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日的暴晒,还缺水,随便刮起一阵风便是满天黄沙。
骑着骆驼在这里走路都得眯着眼睛。
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让黄沙把眼睛给迷了。
李凌自己被太阳晒还无所谓,他可不能让哑哑晒伤。
他专门给哑哑找了个面纱挂在脸上。
“要不然你先回去,这地方太不是人待的了。”
然而哑哑可不愿意,她一定要陪着李凌,不管环境多么恶劣她都想要陪着李凌。
碰上哑哑这种软磨硬泡的小丫头,李凌也不能将其赶走。
于是二人便继续行走了。
大约在无尽的沙漠里走了三四天才隐约看到沙王城的影子。
李凌此刻才长出一口气:“总算是到了。”
顺着一个一个沙丘上的骆驼脚印,李凌和哑哑走进了沙王城。
说是沙王城,但是这座城池实在是有些一言难尽。
城内的街道上并没有砖石铺路,随便踩一脚都会把鞋里灌满黄沙。
更为惊讶的是,在这里不论干什么都是要花钱的!
这三四天李凌和哑哑已经把自身带的十缸水喝完了,于是进城之后便找了个小店想要先讨杯水喝。
“客官,我们这一杯水是一两银子。”
喝水都要花钱!
在别的地方,不管穷了还是富了都不会说喝水还得花钱,只要碰到好心人去讨要一杯水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但是今天很显然不是如此。
没办法,眼下是真的没办法,谁让这里就是如此贫乏呢。
平时这里的人们喝水都是看老天爷的天气,若是老天爷下雨了就赶紧拿水缸出来接,不然就赶不上喝水了。
李凌掏出来五两银子,让店小二给自己上两碗干净点的水。
可是那店小二把水端上来之后,李凌便看见碗底里还沉着几粒沙子。
“喂,我不是说要两碗干净点的么?”
“客官,这就已经足够干净了,我们平时喝水能有半碗沙子。”
听到这话,李凌算是服了。
若不是为了寻找元阳血莲,李凌真是一刻钟都不愿在沙州待着。
没办法,李凌不得不用奇术将碗里的水又好好地过滤了几遍才放心地让哑哑喝。
在这估计李凌是连饭都吃不下去的,估计哑哑也是如此。
于是李凌干脆画了两张符。
“这是辟谷符,贴在身上能保证三天三夜不需吃喝,就先忍忍吧,回去了给你买糖葫芦。”
哑哑很是乖巧,重重地点了点头。
她虽然喜欢吃东西,但若是跟李凌在一起的话,哪怕不吃东西也可以的。
反正哑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才不会在乎那些艰难困苦。
只要他觉得让哑哑如此辛苦是有些于心不忍。
不过,买完东西就回去,所以李凌也不想在此地久留。
在这个小店随便坐了一会之后,李凌把店小二叫过来:“骆驼帮在哪里?”
“啊?客官您要找骆驼帮?”
“是啊,有点生意想要跟他们做。”
很快店小二便陷入到为难。
“骆驼帮……没有人领着的话是找不到的……”
“没有人领着找不到?”
这就让李凌觉得尴尬了。
堂堂一个紫府门派,好歹也是炎明王朝的九大门派之一,怎么会没有人领着就找不到呢?
但是店小二只能表现爱莫能助的样子,他真的帮不上忙。
李凌无奈,随后又甩出一锭金子:“帮我找一个叫刁图利的人,总能找到吧?”
“刁堂主吗?”
那店小二有些见钱眼开,但同时还是对那个名字产生了一点畏惧。
“反正就是叫刁图利,能找到吗?”
“能是能,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要想找刁堂主的话都是要谈大生意的,这位爷,您是要谈大生意吗?”
“是。”
李凌心想,自己要买元阳血莲的话也算是大生意了。
当然,一切要看对方承认不承认。
如果承认的话最好,不承认的话也没办法。
“行吧,既然如此,那么我就先领您到驿站去,在那里肯定能碰到刁堂主!”
“沙王城里没客栈吗?”
李凌就纳闷了,为什么非得去驿站呢,直接在沙王城里的客栈住下不行么。
“爷,您是第一次来沙州吧。”
“是。”
“既然是第一次来,我劝您就别住客栈了。”
“为何?”
“因为沙州的客栈都是黑店,专门坑外地人的。”
服了。
本来李凌也没有那么多想法,但是既然人家店小二都这么说了,他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好吧,既然如此,就去驿站看看吧。
因为一锭金子,店小二便将李凌领到了沙王城内的驿站里。
所谓驿站和客栈的区别,就是驿站是官府开的,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要保证随时都能把沙州的线报送到京城。
来到了驿站之后,李凌看到里面有许多各地的商贾,他们一个个脑满肠肥,一看就知道是来做生意的。
能忍受这种风沙的艰苦来做生意,真是不容易啊。
“爷,您在这里等着吧,刁堂主今天肯定会来到这的,他会挑选几支商队谈生意。”
李凌服了。
这骆驼帮做生意真是有些奇葩。
就好像是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
不过没办法,谁让李凌有求于人呢。
要不是害怕被有心人知道自己准备干嘛的话,他何必来这受这个委屈呢。
店小二走了之后,李凌便和哑哑在驿站里随便找了个角落坐下。
刚坐了没一会,李凌便见到了一个熟人。
正是之前被好几个门派拒绝过的黄来儿!
黄来儿本就是沙州人,他出现在沙州也不足为奇。
他看见李凌之后便过来兴奋地看到:“并……”
“嘘。”
李凌可不想暴露身份,便让黄来儿禁声。
黄来儿当然懂了,他马上便点点头,然后小声地问道:“少爷,您怎么来沙王城了?”
“来买点东西。”
“哈哈,以您现在的地位,想要什么东西直接让大漠法王送过去不就行了么。”
说实话,确实是可以,但还是那句话,李凌并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需要元阳血莲。
李凌赶忙把话题岔开:“随便转转,你怎么回老家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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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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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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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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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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