这说明这个小弟很识数,也很有绅士风度。
还别说,石熊倒是不相信这家伙真的会把这些技术传出去,毕竟这家伙以后在战场上甚至对背对着他的华生顿先生都没有开枪,这足以证明他真的是很绅士。
这年头的绅士可不像后世那些所谓的绅士挂羊头卖狗肉,这个时代的绅士真的是有自己的绅士准则,他们甚至可以用自己的鲜血和性命去维护这种“绅士准则”!
其实就算是退一万步来讲,弗格森以后把这些技术传出去又怎么了?
这些东西对于石熊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就算是传出去又怎么了?
华夏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军事理论,叫做“远交近攻”,石熊非常赞同这个理论。
所以在石熊仔细考虑了很久的那个计划中,以后的英国人算不得是自己的敌人,最多算是可以有限合作的对象罢了。别看现在英国的舰队很牛比,可毕竟英国本土还和北美大陆隔着一个大西洋呢。而且舰队再牛逼,你也不能指望着舰队开到陆地上耍牛逼吧?
至于英国人的陆军,那个不说也罢......
以后石熊以及石熊的族人们最大的敌人并不是来自于欧洲,而是现在生活在那十三个殖民地中的瓦西楚。
别看后世美利坚很牛逼,可从现在算起,一直到十八世纪末的这四十来年的时间内,生活在那十三个殖民地中的瓦西楚并不强,即便是他们打赢了独力战争建立了美利坚国,也同样是如此。
俗话说得好“趁你病要你命”,石熊可不是什么圣母婊,所以不趁着现在美利坚最虚弱的时候下手,难道还要等到这个流氓国家强大起来之后再动手吗?
石熊可不是傻子。
所以,当美利坚独力之后,英国人就更算不上敌人了。而且把一些技术有选择性的通过弗格森少尉泄露给英国高层,让英国军队多增加一点实力,从而尽量减少大西洋给英国人带来的地理劣势,说不定那场独力战争还能多打几年,多给双方放放血呢!
而最最关键的一个原因就是,石熊要想在短时间内把高树部落发展壮大起来,然后进而向中西部地区、南部地区以及五大湖区进军,那就离不开欧洲大陆的资源和人力支持。
石熊可不认为光凭借着自己一个人就能完成如此的壮举。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还需要三个人帮呢!
不可否认的是,生活在北美大陆的这帮原住民实在是太落后了,以至于一些稍微高级一点的东西他们都无法操作,更别说研发那些更高级的东西了。
没有人力资源,就相当于一座大厦没有地基。空中阁楼从来都只是存在于幻想之中的东西。
所以,石熊现在需要来自于欧洲的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
石熊的脑子里盛放着无数来自于前世科技大爆炸时代的科技,随便拿出一个来就足以改变当前的社会形态。但同样,那些科技都是从最基础的科学一点点积攒起来的。
比如说石熊知道无烟火药的配方和制备方式,可是现在你让一帮印第安人帮你制备无烟火药?那不是开玩笑嘛!
整个北美大陆除了十三个殖民地之外,那些印第安同胞甚至连最基本的硝酸和硫酸都制不出来,难道你还指望他们做出硝化棉?然后再用硝化棉加入二苯胺浸泡乙醚,最终得出无烟火药?
这比让高树部落在一年内一统整个切洛基族的难度还要大!
而在欧洲,最起码已经具备了制作无烟火药的条件,甚至就连那些烈性乍药的制备条件都具备了,欧洲人现在欠缺的只是技术。
就好像在1764年这个时间节点,欧洲人已经制作出了苦味酸。只可惜在这个年代,欧洲人还只是把苦味酸用于做染料,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玩意一旦和金属接触时间长了,就能变成比TNT威力还要大几倍的烈性乍药!
所以,对于这些技术,石熊真的是不在意。他现在最在意的就是如何能够在欧洲那边多找一些落魄的科学家过来,多从欧洲弄一些必须的原材料和工具过来。
没有这些,所有的梦想都只是一个梦想罢了,永远无法实现。
石熊现在急需要一座桥梁,一座可以沟通高树部落和欧洲大陆之间的桥梁。现在不管是汉克少校还是成天在自己面前晃悠的弗格森少尉,都具备成为这个桥梁的条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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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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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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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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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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