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华娱科幻之王>第一百五十七章 山城拍摄
  电视剧版《信号》的拍摄地选在了山城重庆,如果说演员有上镜不上镜之说,那么山城完全就是镜头的宠儿,无论是大银幕还是小荧屏,他都能呈现出非常强大的表现力。

  对于犯罪悬疑剧来说,山城的气质能带来很大的加成,尤其是拍摄追逐戏的时候——《信号》中有好几场追逐戏,和山城简直是天作之合。

  “CUT!”田鑫业拿起导筒,满意地喊了一声:“休息半个小时,把绿幕拉上,这个镜头拍完就可以收工了!”

  张若匀赶忙小跑着走向陈景行所在的房车,12月初的重庆还是很冷的,虽然温度还没到零下,但演员们演的可不是冬天,穿的衣服显然是没办法保暖的。

  这一场戏是在一个废旧筒子楼后面拍摄的,《信号》的第一个案子是张若匀扮演的警察秦海,通过一个报废的无线对讲机联系上了18年前由邓朝扮演的老刑警李世安。

  李世安在一座筒子楼后面的下水井中发现了涉嫌一起绑架案的男性嫌犯尸体,因此通过无线电对讲机告知18年后的秦海。

  而这起绑架案被撕票的受害者正是秦海的儿时同学马小静,秦海小时候亲眼见到了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人带走了马小静,隔天被老师告知马小静失踪,而一个6岁的小孩子去警局却没有受到任何人的重视,只有他身上遗落的一张纸条被彼时的刑警李世安捡到。

  李世安根据线索找到了地下井中发现了尸体,随后在与对讲机通话的时候被杀死。

  出于对儿时同学的愧疚,秦海对对讲机传来的信息宁可信其有,来到了李世安所说的现已被废弃的筒子楼,在地下井中找到了相隔18年的尸骨。

  而这场戏拍的正是秦海和李世安相隔18年分别在这栋筒子楼后院地下井中发现尸骨/尸体的场景。

  先拍的是张若匀饰演的秦海发现尸骨的戏份,随后要拉上绿幕,拍摄邓朝饰演的李世安发现尸体的戏份。

  因为虽然18年前这个筒子楼已经被废弃,但显然要比现在的时间线新很多,这个部分就只能靠特效来处理了,特效团队需要把整个筒子楼扫描一遍,然后还原成18年前的样子,为了方便修改就需要绿幕的遮盖。

  这是在电影版《信号》拍摄中已经用的较为成熟的技术,可以说电视剧版中除了几位主演不同之外基本都是原班剧组。

  张若匀一进房车被迎面而来的温暖冲击的发出了一声舒适的叹息,跑到小厨房开始冲泡咖啡。

  “丽姐,陈导,要不要放糖?”张若昀边打开咖啡机边问道。

  房车里不仅有陈景行,还有孙丽,事实上这是剧组为几位主演专门准备的房车,毕竟不是影视城,演员人手租一部房车在这里实现不了。

  当然剧组也准备了其他房车,剧组人员有的时候也可以进去休息一下暖暖脚,不过一般是没有这个时间的。

  拍戏是一件苦差事,只不过演员拿着高片酬叫苦自然会让人觉得矫情,而没有高片酬,但比演员还要苦的多的人却没有话语权,叫不出苦。

  而陈景行能做的只有尽量保证一天8小时的工作时长——仅仅是做到这一点就能极大地提高剧组的工作舒适度,反过来其实也能提高整部戏的拍摄质量。

  陈景行喝了口咖啡,看着孙丽:“丽姐,还在看剧本呢?我听说你都快把整本台词都背下来了。”

  “我又不是非人类,这么短时间能把这么厚一本剧本背下来吗?我只是把这周要拍的戏份台词背下来了。”孙丽忍不住笑了起来,随后叹道:“只不过是之前我以为我看懂了,结果你给我讲完剧本之后我才发现我以前的理解有误,这部剧比我想的要复杂得多。”

  张若匀也坐了下来附和道:“我最开始看到剧本的时候也是惊为天人,我在影院看《信号》电影的时候就觉得,哇,这部影片太有想象力了。

  结果读完这个剧本,我觉得电视剧版比电影要复杂精彩的多,我现在已经能想象到观众在看电视剧的时候会有多惊讶了,陈导,你这些奇思妙想都从哪来的?”

  陈景行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倒不是他说谎,真是他脑海里的。

  张若匀发出了一声沮丧的叹气:“人和人的大脑差别太大了,其实我之前也想过当编剧,不过看了这个剧本,我的自信心已经被打击的体无完肤了,这么精妙的剧情,我恐怕这辈子都想不出来。”

  《信号》电视剧虽然和电影都采用了同一类型的科幻设定,通过对讲机将两个人跨时空的联系起来,但电视剧的结构却更加精妙。

  《信号》电视剧的结构是一个圆,双蛇咬尾,头尾相接,邓朝扮演的李世安和张若昀扮演的秦海第一次联系就是在李世安死前。

  也就是时间线是往前推的,秦海在对讲机中第一次遇到的是18年前正在调查马小静绑架案的李世安,在李世安向秦海送出筒子楼后院地下井中尸体的线索后,他就被神秘人杀死。

  在这个时间点李世安是知道对讲机那边是18年后的秦海的,而这却是秦海第一次知道李世安。

  当秦海第二次通过对讲机联系到李世安时确是20年前的李世安。

  直到秦海第N次联系到的是25年前第一次发现对讲机另一边是秦海的李世安。

  因此时间线对于李世安来讲是正向的,他第一次通过对讲机联系到的是25年后的秦海,随后中间过了7年,到他死前最后一段通话联系到的是18年后第一次知道这件事的秦海。

  而对秦海来说,他与李世安的联系确是从时间线往前倒退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联系到的也是更早前的李世安。

  秦海第一次跨时空联络是李世安的最后一次,他的最后一次跨时空联络是李世安的第一次。

  这样一个首尾相连的剧情结构还嵌套着诸多联手破案与蝴蝶效应,因此从戏剧结构上来说,电视剧是比电影复杂奇妙的多,矛盾冲突也更具有感染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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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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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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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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