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从1983开始>第二十四章 讲课
  招待所的院子里另有几间平房,作为后厨和仓库。仓库内有台秤,姑娘们早上练完功,经常来这里称体重。

  正值夜深人静,大部分人都睡下了,楼上黑漆漆一片,只数间房屋还亮着灯。

  两个人影鬼鬼祟祟的溜出楼门,贴着墙根跑进后厨,一个理所当然的把在门口,一个自动自觉的前线作战。

  没办法,陈小旭就这德性,主意多,但从来都躲在人后。

  而许非进了仓库,见满屋子都是竹筐,摞起来老高,根本看不着里面。他伸进去就瞎划拉,碰着个东西立马缩回来,却是一根挺翘的紫茄子。

  “茄子……”

  他本想摸西红柿来着,不过茄子也能用,跟着第二次伸手进去,抓了抓,这次是根黄瓜。

  “怎么都是长条的?”

  他第三次伸进去,诶,圆溜溜冰凉凉,感觉对了,果然摸出来俩西红柿。

  许非用衣服一包,低声道:“快走!”

  “你摸着什么了?”

  “一根茄子,一根黄瓜,俩洋柿子。”

  “他们有菜还不给我们吃?顿顿啃白菜!”

  陈小旭顿时气恼,道:“我听说剧组压了不少钱呢,这叫偷工减料。”

  “那你反映反映。”

  “我才不去。”

  嘁!

  许非懒得理,轻手轻脚的返回楼上,各自分开。侯昌荣和吴小东都没睡,捧着剧本在读,见他回来忙问:“有收获么?”

  “必须有!”

  他把衣服一兜,“嘴都严点,明天给你们加餐。”

  许非收拾了一下,见二人仍无睡意,索性也翻开剧本,在灯下看了起来。

  这年代技术落后,哪有什么复印机,都是油滚。就是装油墨的大盒子,再拿一根类似沾毛沾灰的滚筒,把纸放在里面,一滚就是一张。

  印出来的字体粗大浓黑,易有污迹,还带着一股明显的油墨味儿——现在应该失传了。

  他就翻开这样一个剧本,逐字逐句的默读,又回想87版《红楼梦》的情节,确有许多不同。

  话说在《红楼梦》筹备期间,各方人士针对剧本如何改编,专门在回龙观开了十五天的会议。

  以周汝昌为首的一派,支持将后40回创造性改编;以冯其庸为首的一派,表示要完整呈现120回的全书。

  当时的情形,可谓舌战群儒。

  因为后40回是高鹗续书,是违背曹雪芹愿意的,不能算在原著里。吵到最后,各方才同意了剧组的意见,八个字:尊重原著,重视续作。

  于是就有了剧本,周雷和刘耕路负责前20集,对应前80回。周领负责后7集,对应续作改编。

  所以一共是27集的剧本。许非手里这份,还没有后7集,但光看前面,就知道电视剧删掉了多少。

  比如开头,贾雨村和娇杏勾勾搭搭,英莲被人贩子拐走,甄家和葫芦庙被烧,甄士隐落魄等等,一概没有。

  不是没拍,而是拍完了,上面组织了一场老干部观影会。老干部看完几集很不爽,说你演了半天,林黛玉和贾宝玉怎么还没出来啊?

  然后就成了现有的版本,将上述内容缩减为半集,后半集林黛玉直接就进贾府了。

  还有非常可惜的太虚幻境,据周领说,当时发话,大意是:不许拍做梦这一段,贾宝玉追求自由婚姻,是反封建斗士云云。

  夜越来越深,侯昌荣和吴小东看了半天剧本,主要是揣摩自己想演的角色,熟读台词。当俩人有些倦意,想关灯睡觉时,却发现许非还坐在桌前。

  身板挺得笔直,右手拿着铅笔,在剧本上写写画画。还不是那种简单的人物注解,甚至又扯了几张纸,上面密密麻麻。

  俩人对视一眼,都瞧出彼此不解。

  这位室友年纪虽小,却丝毫不敢轻视,平日里多有惊人之举,这会又不晓得在搞什么。

  …………

  四月十日,早九点。

  大家吃完了早饭,不用喊不用催,自动自觉的挤进会议室,一个个摊开小本,格外正经。

  前面的桌子撤了,因为要容出空间,只摆了一张沙发,旁边立着块黑板。沙发前还放了台录音机,一边讲,一边录,管这事的是郭晓珍(史湘云)。

  从前天起,一些专家顾问就开始给众人上课,第一天是编剧周雷,讲《红学概论》。第二天是红学家胡文彬,讲《国内外红学研究概况》。

  今儿是邓云乡先生,讲《红楼梦》里的民俗礼节。

  邓先生是红学界元老,不仅仅是《红楼梦》,对南北两地的风土人情也极有研究。他久居魔都,为了培训班特意赶过来,就住在张俪隔壁——之后也成了全程跟组的民俗指导。

  大家等了一会,就见王扶霖扶着老先生进了屋,在沙发坐定。

  邓云乡七十了,气有点喘,喘匀了才缓缓开口:

