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轩辕纪眯着眼睛看霍云,“你其实根本没有想好如果失败怎么办,而是孤注一掷的做出这个决定。”
“并不是孤注一掷。”霍云笑着摇摇头,“我就是这么确信的。”说着抬起手,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极有自信道:“它是这么告诉我的。”
轩辕纪和司马韬对视了一眼,他们也不知道霍云说的是真是假。轩辕纪又问:“那你反对和谈的根据又在哪里?你就这么确定他们不会上当么?这也是你的头脑告诉你的?”
“是的。”霍云点点头,笑容不改道:“这当然是它告诉我的,它还告诉我,这是一场反抗侵略的正义之战。大家不都喜欢正义么?”
“哼!”司马韬冷哼道:“是正义还是愤恨你心里清楚。百姓们会这么踊跃不是因为他们坚信自己正义,而是在发泄心中的怨愤。在天门山战死的士兵不止有亲人,还有同袍,这样的鼓动方式实际上就是挑起他们心中的仇恨,将他们对魔族的仇恨转嫁到眼前的这些敌人身上。”
“这有什么不好么?”霍云笑着反问:“魔族也好,这些人也好,他们都是意图侵占大夏土地、屠戮大夏百姓的敌人,仇恨他们又有什么不对?愤怒又有什么不对?只要这能让我们取得胜利。”
“你说这话是真心的么?”轩辕纪紧盯着霍云,语气低沉道:“你可知道军中充满怨愤会带来些什么?如今,朝廷已经决心全力迎击,百姓支持、将士用命,加上心中的满腔愤恨,这样的军队到了战场上固然能获得强大的战斗力,但他们也会毫不留情的斩杀敌人。”
“虽说,夏军逢战杀伤者众已经是事实,但这次却不同以往,以前的军中可没有这样的怨气冲天、怒火逼人,只怕这次,那百万士兵将会遭到灭顶之灾。”轩辕纪显得忧心忡忡。
“呵!我当你想说什么呢?”霍云不由笑出了声,语气中带着讥讽道:“我说太傅大人,悲天悯人是美德,但也不要用在不该用的地方。战事才刚刚开始,你就替敌军担心,这是什么道理?我们现在不应该祈祷友军能够获得胜利么?”
“你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轩辕纪严肃道:“一支被怨愤充斥着的军队,尽管能在短时间内获得胜利,但又能走多远呢?他们很容易在战场上失去理智,对失去战意或者已经溃退的敌军赶尽杀绝,杀这么多人就能发泄他们心中的怨恨么?不,这只能助长军中的不良气氛。若将敌人杀得片甲不留,他们的亲人一样会怨恨大夏,到时双方仍旧是战乱不止,那么这场仗我们打了也没有意义。”
“怎么会没有意义?”霍云认真的看着轩辕纪,“只要我们取得这场胜利,那么他们就是有再多的怨恨也无力发泄,大夏现在需要的是休养生息,只要这一战能将他们的有生力量一举消灭,大夏就有时间恢复,来日他们再想打,也很难再对大夏构成什么威胁了。或许他们还会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这次他们出手,不就是冲着大夏现在虚弱么?”说着,他的眼中闪烁着凶狠的光。
“所以……”轩辕纪紧紧盯着霍云,“你坚持一定要打的原因甚至是用这种方式动员百姓的目的,就是为了尽所有的可能达到削弱他们的目的?”
司马韬的脸色也慢慢变了,“其实,你是不是有办法可以用更小的代价去获取胜利?只是,你为了削弱他们而不肯实施?是这样么?”
被他们两人盯着,霍云表情却十分淡然,他道:“更小的代价?没有什么更小的代价,最小的就是现在与他们开战。我不是说过了么?除此以外我们没有任何的选择。”
轩辕纪突然从心里感受到了寒意,他惊疑不定的看着眼前的人,他觉得自己好像不认识他了,难道他还没有意识到,为了这个目的,将会有上百万人死在战场上?夏朝有句话,叫做得饶人处且饶人,在战场上,即便是对待敌人毫不留手、非要将他们杀至最后一个人才罢手的做法,自古以来就受到无数非议。
越是优秀的名将,越明白止戈为武的道理,杀敌多少都是次要的,取得胜利才是最终目的,可现在,夏军却不仅要取得胜利,还要将敌人杀得一个都不剩,这确实是让夏朝百姓舒服了,却也招致了敌国的滔天怨恨以及他国的畏惧忌惮。
打仗只是迫不得已,杀人绝不是光彩的事,但现在的夏朝军民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一场伤损几十万人的战争会让大夏举国欢庆,可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么?
“战争中根本没有对错可言,只是立场不同而已。”霍云也用极其认真的态度望着两人,“我只是站在大夏一方考虑,这一战将为大夏开创将来二十多年内边疆安定的局势。铁勒、高句丽、吐谷浑已然落败,若此战能灭掉吐蕃与南诏的气势,那对于大夏边疆的稳定是很有利的。”
轩辕纪和司马韬也知道霍云是怎么想的,平心而论,他的行为其实也无可厚非,只不过轩辕纪轻叹道:“也就是暂时的。”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霍云道:“虽说人生百年,但能活到百岁者屈指可数。我们能决定未来十年、二十年,也能预测三十年、四十年,可是百年之后呢?我们的手伸不到那么长,既然这样,那我们不如想想未来二十年的事。”
“仅以大夏苍生论,若能为他们换来二十年的和平,杀再多的敌人,我相信没有百姓会不愿意。可能还会有人说,干脆把敌人全部杀光,这样就能享受永远的和平了。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但也表现出来,人们都是自私的,只要有人还有着私心,那就无法得到真正的和平。”
“和平只有在双方都了解其真谛、愿意一直保护它的时候,争斗才会彻底消失。而不是那种签订了一个和约去保证的和平,那只是妥协,谁想撕就撕,没有任何意义。现在看来,还没有到那种时候。我也说过,这将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没错。”轩辕纪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场漫长的道路,不过道路总要开始走,我们必须让更多人知道,不是通过杀戮的方式,这样只会将他们越推越远。”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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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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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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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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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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