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领土一分一毫也不容许他人进犯!”这是第一任在天门山之外立国的魔族皇帝在登基时说过的。
所以,在过去的几千年里,在东线,魔族与人类围绕着天门山展开一次又一次的较量,但始终,人类都没有越过天门山一步;在西线,魔族与野蛮人自接触以来,对他们一直保持着强大的攻势,终于将他们驱赶到一隅。
这句话被所有魔族牢记,被他们奉为箴言,可是现实却好像跟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
其实早在,巴耶洛特打算倾举国之力东征时,便有不少魔族的大臣、将领提醒他,若是将军队都调回来,那在西线就空虚了,野蛮人必会趁这个时候发动进攻,这么多年来,尽管魔族一直在打胜仗,可是,野蛮人却败而不绝,他们拥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好似杂草一般,无论用多少力气去猜,却一直顽强的挺立着。
野蛮人往往只有在冬季的时候才会停止攻势,因为他们的居住条件落后,冬天天气太冷,不利于他们作战。但在其他季节,他们几乎每个月都会发动几次进攻,虽说兵力和规模都不大,总能被魔族军队挡回去,可那是在魔族军队兵力正常的时候。
果然,似乎是发现了魔族将大部分兵力都抽走,野蛮人开始频繁活动,甚至发动了一次大规模攻势,轻而易举的杀入了魔族土地,后来,是在瓦沙克的强烈要求下,巴耶洛特才勉强同意第十军团驰援西线。
第十军团骑兵众多,他们的战马之精良,在魔族中仅次于龙骑士的坐骑,因其征战如电,所以有闪电军团之称。
野蛮人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经打,第十军团一动真格的,野蛮人就“识相”的溃退了,他们的攻势就这样轻而易举的瓦解了,第十军团原本想乘胜追击,可巴耶洛特却传旨给他们,令他们立刻前往东线。
正是因为这样,第十军团返回东线之后没多久,野蛮人卷土重来,这次又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占领了魔族西部疆域的大片土地。几千年的血债,他们比人类更仇恨魔族,只要是他们所过的地方,就每一个魔族能够活下来,他们用鲜血与烈火回报魔族、回报魔族驱赶和屠杀他们的行径。
原本,这个时候,巴耶洛特应该派遣一支军队回来收拾野蛮人,可一心要拿下天门山的巴耶洛特对西线的告急置若罔闻,直到现在,他还以为,野蛮人就是小打小闹,等他们闹够了自然会退去。
是啊,过去这么长时间,魔族一直压制着野蛮人,还从来没有失败过,他们自然不会把野蛮人放在心上,不要说巴耶洛特了,就是很多魔族将领也是这么认为的,这让以瓦沙克为首的将领们急得干瞪眼。
东线战事胶着,西线则是接连告急,在魔族百姓眼中,野蛮人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可怕的,没有了魔族正规军,他们呈长驱直入之势,劫掠魔族帝国西部,并且正在向着中部进展,西部疆域的魔族百姓们苦不堪言、怨声载道,他们纷纷质问:“军队在哪里?!帝国战无不胜的军队呢?!”
如今,那句话似乎变成了笑话,不仅仅是野蛮人,就连东线的人类,也极其大胆的派出了一支军队,贯穿多拉多瓦平原杀入了魔族东部疆域,魔族派出的一支讨伐军也被歼灭了,原本,西线的野蛮人闹得再厉害,东部的魔族百姓们也不太去在意,在他们心中,帝国辽阔无边,野蛮人继续深入只是自取灭亡。
可是现在,人类军队从东边过来了,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就拿下了一个行省的首府,这下子,东部的魔族百姓也慌了,他们只能寄希望于讨伐军。
就在这个时候,第二支讨伐军出现的消息传开了,魔族百姓们个个欣喜不已,讨伐军统帅阿克迪更自信的说:“卑劣的人类军队很快就会被剿灭!让他们感受到帝国真正的实力!”
阿克迪的态度就是整个魔族帝国的态度,他会这么自信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他有三万大军,而且都是从名震帝国的强军中挑选出来的,从人数、战力上看完全没有失败的理由。
百姓们也坚信,这支讨伐军必然可以歼灭人类军队,他们只要等待好消息就可以了……
就在同时,叱云武等人也接到了第二支讨伐军的消息,他们聚在一起商议如何对付这支军队。
“三万兵马?魔族还真是小气啊!”叱云武半开玩笑的说:“我还以为他们会多派点人来。”
“都这时候还开玩笑?!”念儿不满的白了他一眼,“三万已经很多了,这大大超出了我军现有的兵力。”
“是啊。”沈良点点头,实际上他们都很清楚现在麾下的兵力,历经了前几次战斗,名义上还有七千之众,但有战斗力的只有六千八百余人,而且,不仅兵员没有补充,火铳的弹药也是一样,这是他们一直仰赖的武器,接下来的战斗依然需要发挥作用。
“那怎么办?”叱云武道:“就算我们面临这么多困难,仗还是一样要打,既然弹药有限,那我们就少用火铳。我们不是缴获了许多箭矢么?这总能补充到,那便用箭矢来代替大部分火铳,让士兵们省着点弹药。”
叱云武说得对,就算他们现在愁死,也没有办法得到补充,既然这样,还不如想想下一步的对策。
“敌人的讨伐军虽然来了,但他们未必能一下子抓到我们,我们该怎么打还是怎么打。”叱云武看着铺在桌面上的地图。
“你的意思是不管讨伐军?”程智问道。
“我们没必要管他们。”叱云武目光闪动,望着桌边的几人,道:“别忘了,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可不是跟讨伐军兜圈子的,阻碍他们的军资才是我们的任务。”
聂宇想了想,问道:“那将军的意思是?”
“你们看。”叱云武指向地图上的一个点,“这是在维查那找到的,上面标注,距离这里不远,是他们的一个军资重镇,我们下一步就要进攻这里。”
众人审视着那里,念儿蹙着眉,道:“可是,他们已经知道我们的存在了,既然这里是军资重镇,那他们必然重兵布防,我们难道要强攻?”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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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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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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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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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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