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要买个太阳>第四十一章 美食文石锤
  “是不是如梦似幻?虽然我比寻常人对着颠倒奇景有着更深的研究,每次却如初见,难以自拔……”

  身后突兀传来的声音让兰河阳浑身一哆嗦,他下意识地将身子前躬,然后才慢慢转过脑袋查探。

  说话之人正带着对着在桌上摊开的一张纸写写画画,不时地看看天空,不时地低头修改。

  “你怎么来了?”

  河阳稍稍松了口气,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明确表达宅家态度的万夫。

  同时也在心里警告自己,居然被这样的异景夺了心神,连有人靠近身边都没发现,虽然他的精神力量只有在对方表达出敌意的时候才会预警,但如果有人一直等到接近他的那一刻才发难,以他现在的体质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这件事也给他提了个醒,不能因为有回城卷轴就掉以轻心,回城也是需要打开时间的。

  “我想再跟你聊聊天。”

  万夫没有去找什么乱七八糟的借口,直截了当地说道:“一直以来都没有一个人去试图理解我,他们只知道我不务正业。哼,我只是不愿务他们眼中的正业,这就得罪了所有人吗?我在家里越想越闷,想找个人来说说话,都找不到,所以我就来找你了。”

  一记直球击来,差点让兰河阳接不住,虽然他说得情深意切,但为什么听起来给里给气的(滑稽)。

  不过河阳也理解,他大概是被万夫这个口干舌燥的人当成沙漠里的绿洲了。

  “那就聊聊。”

  他豪放地一招手:“伙计,给我来一壶酢浆。”

  酢浆就是他刚刚喝的酒名,对于他这个并不喜酒的人来说,酸酸甜甜的带些微辣,口感还不错。

  万夫看了看桌上,有些不满地说着:“饮酢浆,吃这些怎么行。”

  他继而对伙计问道:“青炙有吗?(伙计点头)那就来一份。”

  “青炙是?”

  兰河阳发挥着不懂就问的精神,也是在给两人的重逢暖暖场,虽然才分开一天半,甚至才认识不到三天。

  “哦。”

  万夫捏着一颗豆子丢进嘴里,很是放松地说道:“这是我们这儿的特色菜,全名是‘炙青鹊’。青鹊是这片青果岭的独有的一种飞禽,浑身乌羽,但爪子却是青色的,所以也叫‘青爪鹊’。这种鹊皮薄嫩滑,肉汁肥美,还带有特殊的果香,是一种不可错过的美味。”

  说着,他还情不自禁地咽了一口口水。

  兰河阳不明觉厉地点点头,眼神中却又带了些思索,总觉得现在的万夫,跟他最初见到的那个人不太一样。

  不止是因为他此刻表现出来的熟络和轻松,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他甚至猜测是不是现在的他才是真正的他,只不过从王城被人数落回家,让他的内心很受挫,所以才封闭了自己。

  而再次走出家门,对于万夫而言就像走出了安全区,不仅把包裹在自己外面的壳,一直以来的借口和退路通通敲碎了,让真正的他得以初见天日,更是让他有勇气去面对一切的唇枪舌剑了。

  总之,兰河阳不清楚万夫的心理经历过怎样的挣扎,究竟挣破了多少层枷锁,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但这样的他比一开始的那个阴沉少年要顺眼多了。

  “话说你的脚程不慢啊,我都是在路上驯服了一头骑兽才能这个时候进程,你居然没比我慢上多少。”

  他给万夫斟了一杯酒,笑着问道。

  “我有秘密武器。”

  万夫得意得像一个小孩子。

  “有了这东西,赶起路来要省力得多。”

  他拍了拍身边搭在桌子上的一堆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木架,然后把它立起来,就这么握住上面的两角轻轻往外一拉。

  一个颇像被截断的四方锥(这个形状究竟叫什么〝▼皿▼)的械具出现在他的眼前。

  上方是个小正方形,下方是个四角各带一个轮子的大正方形,用木杆相连。而在上面的正方形处延伸出来一个像是兜裆布的东西。

  边上还有几个不明意义的短杆。

  但这个形象已经很鲜明了,兰河阳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个……

  婴儿学步车,咳咳,的升级版,助行车。

  虽然看起来挺鸡肋的,感觉就像是自行车链子断了以后,看着两脚把车子划回家的那种感觉,但不得不说这种设计确实比单纯的走路要省力,前提是把那个“兜裆布”设计得更符合人体力学,不然会腿麻的。

  不过出现在这里的万夫已经证明了这个设计的正确性和便携性了。

  机关术确实有点儿东西。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

  河阳对这件事还是比较好奇的,难道他早就跟在自己身后了?这种情况应该不太可能。

  万夫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左右轻扫了一圈,摊手说道:“这家店还是挺有名的,位置好,味道还好,很多第一次来王城的人都会在这里用餐的。别看我好多年不来王城,村子里还是有人过来贩售货物的。”

