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耶洛特虽然坚持不撤兵,但他也深知再这么热下去,士兵们都受不了,因此他决定将营地从草地迁入附近的一片森林,用茂盛的林木来阻挡阳光直射,林中有溪流,也可以拥有丰沛的水源。
可以说,移营的决定把一切都考虑到了,可唯独一点,巴耶洛特乃至魔族军队上下谁也没有考虑到,依旧是那个老问题,魔族从不缺少武勇善战的将士,但在谋略上的表现可谓笨拙,也许正是因为他们太强了,迫于他们的压力,人类才充分运用了自己的智慧,来弥补力量上的差距。
人类兵书上写得明明白白:“包原溪险处屯兵,兵家大忌也。”尤其是夏季,林木易燃,若守军用火攻,那魔族就算有千万大军也是无用。
尽管有了上次的教训,巴耶洛特小心了一些,扎营时采取连营措施,利用优势兵力企图建立起一道营墙来阻挡守军可能的突然进攻。但他还是没能想到最要紧的一点,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起初,守军并不知道魔族已经移营了,魔族在原地留下了部分空营地以迷惑守军,直到轩辕纪等人发现魔族大军数日没有出没于关口附近感觉奇怪之后,才派出了哨骑进行查探。结果便是发现魔族大军已经移营,此时距离魔族大军的行动已经过去了数日,所有的移动痕迹都差不多消失了。
轩辕纪等人便怀疑,魔族是不是撤军了?只有霍云认为,以魔族的性格,他们不会就这样无声无息的退缩的,他们一定是因为酷暑难耐,所以把营地移走了。于是,哨骑在继续查探之后,确认魔族大军都躲进了森林。
当这个消息传回御魔关时,霍云不禁道:“这是真的么?!”
“是的,”回来报信的哨骑,点点头,肯定的答道:“我们看得很真切,他们的军营在林中密密麻麻的遍布着,到处可以听到他们的声音,绝对没错!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未敢近前。”
“下去吧。”轩辕纪挥了挥手,那哨骑立刻起身转头跑了出去。
“霍将军有什么想说的么?”轩辕纪看向霍云,“方才为何那般?”
听到轩辕纪的声音,霍云从思考中回过神来,他看着轩辕纪,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道:“对,末将确实有一个想法。但末将想,太傅大人和在场的诸位应该都能想到才对,这可是兵家大忌啊!”
兵家大忌这四个字一落地,将领们包括轩辕纪都露出了会心一笑,他们都是有真才实学之人,不会不明白这其中道理,轩辕纪笑着朝桌边做了个请的姿势,道:“各位,请坐。”
众将落座之后,轩辕纪脸上的愉悦便藏不住,他道:“这真是一个天赐良机啊!魔族不耐酷热,竟出此下策,实乃天夺其魂,给我军一举重创其大军的良机!”
“是啊!”慕应雄首先点头道:“听闻,昔日炎太祖便以火烧连营之计大破敌兵,建立炎朝。如今,此役若成,比炎太祖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火烧连营之计的先例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在战场上出现了,炎朝的开国之君便以此计大破了五十万兵,最终定鼎了炎朝江山,相比那场人类的内战,这场战争要是赢了,那功绩之大可能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恐怕也难有来者了。
赵昂双手抱胸,冷峻道:“上一次我军用了水淹,这次就让他们尝尝火烧的滋味。”
这个时刻,一直缠绕在众将头上因为酷热带来的烦躁似乎都消失了,魔族移营入森林的消息仿佛一剂温良之药,足以浇灭将领们头上的那把火,同时却也点燃了他们心中的火苗。
“各位现在还不能把这当成必胜的战役。”这时候,霍云就适时的给众将泼了一盆冷水,“火烧连营要成,我们还需要一些必备条件,干草、火箭等都需要进行准备,而且要快,现在已是八月上旬了,另外,我们还需要在一个晴好天气下手,现在还不能过于乐观。”
“没错。”轩辕纪点点头,“霍将军说得很对,这一仗该怎么打,我们还需要进行商议。诸位,你们可以尽情发言,请。”他抬起手对众将做了请的手势……
在将领们开会商讨的时候,各项准备就已经开始了,魔族军队的兵力很强,一旦火起,他们必会拼尽全力反抗,因此仅靠火焰自然蔓延是不行的,火油必须准备充足,但单凭天门山储存的这些不够,必须从后方调集更多的。
由各军抽调士兵上山去搜集干草,数量也需要很多,同时还需要分配人制作火箭,因为这些东西所需的数量都要很多,所以准备也需要数天的时间。另外,派出哨骑对魔族营地周边情况的查探也不能有所疏漏,万一让他们提前注意到了,很可能让这些准备都功亏一篑。
从开始会议的这时候起,天门五关就要进入一个忙碌的状态,别忘了,大太阳还在头顶上照着,这些活又重又累,士兵们必须分成好几批,否则还没有开战,很多士兵就只剩下一口气了。
将领们都很重视这场战役,他们几乎天天都在现场进行督促,还参与到制作中,别看这几天太阳依旧毒辣,可夏天的天气说不好什么时候就会下一场大雨,战役越早开始越好。
这几天,霍云又像之前那样每天晚上登上城楼仰头观天,但有了之前的经历,他知道自己没有那种能力,所以每次都叫上徐映雪,而知晓这一切都是为了打胜仗,徐映雪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而她每次给出的答案都是让霍云既放心又担心的。
让他放心的是,明天不会下雨,让他担心的是,即便明天不会下,说不准后天就会下,只要战役一天没有打响,就要多一天的变数。
相比之下,徐映雪就没有霍云那么重的担忧了,她道:“就算那么担心也没用,天气要怎么变化都是天说了算的。我的预测也不是每次都那么准确,放松一点吧,否则你会很累的。”
霍云虽然嘴上接受了徐映雪的建议,显得若无其事,但其实心里依然焦虑不止,不过并不只是因为这场战役,魔族移营的消息让他有了别的想法,或许那个计划执行起来已经没有那么多阻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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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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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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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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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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