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胞胎八个月了,已经开始添加辅食,沈月珠把几个孙子孙女看得跟眼珠子似的,每天亲自给他们捣鼓吃的,什么碎菜、蛋黄、粥、面条、鱼、肉末,顿顿都不重样,力求让小宝贝们吸收到最全面的营养。
二宝和四宝也终于断了奶,这让杨梅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出门也方便了,不用再担心两个孩子饿肚子。
于是,杨梅跟班主任郑老师打了个招呼,她准备回学校上课,但不住校,晚上回家。
郑老师自然满口答应。
至于公司的生意,用“好到爆”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优家服饰已经彻底在华夏打响了名号,不仅如此,还开始销往国际,易芸不得不又招了十几个业务员,否则根本忙不过来。
华夏制造也传来了好消息,吴杰不愧是信息天才,继推广平台后,在杨梅的引导下,又设计出了初版的购物平台,杨梅将它命名为“天喵”,也算是对它的祖宗表达一下怀念之情吧。
对于这个名字,吴杰简直无力吐槽,感觉挺高大上的东西,瞬间沦为了地摊货。
但他还是同意了。
不为别的,只是相信杨梅的审美,毕竟纵观杨梅以往的历史,还没有亏本的记录。
智能手机在历经两年的测试后,终于隆重上市了,当然,价格也令普通的工薪阶层望而止步,但总有那么一些人,面子比命重,卖儿卖女卖肾也要搞一部智能手机来显摆。
凌娇就属于这种人。
卖儿她不敢,卖肾她怕死,想来想去,也只有她自己可以卖了。
当初为君家生下君佑彬得到的20万,还有向警方举报顾雪宜得到的五万,总共25万,已经全被施古讹光了。
凌娇又成了穷光蛋。
不过好在,她的继母梁秋雅在帝都找到了一份保姆的工作,据说主家有钱,梁秋雅每个月工资也有两千五。
梁秋雅很节省,除了自己必要的生活开销,几乎不花什么钱,她每个月都会给凌娇两千块,生怕这个继女吃了苦。
两千块对一个普通大学生来说真的不少了,但对凌娇来说,远远不够。
她参加了很多社团,跳舞的,溜冰的,摄影的,凡是凌娇认为可以展现自己魅力的社团,她都参加了。
而且每次聚会,凌娇都会抢着买单,给人一种“她很有钱”的错觉,似乎只有在别人或嫉妒或感激的眼神中,她的虚荣心才能得到彻底满足。
但有限的收入根本撑不住她的挥霍,终于在某一天,凌娇默认了施古的安排,跟一个有钱的老头走进了宾馆。
老头对她很满意,事实上年纪大了,也折腾不了多久,不过是一刹那的光辉罢了,但凌娇女大学生的身份让他很得意,于是一高兴,甩手就给了她一万。
按照凌娇和施古之前说好的协议,这些钱还要分给施古一半,凌娇心里当然不满,但她没有人脉,也只能忍着。
人啊,一旦一脚踏进了深渊,再想抽身就难了。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短短两个多月,凌娇“接待”了十几个男人,有老的有少的,有暴戾的有温柔的,有大方的也有吝啬的,但所有人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很有钱。
当那些男人从她身体里退出的时候,凌娇会莫名的流泪,仿佛有种抑制不住的悲伤从心底蔓延,但等看到桌上的钱,她又笑了,从内而外的欢喜。
渐渐的,凌娇学会了很多技巧,她不再把这种事当成一次***,她会记下那些男人的电话号码,闲了,给他们发短信;空了,约他们逛街,然后,缠着他们给自己买衣服,买首饰,买包...
朋友,越来越多。
生活,越来越奢侈。
心,却越来越空。
但凌娇不想回头,哪怕回头是岸,她也宁愿淹死在波涛壮阔的海里。
这天中午,凌娇上完课回到寝室,见到了一个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的人。
杨梅正在自己的床上铺被子。
“你在干什么?”凌娇皱眉问道。
杨梅莫名其妙,道:“铺床啊,你看不见?”
凌娇:“......”
废话,她还能不知道那是铺床么,她问的是为什么要铺床。
林小清正在帮杨梅整理柜子,闻言接了话:“杨梅要回来上课了,以后中午在寝室里休息。”
凌娇明白了,也就是说,以后她每天都会看到这个讨厌的女人。
“真是闲的。”她冷哼了一声,将手里的书往桌上一扔,道,“杨梅,你还上什么学呀,乖乖的留在家里带孩子不好吗?你老公又不是养不起你。”
杨梅笑了笑,没说话。
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和凌娇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朋友,既然如此,就省了口水吧。
但这种敷衍的态度惹恼了凌娇。
“喂,你聋子啊?跟你说话呢!懂不懂什么叫尊重?”
杨梅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你这种人,也配让我尊重?”
凌娇心里猛然一惊。
难道,杨梅已经知道了她在外面做的那些事?要不然,她为什么是这种神情和语气?
是了,肯定是!君少将那么厉害,要查出自己的丑事太容易了,他那么喜欢杨梅,把这些事告诉杨梅有什么好奇怪的。
所以,杨梅才会话里有话,她分眀是在嘲讽自己,在看自己的笑话...
一种强烈的羞耻感涌上心头,凌娇咬牙忍住了内心的悲愤,罕见地没有发脾气,拿起桌上的饭盒扭头走出了寝室。
林小清嘀咕道:“这人又咋的了?那脸色难看的,跟吃屎了似的...”
杨梅耸肩,“不造啊。”
事实上,杨梅是真的不知道,当初为了惩罚凌娇,君明远确实曾经让人间接地给施古传了个话,但后来的事他就没管了。
他是干大事的人,公事都忙得不可开交,谁有时间整天盯着一个碍眼的女人。
所以,凌娇完全是疑心生暗鬼而已。
.....
眨眼又一个月过去,终于入了夏。
难得这一天太阳不猛,恰逢周末,杨梅便跟君明远商量了一下,准备带四胞胎下山,去帝都街头逛逛。
四胞胎从出生到现在,快十个月了,除了在明月山庄里打滚卖萌,还从来没出去过,也是时候让他们接触下外面的花花世界了。
临出门前,杨梅突然灵机一动,跑进衣帽间翻出了几套小衣服分别塞给四个月嫂,让她们给四胞胎换上。
月嫂们一打开,傻了眼,然后强忍着笑换好了。
等四胞胎被送到门口等待的君明远和沈月珠面前时,君明远脸黑了,沈月珠笑得直不起腰。
大宝沈千寻和二宝沈千禧穿的是粉色公主裙,配上圆溜溜的大眼睛,毛茸茸的头发,简直像洋娃娃一样可爱。
三宝沈帅和四宝沈钰则穿的是黑色小西装,咳咳,虽然是开裆裤,依然萌的一塌糊涂。
公主裙的胸前用彩线绣了几个字——“我爸爸超帅”。
小西装的裤子上同样绣了几个字——“我妈妈超凶”。
君明远:“......我超尴尬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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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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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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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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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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