  ‘也就是这里的网红景点喽。’

  河阳暗自点头,放眼望去,这样不设顶棚的造型还真是别具一格。

  伙计很快就把热气腾腾的“青炙”和酢浆给端了上来。

  兰河阳没法脑补出青鹊原来的样子,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只表皮暗红还有油星滋滋作响的烤鸡。

  万夫很有东道主风范地撕下了两条鸡腿,递给河阳一条,然后迫不及待地啃了起来。

  “嘶——”

  他被还未退却的温度烫到了嘴巴,疼得直抽气,但唇舌却舍不得离开馥香诱人的酥皮,大张着嘴巴,口水都情不自禁地滴到了桌子上。

  ‘这么夸张?’

  兰河阳此时倒是没被热度烫到,却被万夫的颜艺给吓到了,忍不住在心里吐槽道。

  之前悠长的生命里,他不喜欢的东西有很多,但绝不包括美食。

  著名社评家周书人曾经说过:“食物是人类生存的燃料,欲望是人类进步的动力。”

  河阳并没有下苦工去学过厨艺,最多算是个家常里手,他不敢说自己的厨艺有多么精湛,但论起品尝过的美食种类,他敢认第二,应该没人敢认第一,当然要排除那些有钱也吃不到的绝世珍馐。

  记得曾经有个外国友人号称要一个月吃遍川府名菜,结果在在渝都呆了四年都没绕出去,大学都能读完了,菜还没吃完。

  当然这应该是个体现中华美食博大精深的段子,不过你用四年都吃不完川菜,那十年呢?百年呢?千年呢?

  只要活得够长,总有机会遍尝天下美食的。

  所以有了丰富的实践之后,他能够对于初见的美味保持很好的克制,并不会急迫地去品尝它,而是会先观察它的外形,也就是色。

  鸡皮捏在手上传来的那种酥脆手感,不太像是炙烤出来的鸡皮,反倒是有点儿烤豆皮的感觉。

  在这一层酥脆外皮包裹下的肉质成橘黄色,还在冒着腾腾热气,直扑到他的脸颊,有种面对煮沸的鸡汤的感觉,并不十分浓郁,却又似痒痒挠一样在你心里抓来抓去的,含而不露,在舒服中淡淡激发着食欲。

  兰河阳轻轻地吹散热气,然后一口咬下。

  咔吱~

  一个肉耳能闻的声音骤然响起,那一种一咬即断的爽快让他觉得自己不像是在吃鸡,而是在吃薯片,在吃膨化食品。

  而接着咬下去,触碰到肉质以后却又是另一种感觉,这仿佛是用肉糜做成的豆腐,一咬到底又明显能感觉到其中饱满而富有层次感的肌肉纤维,可以体会到这只青鹊生前所做过的运动,仿佛在口腔中活过来一样。

  鲜。

  兰河阳以前总是听人说真正的大师做菜会让你鲜掉舌头,不过他认为多是夸张,至少他自己是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或许是层次不够,或者是没有机缘吧。

  但现在他真的感受到了,这种能够在口腔中重生的鲜味,他的牙关再紧闭也抵挡不住想要出去的飞鸟,这种能够让食客在品尝的时候自动脑补的美味,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全新版,咳咳,全新感觉。

  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烤鸡。

  谁说没有调味料,没有好厨具就做不好菜了?

  啪啪啪(打脸的声音)。

  当然,食材也算加分项。

  结果,他很快就变得像万夫一样,狼吞虎咽起来。

  直到整只鹊吃完,吃得只剩下一堆骨头了,还意犹未尽地唆着手指。

  “值了。”

  万夫微微后仰,靠在了椅背上。

  说到椅子,不是跪坐这点就很赞,不然他可能早就露馅了。

  “为此鸟,当浮一大白。”

  兰河阳举杯相邀,万夫虽然听得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很配合地也举起了酒杯。

  二人相视一笑,一饮而尽。

  所以说有时候为什么要在饭桌上谈生意,不仅是酒在发力,更主要的是轻松的气氛可以拉近关系,而美食则可以愉悦人们的心情,让人自然而然地产生好感。

  就在这个时候。

  “你是……戈珑学社的万夫小弟?”

  在两人旁边的某一桌,忽然走过来一人,身高一米六左右,体型微圆,在这里应该算是壮汉了,他举起酒杯惊疑地问道。

  此时,兰河阳只有一个想法。

  ‘这是什么不可抗力,让万夫刚回到王城就能碰见熟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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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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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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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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