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好似临时抱佛脚的行为如果放在正面战场上可能行不通,但是,在魔族的注意力被人类吸引住的时候,联军就拥有了突袭的优势,这一战场也是叱云武经过实地勘察找到的,这是一片并不宽阔的空地,左右两边都有浓密的树林。
虽然这个时节,树叶正在飘零,但已经被人类吸引住注意力的魔族士兵并没有发现联军的靠近。
面对这样的突然袭击,就连魔族也没有反应的时间,联军轻而易举的杀进了魔族的队列中,魔族军阵顷刻之间就被撕开了很大的缺口,联军士兵源源不断的涌进去,双方陷入了胶着的肉搏战。
后方阵脚大乱,直接影响到了前方追击人类的士兵,前队与后队之间的连接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为了对付这些野蛮人,阿齐格只能从前方抽调更多的士兵回来堵住缺口,这必然造成了前队的兵力不足。
而就在这个时候,叱云武率军杀了个回马枪,再度掀起强烈的攻势,损兵折将的魔族前队失去了来自后队的支持,渐渐不敌,只得向后退去,希望能与后队会合。
“杀!”联军将领们高举武器、大声嘶吼:“把这些魔族一个不留的全部杀光!这是奥利大神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们要彻底消灭他们,重新夺回属于我们的土地!战斗吧!奥利大神的后代们!”
这些话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联军士兵们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勇气倍增,这时候,联军的兵力优势就体现了出来,他们是突袭,又是趁着魔族已经与人类战过一场之后、体力士气都还没有恢复的时候发动了进攻,这一战,他们终将创造历史。
最开始的一段时间里,魔族士兵疲于奔命,联军士兵有了叱云武的指点,进攻变得犀利了很多,让魔族应付起来十分吃力。
其实,如果能再给叱云武一段时间,他有把握能让联军的战斗力上一个台阶,但时间太紧了,初次上阵便是这样的大战,能够做到现在这样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联军惊喜的发现,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肉搏战中压制住魔族,这本身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提振士气的契机,叱云武认为,联军老打败仗除了兵力、军事理念上的落后以外,他们也缺乏必胜的信念,这可能也是对军队来说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东西。
魔族也不愧是魔族,最开始他们因为猝不及防确实吃了大亏,但他们自身的强大也绝不是浪得虚名的,很快,他们就重新组织起来,企图扭转劣势。
就在这个时候,人类军队已经击溃了魔族前军,在火铳和弓弩的掩护下,骑兵队就像是一柄尖刀插进了魔族的心脏位置,魔族中军告急。
陈勇率领几百骑兵一路冲杀,他们从不纠缠,也不求多杀敌人,因为他们的目标是魔族的统帅,统帅如果危急,那么对于刚有点起色的魔族士兵来说也是不小的打击,这足以再次打乱他们的阵脚。
果然,阿齐格眼见人类奇兵锐不可当,便急忙调集步兵进行拦截,这样一来他们重新组织起来的反攻就显得兵力不足,大大缓解了联军的压力。
“好!”看到阵中的情形,皮甲立马于战场之外的弥雅发出命令:“让我们的骑兵出击,搅乱他们的队列!”
联军并非是没有骑兵,只是他们的马匹都是东拼西凑过来的,瘦壮不一,这种骑兵到了战场上自然没有办法跟魔族的骑兵相比较。不过在这里,这支骑兵还是可以一战的。
搅乱魔族队列的战法也是叱云武教给弥雅的,她也算是现学现卖了。
联军骑兵杀入魔族队列中之后加速了魔族的崩溃,不一会儿,他们整齐的阵型就被分割成了大小十几块,他们已经没有办法集中力量扭转形势了,只能各自奋战。而往往到了这种时候,才是需要赌上每一个士兵勇气和意志的时刻。
人类士兵历经苦战,现在虽已是强弩之末,但作为职业军人,他们依旧能够咬牙坚挺,尤其是到了这种时候,如果无法咬牙坚持下去,那他们就可能前功尽弃,这样的决心会在短时间之内给士兵们很强的力量。
与人类士兵相比,联军士兵平常只是普通的百姓,战时才成为士兵,想必在他们的部落里根本没有职业不职业这回事,所谓的全民皆兵就是这样。因此,他们的战斗力和意志是没有办法跟人类士兵相比的。
只不过,联军士兵心中有着对部落、对奥利大神的信仰,而他们对战胜魔族已经树立起了信心,叱云武相信他们能够坚持下去。
肉搏战不需要任何的谋略,偏偏这样的战斗是最艰难、死伤也是最严重的,双方全体将士也都竭力用命,每一刻都有几十具身体倒地,尽管伤亡惨重,双方依然不分伯仲,真是不到最后一刻都没有办法决出胜负。
随着时间推移,胜利的天平开始倒向人类和联军,最后,数量上的优势还是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关键性因素。而最终导致魔族军队崩溃的,还是阿齐格的阵亡。
看到战况胶着,叱云武决定亲自出手,只要能够拿下魔族统帅,那对疲惫不堪的魔族精神上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于是,他完全施展出了个人的高超武艺,轻盈快速的掠过正在厮杀的两军士兵头顶,然后从天而降,在几十个魔族士兵的眼皮子底下,取走了阿齐格的头颅。
这看似极为轻巧的一击,实际上已经是叱云武现在功力的极限,失去主帅的魔族士兵方寸大乱,联军趁势一鼓作气,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之后终于彻底消灭了这支魔族军队,没有一个魔族选择投降,与其说是联军不允许他们投降,不如说是他们战斗到了最后的一兵一卒。
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天,西边天落日的余晖洒在苍茫的战场上,将战场映照得一片血红……
士兵们打扫完战场,时间也进入了夜晚,虽然经过一天的战斗,士兵们都很累了,可胜利的喜悦还是让他们狂欢不止。
这场胜利对于人类和联军来说各有各的意义,这是联军这么长时间以来在战场上对魔族取得过的最大胜利,这就足够他们庆祝好几天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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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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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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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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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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