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从城中一路向外,赛因斯骑马行在前面,由一队骑兵负责保护,自从出城之后,他的心脏就紧张了起来,眼神一直在左顾右盼,他知道,那支人类军队一定也在暗中注视着他们,就像一头野兽伺机出动,期待一口咬断猎物的脖子。
不得不说,这种处处小心的感觉非常难受,这种明知道敌人会出现,却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会从哪里出现的感觉,赛因斯从来没有体验过,之前在城里的时候他明明觉得已经做好了准备,可一出来,他就感到身上背负的压力越来越大。
赛因斯显得既紧张又焦虑,他完全不知道,人类军队的哨骑自从他们出城之后就一路悄悄的尾随着他们,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在看到他们出城之后,一名哨骑已经骑上马,飞快的回去了。
“叱云将军!”当叱云武等人正在商量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那名哨骑风一般跑进了帐中,大声禀道:“禀将军,敌军已经离开了城堡,正在向天门山方向前进!”
叱云武立刻站起身,严肃问道:“他们的兵力呢?可是运送物资?”
那哨骑回道:“兵力大约有千余,运送物资的车辆超过一百。”
叱云武将头转向一边默默思考起来,一旁的程智则挥了挥手示意那哨骑退下,然后对叱云武道:“千余士兵?叱云将军怎么看?”
将领们把目光集中在叱云武身上,只见他思考了片刻之后,呵了声,转过头来道:“我们想要的,当然是敌军倾巢而出,按照我们之前的猜测,他们很可能会走这一步,出动全部兵力运走所有的物资。可是,也不排除他们还有其他的目的。”
“其他的目的?”一个将领不明白叱云武所指,沈良双手抱胸,道:“叱云将军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能推测出他们的行为,那他们也可能可以推测出我们的想法。我们现在并不知道那城堡里到底有多少兵马,也不知道他们运送的马车上到底是不是物资?最坏的情况的是,他们故意设下陷阱,引我们上钩,里外夹击。”
“不错。”程智点点头,“虽然我们现在可以肯定那城堡里没有多少兵马,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还是多派哨骑探查比较好。”
这一提议没有问题,将领们都表示认同……
通往天门山的大道上,魔族军队渐渐排成紧密的队形,他们的刀枪发出了紧张的嗡响、弓箭手们锐利的目光不时的扫向周围、捏住弓的手力气渐大,周围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离开城堡也有一段时间了,却一直没有动静,赛因斯不仅没有放松,反而更加紧张了,他心中确信,那支人类军队一定会来,对这个结论他丝毫没有怀疑过,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在这件事情上他又犯了魔族固执的老毛病。
殊不知,距离他十几里远的人类军营一点动作也没有,他们根本没有打算伏击这支队伍,叱云武既然知道,赛因斯会走这一步,那他怎么会不考虑双方的战力差距呢?数量上,人类军队确实占据优势,武器上他们同样有优势,但之前之所以能屡战屡胜,更多的是趁魔族军队没有防备。
而现在,城堡里的魔族军队已经有了准备,他们全副武装,天门山的战斗告诉叱云武,千万不要跟下定决心的魔族军营硬拼,即便最后依然能够获胜,但自身的损伤一定不会小,魔族军队现在自知数量处在弱势,这反而更加坚定了他们的心性,跟他们交手并不明智。
虽说要眼睁睁的看着这些物资从眼皮子底下溜走,但根据之前统计的,就算是眼前的百余辆马车,对魔族大军来说也是杯水车薪。比起花费大大代价来拦截这些物资,有一件更有价值的事需要他们去完成。
趁着魔族大军出城,一队夏军士兵已经小心翼翼的摸到了城堡下,带领他们的是叱云武麾下的一个百户,他们被派来试探城中防御。
只是从他们一路摸过来的情况看,城堡的防护显得形同虚设,或者里面根本就没有人。
继续等待了一会儿之后,那百户决定尝试一下,他命令手下士兵一起以叠罗汉的方式依托城墙完成了一道人梯,与城墙上的距离拉近到了小半个身位,这是一次极具冒险的尝试,如果这时候被里面士兵发现的话,那这队人类士兵一个也别想活着回去。
在一层一层叠上去时,士兵们都尽量屏气凝神,最后由那个百户一层层的跃上去,过程中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声响,他半个身体高过了城墙,首先向两边各看了一眼,聚精会神的去听,确认没有人声之后才放心迈步踏进去。
就在这个时候,右边的箭塔里传来了脚步声,百户连忙藏进箭塔出口的一边,没有用眼睛,而是用耳朵去听,脚步声越来越近,就是往这里走过来的。
百户深吸了一口气,当一只脚踏出通道口时,一道影子倒映在了地上,他猛地踏出一步,同时一只手化成爪形闪电般伸出去,牢牢的抓住了对方的喉咙,只听咔啦一声,喉骨碎裂、脖子都被拧歪了。
这时候,百户才看清楚来者,这确实是一个魔族士兵,外貌已经说明了一切,赛因斯带走了绝大部分士兵,仍留下了十余个守卫城堡。因为他认为,人类军队是冲着物资来的,他并没有放弃这座城堡,如果没有士兵留守,他总觉得那就不是魔族帝国的领土了。
这其实也是魔族的通病,可以想象,在魔族被赶出天门山之后到现在,他们的领土还从来没有被他人侵占过,他们已经习惯了,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一定要有他们的军队在,因此,赛因斯在决定倾巢而出的同时,却还把极少的士兵留在了下来。
其实人类在很多时候也有这种想法,如果一片属于他们的土地上只有平民,而没有他们的军队,那么这片土地是否还属于他们呢?不知从何时起,军队就和土地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人类与魔族的差别,只在于人类更懂得变通,而魔族却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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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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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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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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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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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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