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那顿饭吃到很晚,我记得时钟指向十二点时,沈伊和花颜还跑去阳台上观看了南城天空盛放的烟火,也跟随小区里的年轻男女们一起欢呼喝彩,迎接新年。
之后,我似乎就趴在餐桌上睡着了,最近很容易犯困,也许还是伤势未愈的原因,总觉得浑身乏力总想睡觉,所以对于自己居然趴在餐桌上也能睡过去这件事,我并没有觉得意外,但什么时候回到沙发的被窝里,我一无所知,怎么也想不起来。
而且若是沈伊和花颜将我抱回沙发里面,她们为何没有拿被子来盖自己?虽然客厅里开着空调,但就这么睡上一晚,也不是件舒服的事情,顺手拿两床被子只是举手之劳。那么,或许是我自己半夜迷迷糊糊爬进沙发的被窝里,所以才没有人去管这两只活宝?
我正觉得愧疚时,就听门锁声响,坐起身一看,却是凌凯提着大份小份的早餐进来,不由诧异的问,“你……你有我家的钥匙?”
“昨晚走的时候拿的,想着早上你们肯定起不来。”他淡淡解释一句,顺手将我的大串钥匙放在鞋柜上走了进来。
我看着他的身影走向餐桌,意识有些模糊的想起一些东西。
昨夜半睡半醒之间,似乎听到男子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但说了什么记得不是非常清楚,只依稀觉得应该是“对不起”之类,他似乎是在跟我道歉,但为什么要跟我道歉呢?而且那声音很熟悉,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位男神凌凯。
放好早餐的凌凯回头见我一直盯着他,微挑眉问,“怎么?”
我忙收回目光,以免让他误会我也和沈伊一样,追男人追的那般明显,而含蓄才是我的做人风格。心中这么想着,忙转移话题重又看他,“那个,那只鼠精上次逃走了,不会祸害其他人吧?它的毒牙太厉害了,我真担心会引起什么祸患。”
凌凯微微垂目答,“我已经锁定它了,这两日便会收网。”
“哦,那就好,那就好。”我感觉有些口干,一时不知如何接话。
我不开口,他也没再开口,二人相对无言,沉默半晌。
这段时间里,沈伊和花颜完全没有苏醒的迹象,大概昨晚喝了太多酒,是以宿醉难醒,而我自觉披头散发窝在被子里,实在有损形象,可凌凯依旧站在那里,我若此时起身去洗漱整理,又觉不甚雅观,便只能僵硬的坐在沙发里面,绞尽脑汁在想能找什么理由让他回避一下,我也方便起来。
可在这时,有人敲响了我家的门,惊了我一跳,也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气氛。
他毫不犹豫的转身去开门,而我则犹豫是不是趁机起床时,就听大门拉开,门外传来变声期男孩特有的声音,“这……这里是云雅的家吗?”
我一愣,不自觉掀被起身,目光迷茫的看向门口。
隔着凌凯的身影,我看到一个穿着羽绒服,提着行李箱的大男孩站在门外,神情有些窘迫不安,像是拿不准这里是不是他要找的地方,正睁着一双渴求的目光看向凌凯。
他的五官有些熟悉,但我怎么也记不起他的身份。
凌凯没有回答他,而是转头看着我,似在等我自己回答。毕竟这是我的家,来人也是找我的,他不确定是回答还是拒绝,当然要将目光投向我。
那男孩见他看我,自然也跟着看过来,清澈的目光犹如纯净的湖水,尚未沾染红尘的俗气。
“我是云雅,你是?”我只好走过去,诧异的问。
男孩得到肯定答案,轻吐了口气,欣慰的笑起来,“我是云知啊,大姐。”
云知?我一愣,很快反应过来,他就是我那个毫无血缘的弟弟,父亲与继母孙友霞的唯一儿子,那个被当成云家独苗,倍受宠爱的男孩。
说实在话,我心里涌起一股不适的情绪,但出于长姐的身份,我不能拒人千里。而且看他风尘仆仆,手里还提着个行李箱,分明是来投靠我的,我虽然很不愿意,也只能无奈的招呼他进屋。
“你先坐一下,我去梳洗。”将他迎进来之后,我匆匆回房洗漱,出来的时候发现凌凯正坐在餐桌旁边,看着云知狼吞虎咽。
那早餐,自然是凌凯刚刚买回来的,云知显然很长时间没有吃饭,吃相十分狼狈。
我一边将沙发上的被子抱到早已翻身抱在一起熟睡的沈伊和花颜身上,一边试探的问,“你怎么到南城来了?我爸和孙姨知道吗?昨晚没有在家过年吗?”
云知连忙吃掉碗中的早餐,抽纸擦干净嘴巴才回答,“我妈不知道我过来,我爸知道,是他给我的地址让我来找你的。”
是云学礼给他的地址!我心中很是不快,难怪那次回去他一直追问我在南城的地址,原来不是想关心我的生活,而是给他儿子寻找栖身之地。
压下心头的不适,我走到餐桌旁边坐下,看着他问,“你……不是在念高中吗?不用读书吗?”
被我问到重点,他脸色微赧,半晌才答,“我闯了点祸,想暂时到南城来避一避。”
说实话,他的五官也算清秀,个头也很高,虽只有十七岁,却已经有一米七几,但因他长的和孙友霞颇为神似,以至于我对他一见就没什么好感,这点我不能掩饰,因为我是真的很不喜欢他们母子。
但是,出于中国传统的人文关系,我无法做到狠心将他赶出门外,哪怕我一看到他就会想起孙友霞,却还是收留了他。
凌凯自称有事离开之前,对我意味深长的说了句,“既来之,则安之,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随遇而安便好。”
我不明白他是想劝我不要太执著于云知的事情还是指向别的事情,但他的话对我确实起到了安抚的作用,送走他之后,我坐到云知面前,仔细询问他闯的祸事是什么,也在寻思是不是应该出面帮他解决此事。
毕竟看在父亲的面子上,我也不希望他晚年还不得安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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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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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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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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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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