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过头,看着身穿警服的他还有他身后正在忙碌收拾现场的人群,忍不住凄然一笑,“盛叔叔,你还好吧?”
“当然,幸亏出事的时候我在外省公干,否则也在劫难逃啊。”
有外人在,我和凌凯都理智的选择沉默,等所有残局收拾的差不多之后,我才决心与他深谈一次,那夜的星光格外璀璨,像是经历过无数岁月的黑暗之外重现的光明,我俩站在天台上,同样仰头凝望苍穹,心中明明充满哀伤却不知如何化解才好。
许久许久,我终于开口,“你……会怎么样?”
他身躯微震,回头看着我,缓缓道,“我本不属于这个世界,可我并不想将你也卷入这场漩涡之中。对不起,我本只想悄悄的来,悄悄的走,做你生命中一个过客,不在你的人生里留下任何痕迹,可我见到你的那一刻,还是忍不住向你靠近,是我的执著害苦了你……。”
“不!”我用力抱住他,将脸庞贴在他的胸口泪如雨下,“如果没有你的出现,我这一生还有什么意义呢?修灵,阿凯,无论你是谁,我都舍不得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告诉我,告诉我怎样才能让你留下,一定有办法的是不是?告诉我!”
他没有动,只是僵硬的任我抱着,完全没有任何回应,我只记得他柔软又无奈的声音响在头顶,久久不散,“云雅,我和残月、元极都不属于这个时代,你心里非常清楚。所以没有人能够留下来,谁也不能。巫族不同于世人,一旦立誓定会应验,我若不走便会应验那些,你懂吗?”
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结实的打了个冷颤,无力的靠在他怀里,满心绝望。
“答应我一件事,”他终于伸手抚在我的头发上,声音带着深深的哀求,“等我走后一定要控制自己,不能被它驱使,不能为它所用,不能让你也成为人间的灾难,明白吗?”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可我偏偏不想理会,只想就这么抱着他,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很多年之后,回想那时的情景,我多恨自己没有勇气同他一起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以至于我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很多无聊时光。而那一晚,我们就这么站在天台上整整一夜,直到日出东方,直到阳光普照。
百废待兴的南城街头,开始洒下我们不少的身影,我们全都选择忘记所有事情,化成一对普通男女,正正经经的谈着恋爱。
那段时间里,凌凯格外的温柔体贴,对我千依百顺,我们出海,我们看电影,我们躺在草地上看阳光,我们坐在海边看日落,可我的内心无时不刻忍受着烈火般的炽烤与煎熬,那样的痛苦和折磨我却不敢明言于口,只是配合他的所有打算,不想让他留下些许遗憾。
虽然我曾偷偷找梵无咒求救,可他走了,再也找不到了,香山下的别墅里只留下一封信,上面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凌凯走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但他显然是知道的。所以那晚一直在柔软的棉被里抱着我,絮絮叨叨和我说话,他给我讲了许多巫族当年发生的事情,也给我讲历代巫族灵女的丰功伟绩,一直讲到我昏昏欲睡才停止话唠。
那晚,我半睡半醒的时候,感觉到他冰冷的脸庞始终贴在我的额头上,有什么东西滑过我的脸庞和脖子,但我当时实在太困太乏,竟什么也不知道。
等我醒来之后,他已经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脸上残留着他的泪痕之外,我完全感觉不到他的气息,也找不到他的踪影,愤怒使我再一次被野兽的力量驱使,险些酿成巨祸。幸亏梵无咒及时出现,原来他早有准备。
我被他冰封在玉龙雪山深处很多年,等我再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沧海桑田,站在雪山之中,我听见梵无咒说,“他不希望你因为他的离开犯下滔天罪孽,那将会永无休止的轮回受苦,永远还不完自己的债,所以提前就让我守在你们附近,等他离开便阻止你。”
“还债?”我苦笑,“他呢?他不是在还债吗?还我的,还巫族的,还天下苍生的!”
“云雅,忘记他吧,你还年轻,还可以从头开始。”
忘记?我能忘记吗?之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我都会午夜梦回,重见当年的情景。包括他夜半跑来借蜡烛,包括在高楼大厦里同他谈生意谈合作,包括他无时不刻出现在我的危难关头,一次次守护我,帮助我,无数次的以命犯险。
而我呢?我相信邬越的诡计,亲手将他镇压在川西古墓的棺材里,每当回忆这些细节,我都会被泪水淹没,哪怕是梦,我也哭的一塌糊涂。
幸亏他虽离开却没有带走那颗仙人球,我每晚将它放在床头,或者这才会生出许许多多的梦,而我为了经常梦见他,开始过着醉生梦死,昏昏沉沉不知白天黑夜,不知今夕何夕的生活,这样的时光大概过了多久我全不记得,只是沉醉在回忆里不愿醒来。
其间,我也参加过茅杰和洛尘辉的葬礼,他们毕竟只是凡人,毕竟需要经历生老病死,轮回转世。再后来,花颜和梁晓曦都来劝过我,可惜毫无收获,他们无奈的选择了深山隐忧,再不沾染红尘俗世。
梵无咒来见我的时候,只恨铁不成钢的说了句,“你呀,还是醉死算了。”
我朝他笑说,“我的生命其实早已没有色彩,醒着、梦着又有什么分别?”他气得拂袖而去,再也不曾出现。
终于有一日,当我不得不因为永远不老的容颜选择去另外一座小城市定居,而我在收拾行李的时候才发现血色仙人球不见了,仿佛凭空消失了,而我在冥冥中感觉到熟悉的气息出现,激动使我泪流满面。
因为日月光华的帮助,我找到一个在阳光下画画的大学生,他沉静的坐在河边,手指飞快的在画板上勾勒出美丽的日落之景,远山如幕,近水在落日中呈现令人迷醉的光芒,这些美好的景象都在他的笔下活灵活现,我竟也看得完全呆掉。
画完之后,他似察觉到我的存在,茫然回头,那张和修灵一模一样的面容呈现在我的瞳孔之中,令我如遭雷劈后,惊喜莫名的扑了过去。
被陌生人紧紧抱住,少年在我怀中竟未挣扎,只是用淡淡的、漫不在乎的声音问我,“大姐,你抱够了吗?”
——全书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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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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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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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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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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