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穿衣镜前,我皱眉看着镜中的自己,深紫色的礼服长裙衬得我肤色更白,挽起的长发随意垂落几绺在肩头,修长紧致的脖颈和雪白的双肩都露在外面,虽然春意正浓,却发自心底的抖了一下,感觉还是有点慌乱。
接到邬越的电话是在下班的时候,他说在公司门口等我,然后直接载车带我来到这家名店,让我自己挑选合适的晚礼服。
“你是我的女伴,今晚自然要成为全场焦点。”他笑意盈盈,但眸底涌动的情绪也和今日楚君昔的一样,令我完全看不懂,也读不明白。
仓促之间,我偷偷给凌凯打了电话,告诉他今天发生的事情,失忆后的我除了他,谁也不敢相信。
电话那端,他沉默许久才说,“不要紧,既然是为了工作,你去吧。”
“真漂亮,”身后忽然传来邬越的声音,吓我一跳,急忙拉回飘远的思绪,我朝他露出个不安的笑容,微微侧身看了一眼镜子里我几乎露出一半的后背,鼓足勇气问他,“邬总,今晚的宴会……我能不能……能不能不去?”
他挑了挑眉,双手插在裤兜里悠闲的望着我,无情的拒绝,“不行。”
我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目光无意识落在他看起来柔软、红润却薄薄的双唇,都说薄唇的男人无情,果然诚不欺我。
驱车前往黄总远在郊外的别墅时,我的双手始终紧紧拽着手包的带子,双目始终平视前方,手心里全是汗水,身躯也坐的僵硬笔直。
一路无话的邬越在一个红灯路口停下来后,忽然转头问我,“你今天不舒服吗?怎么脸色发白?额头一直出汗?”
“啊?有吗?”我偏头看着他,从他的瞳孔里果然看到脸色发白,汗珠密布的自己,连忙从包包里拿出纸巾和化妆镜,小心翼翼擦去额上汗珠,以免弄花被摆弄了一个小时才能画出来的精致妆容。
不得不承认,化过妆的自己明媚动人,高贵典雅,可谁又明白我内心的紧张与不安呢?高贵这种东西,果然是装不出来的。
“不过是场庆生晚会而已,你不用这么紧张。”他眯了眯眼睛,略带不悦的警告我一句,目光看向前方,待跳成绿灯后立刻踩油门继续前行。
半小时后,我们终于到达南城郊外半山的别墅群,这里住的基本上都是豪富之家,从道路两边停满的名车来看,场面一定叹为观止。
下车后,我局促不安的挽着邬越,尽量跟上他的脚步走过一小段水泥路,朝黄总占地足有上千平米的别墅走去,沿路不断听到女子的尖叫声,四面八方向我投来的目光也多是嫉妒、羡慕、怨恨与轻蔑,我的手指微微发紧,邬越有所觉察,向我投来鼓励的一瞥,我才心中稍安。
进入别墅的大门后,满眼都是珠光宝气、衣香鬓影的人群,两旁花园中摆放的酒席足有百桌,白色栏杆附近种满的玖瑰花、郁金香和桂花树长的异常茂盛,花香四溢。
酒香味、花香味、香水味以及后院厨房里传来的自制蛋糕香味,让我感觉有点眼晕,鼻子也有些发痒。
从我身旁穿梭而过的女子们几乎都擦着香水,各种各样的味道扑鼻而来,嗅觉大受刺激,险些无法忍受的打出喷嚏。
但我时刻谨记今日的晚会至关重要,所以丝毫不敢松懈,因为一个不慎丢脸的不止是自己,还有整个瑰月集团和我身旁这位在南城乃至国内都极有名气的精英男人邬越。
若我扫了他的颜面,估计他会杀了我吧。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已经被他带到主人公面前,今日的寿星公黄总宽额阔目,头发半秃,皮肤却油光滑亮,穿着笔挺的西装,笑容可掬的迎了上来。
一番寒喧介绍后,邬越可能嫌我实在应付不了这种场面,干脆抛开我独自去应酬其他的精英人物,我喜不自胜,连忙故作优雅的蹬着恨天高皮鞋,尽量避开人流躲到院子最角落处的桌旁坐下,一边四处张望一张偷吃桌上的酒水糕点,先补充早已抗议不休的饥肠再说。
十二点吃的午饭,距离现在足足有七八个钟头,不饿才怪。
我边吃边偷偷打量穿梭在人群中应付有余的邬越,心想能做大领导的果然都是奇人,否则光靠红酒怎么能填饱肚子?我肯定是做不到的。但目光扫过桌上只有红酒没有其他饮料的事实,脸上的表情瞬间苦不堪言。
天知道我有多怕喝酒,白酒、啤酒、红酒什么酒都害怕,因为我属于半杯就倒的类型,而且喝醉后极不雅观,又哭又笑丢人现眼,是以根本不愿轻易沾酒。
但眼下并无选择,那些糕点太过干燥,我只能勉强倒了点红酒当成饮料解渴。
几块精美的自制糕点、半杯红酒消化之后,饥饿感总算消除,我心满意足的抚了抚胸口,将塞在胃里的东西稍微顺了顺之后,刚想起身走走活动活动筋骨时,忽听四面八方响起不约而同的女子尖叫和倒抽冷气声,恍然抬头,便见大部分人围在了花园中间,全都翘首探望,那场面丝毫不亚于邬越带我进来时的热闹。
出于八卦又无聊的心理,我也凑过去踮脚张望,人头攒动如同海浪翻滚的缝隙之间,隐约可见一男一女相携而来。
男的穿着深紫色泛着银光的西服套装,女的穿着洁白仿佛婚纱的礼服,虽然距离太远看不清楚面目,但从两人的衣服和身高来看,竟是惊人的相配,令人只觉异常养眼。
随着他们的步步靠近,二人的面容逐渐映入眼帘,女的小脸精致,妆容浓艳,酒红色的长卷发盘在头顶衬得明眸皓齿却略显清瘦。
我耳边不知为何浮起个女孩子的声音,“我叫丁淑媛,是中天集团的新任总裁。”这声音来的突然,令我微微怔愣,目光无意识从她脸上转到她紧紧挽着的男人脸上,他清浚冷漠的五官映入眼帘时,我忍不住浑身一震。
凌凯!为什么是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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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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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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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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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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