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完全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实话,因为这小厮是太师家的奴仆,所以平时也有些傲气。
一般的京城大官也不敢对他吆五喝六,唯有李凌上来就给他耳光。
然而他也不敢反抗。
他还是比较清楚自己的身份,真的不能反抗。
接下来李凌便领着哑哑在京城随便转转。
这里是天下最大的城池,到处都有吸引人的东西,哑哑对于街上卖的那些小物件也爱不释手。
李凌倒也乐得悠闲,干脆就陪哑哑好好玩玩吧。
现在父母虽然在徐家,但徐家只要有脑子就不敢轻慢自己的父母。
他们以前可以看不起李行风夫妇,但现在有李再临这个名声在,便不敢有太大的动作。
就在京城的街道上走着的时候,李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皮影张!
如果李凌没记错的话,当初他在南州秀凤坊参加绣球招亲的时候,这个皮影张正是第一个出马的。
本来他只是个玩皮影戏的,当时却妄想要娶秀凤坊的史小蕊。
他抢下了绣球,结果还是遭到了反对。
若不是他的义父出现,恐怕当时他就已经被赶跑了。
李凌记得,皮影张的义父是个叫张得顺的太监,并且是秉笔太监,在宦官里的地位排第二。
若不是因为有这个义父撑腰,恐怕当时皮影张还不能抱得美人归吧。
然而今天再看到这个皮影张,李凌便觉得有些奇怪。
这家伙怎么面无血色,整个人的神情都有些失魂落魄,这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了吗?
他的妻子史小蕊也没跟在身旁。
李凌与他也并非熟识,所以便没上去问。
但是李凌能看到,似乎有人正在暗中盯着皮影张。
一个玩皮影戏的人能做出多大的事情,为何要被人盯着呢?
虽然好奇,但是李凌不会说什么的。
别的事情反正跟李凌也没什么关系,说来说去都比较麻烦。
于是李凌领着哑哑继续溜达。
刚给哑哑买了一串糖葫芦,便听到身后有个人在叫自己。
“凌,是你吗?”
声音如此熟悉,扭头一看,竟然是谭芙蓉!
谭芙蓉看到李凌之后二话不说直接便扑了上来,她瞬间抱紧李凌。
若说谭芙蓉的话,自从三禅王之战过后李凌还从未与她相见过。
当时她爹爹谭伯约强行将其许配给宏州秦家秦埋骨。
为了让谭芙蓉脱离苦海,所以李凌当众说要娶了谭芙蓉。
虽然没有婚礼,也没有夫妻之实,但是这个夫妻之名可是被谭芙蓉记下了。
李凌既然说出来也当然不会反悔。
刚刚见到李凌之后谭芙蓉便泪眼连连,她心中的思念不知道该如何说出。
“你总是顾着建功立业,我们这些女人们是不是早就被你忘到九霄云外了!”
虽然是数落,但谭芙蓉还是担心着李凌的安全。
此刻,李凌也不好解释。
他本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建功立业,一切都是巧合罢了。
“芙蓉你怎么突然跑到京城来了。”
这才是让李凌惊讶的,心想谭芙蓉为什么会在京城。
原来,自从上次李凌离开之后,谭芙蓉便无处可去。
虽然她可以去再临神宫,然而还没到的时候便又被自己的父亲谭伯约抓了回去。
对于秦埋骨的死,谭伯约很是生气。
可是谭芙蓉决意嫁给李凌的事已经说出去了,他只要还顾忌谭家的面子便不能再将谭芙蓉许配给别人。
上次李凌以及他父亲与谭伯约闹得不欢而散,这家伙已经记在心里。
虽然明面上不好说什么,但他绝对不会让李凌那么轻松就把自己女儿娶走的。
于是谭伯约便让谭芙蓉来京城玩玩。
反正只要不在元州就行,没成想刚把女儿送到元州便碰到了李凌,这估计就是他最不能接受的事情了吧。
“父亲虽然不会明面反对我们的婚事,但是他不会那么容易屈服的。”
李凌笑了:“他若是不怕丢人,那就闹吧,反正我是觉得没什么问题,我想娶的女人,没人能拦住。”
听到李凌这么说,谭芙蓉也算是放心了。
她无法忍受父亲谭伯约把自己当成货物一样送出去,还是李凌好,最起码把她当成了真正的女人。
“住在哪?”
“住在吏部尚书林大人家,林大人与我们的父亲都是当年的好友。”
吏部尚书林梦觉,朝廷六大尚书之一。
当年他跟李行风以及谭伯约同时参加科考。
林梦觉是榜眼,这些年官是越做越大。
从巡抚到太守,再到吏部侍郎,如今终于做到了吏部尚书,专门掌管九州文官的任命。
再说说探花谭伯约,他也是从县令到知府又到户部侍郎,最终又做到了元州牧。
他们二人都有着如此好的前程,反观当年的状元李行风,真是一言难尽。
“林大人对我很好,不如你们也住到林家去吧。”
当初李凌失踪的时候,李行风还专门给林梦觉写信希望他帮忙寻找。
林梦觉当然也帮了忙,只是当时不管帮不帮忙也没办法找到李凌。
既然来京城了,那就代替自己的父亲去拜谢一下林梦觉。
况且,谭芙蓉对林梦觉说了当初李凌在宏州当众要娶自己的时候,林梦觉简直是击节赞叹:“这小子,真有他父亲的风范!”
于是,谭芙蓉便领着李凌朝着林家走去。
现在林梦觉是六部尚书,在文官里就算不是至高无上,也是有很大的权势,可能除了太师和宰相,便是他的地位最高了吧。
走进林府,李凌便能看到一个中年人正在院子里肆意地在石桌上写着字。
而在他旁边,有一个正在帮着磨墨的年轻男人。
这个年轻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在南州认识的那个季源!
这个季源竟然也跑到京城来了,而且还在林梦觉身旁伺候着。
“林尚书,您看下官在南州也做了不少时间,可否将下官调到京城里来呢?”
“季状元这话说得,让林某如何是好。”
“嘿嘿,只要您能把下官调到京城,下官愿意跟在您身边鞍前马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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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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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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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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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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