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鬼眼巫夫>第一百二十四章、乡村疑案(11)
  大约是精神崩溃到了极点,意外的被盛慕华打晕后,我竟难得睡了一个好觉。这次睡得很沉很沉,一直到附近传来奇怪的、嘈杂无比的声音才令我悠悠醒转,睁开眼,我呆呆望着房间里雪白的天花板,从窗外透射进来的月光正好照着天花板中间的小吊灯,洁白的灯罩内,白色节能灯泡如同扭曲的麻花,又像一具缩小的人影,不禁又令我想起那些枉死的村民,他们何其无辜?老天爷,你为什么这般残忍?童丽,你为什么要拉别人给你垫背?

  但这一切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的犹豫不决,我的拖拖拉拉才导致这场悲剧的发生,我才是最该死的那个,可我偏偏还活着!

  脑子里一闪,眼前出现十几条朦胧的身影,都是七窍流血,朝我狂嚎要我“血债血偿”的无辜村民们,我的眼泪如同开闸的水倾泻而下,很快就湿透了脑后的半截长枕。

  此时,我无法形容自己内心有多么绝望,我甚至想要一死了之以赎其罪。可我只是平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似在等待命运的判决,或是任由自己自生自灭,以谢罪天下。

  蓦然,我耳边响起一个声音,很陌生、很遥远但很空灵清脆的女声,“云雅,你站起来!别忘记你是巫族灵女,千年方能孕育出世的大地之灵,你的职责是降妖除魔,守护苍生,而不是在这儿自怨自艾,悔恨愧疚!你要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都不能忘记自己的使命,也不要忘记那些因为你的心软而无辜枉死的村民,他们就是你的劫数,将永远让你背负着血债,而你能做的不是自杀谢罪,而应奋发图强,彻底振作,为了他们而战,也为了全天下的生灵而战!”

  轰!

  内腹深处那颗已经快要熄灭的心火如同被人浇了一桶火油,突然火光大盛,焰火如炽。

  浑身僵硬、冰冷的我如同满血复活,突然有了求生的意志。我快速坐起身子,伸手擦干泪水,狠狠的对自己说,“云雅,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的忧柔寡断、粉饰太平已经连累了很多人,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啊!若再来一次,你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收服童丽,那便不会发生后来那么多的悲剧,你身上已经背负了十三条人命,所以你不能死,反而得好好活着,更加努力的活着,你要补偿这一切,用你的生命去补偿!”

  我刚刚坚定信念,便听院中传来盛慕华的声音,“云雅,你醒了吗?”

  他的声音里充满焦虑,让我恍然记起之前被吵醒的嘈杂声源,零零碎碎听到不少人的尖叫和惨呼,立刻意识到外面可能出了事情,连忙穿衣下床,匆匆跑了出去。

  院中,盛慕华的身躯有些摇晃,脸上脖子上全是抓痕,肩头、袖口、西裤都被撕裂多处,看起来十分狼狈。

  “怎么回事?”我跑过去,诧异的问。

  他的脸色在夜光照耀中显得很是苍白,干裂的唇微微开启,哑声道,“那些村民……不知为什么都诈尸了!”

  “诈尸?”我一愣,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们现在不能算是正常人,但他们还能够行动,只是没有思想和意识,见人就咬,吓得村民们全都躲进了祠堂里面。可他们能够嗅到血腥味,一路追过去了。我已经安排李涛和小赵先守住祠堂的大门,你快随我过去。”盛慕华形容憔悴,显然也经历过一番恶战,可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却又不能不相信他说的话。

  而且看他这样狼狈的形容,怎么可能是开玩笑或者是胡言乱语呢?

  可诈尸这种事情,我真的是第一次见到,想起上午在门外广场上躺着的那十三条尸首如今可能全都爬起来四处咬人,头皮忍不住发麻,却立刻说,“好,等我去拿工具。”

  说完,我迅速回到房间,将装满工具的旅行包背在肩上,顺手拿起床头柜上的血色仙人球,匆匆和盛慕华赶往红石村的祠堂。

  红石村的祠堂并不在村内,而是建在后山,因为祠堂主要用来供奉村里德高望重的先人,平时都是关着的,只有年节时才会开放,供村人拜祭先祖,所以祠堂周围比较荒凉,方圆百里并无其它建筑。

  夜色之中,红石村的祠堂孤零零的依山而建,老远便能看见。说是祠堂,其实只是一幢装修比较古色古香的红色建筑,有点像红楼梦里的房子,门口修着三米多高的红色围墙,远远望去只能看见祠堂顶部的红色砖瓦,以及四角上拱起的壁角,其余便什么也看不清了。

  我和盛慕华越往前奔,越能清晰听见砰砰砰和咕噜咕噜的可怕声音,这些声音正是来自堵在祠堂黑铁大门上的十几个已经死去的村民身上,他们麻木又机械的不停拍击铁门,除了发出砰砰砰的声音之外,他们自己喉咙里也不断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如同有人在不停吞咽口水,听起来格外渗人。

  空气中,涌来一股浓烈的腥臭味,令人胃里直翻。我强自压下胸口的不适,抬头看着前方那些围成一堆,堵在门外的诈尸村民,脑子里快速思索后,已经做出了决定。

  “盛叔叔,待会儿你走远些,”眼看快至门口,我悄声对盛慕华说。

  他看了我一眼,眼中充满担忧,但还是点了点头。

  凌凯不在这里,他能相信的只有我!想到这点,我暗自咬牙,加快脚步超越他的身影,一边伸手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迭困妖符,心头将那些咒语默念了一番,以确保不出差错。

  砰!砰!砰!

  声音越来越近,而我已经离那些“尸体”不足五十米远,算准距离之后,我猛地向前一冲,闪电般奔至他们身后十步的位置,口中飞速念起咒语,右手用力一扬,一小迭困妖符被我扔到半空,随着最后一个咒语念出,它们蓦地大放金光,迎风暴涨,唰地化成十条金色布符。

  布符上的朱砂符号在我念力的驱使下绽放出耀眼的红光,如同潮水迅速漫过那些茫然不知所措的“尸体”们,只听咕噜咕噜的声音不断响起,却是那些“尸体”被红光笼罩之后便不能动弹,定定的站在那里,喉咙处不断发出的声音,听着无比恶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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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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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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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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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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