  “大家都知道,《红楼梦》是无朝代可考,曹雪芹刻意模糊了年代背景,甚至地理区域。比如贾府的所在地,究竟在南方,还是在北方,至今仍有争论。

  曹雪芹想将真事隐,但在很多生活细节上是隐不了的,尤其是里面的民俗礼节。比如衣食住行,祭祀访友,灯谜戏班等等,我们抽丝剥茧,还是能看出不少端倪的。

  今天我们不讲复杂的,就讲问候礼。”

  他喝了口水,继续道:“其实红楼梦反映了很多旗人礼节,如第九回,贾政问跟宝玉的是谁,外面进来三四个大汉,打千儿问安……”

  说到这,邓先生撑着沙发站起来,王扶霖连忙虚扶着,就见老先生亲自示范,“左腿抢前一步,屈右腿半跪,右手半握拳下伸,这就叫打千儿。仆人见主人时用的,典型的旗人礼。”

  “……”

  许非见状,不由心中一动,除了记笔记之外,刷的撕开一页纸,寥寥几笔,就画了一张速写。

  陈小旭歪头看,一个简单生动的古怪小人,右腿半跪施礼,正是老先生示范的动作。

  她眨了眨眼,写了张纸条甩过去。许非一瞧,“这个法子好,清晰明了,下了课好好画画,让大家也学学。”

  “得您夸奖真不容易。”他回道。

  陈小旭扭过头,不再理会。

  “还有三十一回,湘云到来,众姊妹请安问好。请安是如何请呢?按汉人礼法,右手在上,左手在下,半握拳,放在胸口以下,上下动一动,这叫万福。

  按旗人礼法,双手平放膝上,弯膝碰一碰身躯,这叫请碰安。

  那到底是万福,还是请碰安呢?曹雪芹没有明写,你们自己考量。

  这些都是问安礼,并非正式的大礼,大礼就是跪拜磕头。最生动的便是六十二回,平儿给宝玉拜寿,你们看看怎么写的……”

  有的人忙着翻书,邓先生却没有任何草稿,直接道:“平儿便拜下去,宝玉作揖不迭;平儿又跪下去,宝玉也忙还跪下,袭人连忙搀起来;又拜了一拜,宝玉又还了一揖。”

  他冲着王扶霖道,“这段一定要注意,女人先万福,男人先作揖,然后才跪下磕头。一揖,一跪一磕头,跟着又一揖,这算完成了。

  磕头千万别加打千儿,那是旗人的常礼,随便的,真要拍出来让人笑话。”

  王扶霖连连点头,邓云乡又叫人:“周领啊,周领?”

  “这呢!”周领稍稍站起。

  “还有一点,我上次看你写的有个段落,磕头把屁股翘起来,那是不对的。磕头翘屁股,表示完全臣服,非常谦卑下贱的一种行为,红楼梦纵观全书,没人需要这种,一定得改了。”

  “记下了!”周领忙道。

  邓先生的语速很慢,声音也低,满屋子雅雀无声,就怕漏听了一个字。数十双眼睛注视着前方,只有轻细的书写声,和录音机的沙哑转动。

  “……”

  来此十余天,许非最喜欢的就是上课。

  周雷,胡文彬,邓云乡,后面还有朱家溍,周汝昌,蒋和森,吴世昌,启功等等。没有任何酬劳,剧组窘迫的也出不起一辆车。

  这些年过半百的老先生,都是自己坐公交一路赶来,中午留顿饭,再坐着公交回去。

  “优先放了个外任,不妥,那时候不这么说,应该是仅先放了缺。”

  “瓦败冰消,不妥,改成瓦解冰消……”

  一个字一个字的给你推敲,一个逻辑一个逻辑的给你讲授。大家清楚机会不易,有些人学历不高,听不太懂,但也满纸记下,回去借了录音机,再自己慢慢琢磨。

  年轻人二十来岁,正是活泼好动,但唯有上课时,最为严肃认真。

  这便是这个年代做学问的人,也是这个年代听学问的人。

  后来呢,后来哪有这样做学问的人,又哪有这样听学问的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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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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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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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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