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韬才不相信他这一套,对他翻了翻白眼,道:“你明知道我们训斥赵昂是为了立威,却还要装傻,我看你比他更需要整治整治。”
“哎哎哎!”霍云连忙抬起手,“我们是什么交情,说整治什么的太严重了吧?”
“你别嬉皮笑脸的!”轩辕纪皱着眉,“我和司马虽然坐在主帅和副帅的位子上,可不要说那些跟随邝王多年的部下,赵昂他们都是一帮子的骄兵悍将,能力是有的,可各有各的傲气,想要镇住他们不容易。你就不打算给我们出出主意?”
“我没什么主意可出啊!”霍云抬起双手,“你们要搞清楚,这是你们要立威,不是我。而且我觉得你们刚才做得很好,赵昂这种刺儿头就得好好打压一下。你们自己难道没有看到么?虽然轩辕纪你没有说话,可那些人眼里明显已经严肃起来了。”
两人当然注意到了,轩辕纪轻叹了一声:“是啊,我们自己的威还得靠自己去立,我们也知道,光靠今天一次是不够的,今后我们还得继续注意。”接着,他又问霍云,“那接下来呢?魔族的进攻还会继续,我们真的除了死守以外就没有任何办法了么?”
霍云摸了摸鼻子,眼中微光闪动、若有所思,道:“现阶段我们确实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至少得再守一个月,我们才或许可以尝试主动出击。”
“一个月啊……”轩辕纪语气深沉,他转头遥望城楼的方向,又越过它看向更远的西方天际……
前进!前进!一直向东前进!这是巴耶洛特这几个月,不,是这一年来唯一的想法,小时候他就一直梦想着可以率领魔族大军脚踏天门山、杀入那个让整个魔族魂牵梦萦了几千年的世界,这是每一个魔族都会有的梦想。
但是过去的几千年中,魔族无数次举大军进攻天门山,最后的结果却都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始终自信于自身的力量,认为总可以依靠它取得最后的胜利。可那座大山却硬生生的挡住了他们,一挡就是几千年。
也许跟人类的战争是魔族有史以来最不想输掉的战争,他们崇尚强者,只有强者才配得到一切,胜利就是对强者最好的证明。然而,他们却一次一次又一次败在了他们眼中的弱者——人类的手上,看着人类拥抱胜利。
这种怨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没有消退,反而不断增长,一次两次甚至几十次的失败都不能改变魔族卷土重来的意志,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放弃,对于胜利、荣耀的渴望是深植在他们骨子里的。
他们并不将人类看作是难以逾越的,在他们的眼里,真正挡住他们的是那座大山,他们真正要打败的也是那座大山,所以这不断的激励他们一次一次的尝试。无数前人的失败证明了这件事有多困难,也就越有挑战它的必要。
因为它越困难,挑战成功后的胜利就越大,这是所有魔族生来的渴望。尤其是生在皇族,他们是最为渴望可以完成这个以前从来没有人成功的挑战,他们誓要为伟大的魔族皇族带来至高无上的胜利荣耀。
巴尔是这样、巴奥雷特是这样,巴耶洛特也是这样,不过前两者都失败了,巴耶洛特并不为他们惋惜,他甚至希望更多人失败,因为只有这样,他的成功才有意义。
是的,他的挑战刚刚开始,并且他很有信心可以取得最后的胜利,自此之后他巴耶洛特的名字将书写在魔族史册上最辉煌的一页,只有他巴耶洛特有这个资格!
想到这里,巴耶洛特心中就升起万丈豪情,他有些恨不得现在就赶到天门山去完成只属于自己的伟业,可看着自己带领的这支大军,他又想把时间停留在这一刻,他不仅身在这支魔族帝国历史上最庞大的军队里,他还是这支军队的带领者,他是这支军队里至高无上的存在。
后方突然响起了一阵马蹄声,有人快马从后方赶来,巴耶洛特转头望去,只见一队骑兵正在朝这里飞驰而来,远远就听到喊声:“陛下!陛下!有军情……”
“陛下!”那队骑兵来到了巴耶洛特面前,领头的骑兵队长单膝跪倒在巴耶洛特的马前,禀道:“陛下,后方军情,帕尔公爵率第十军团在布勒斯堡击败野蛮人,正在将入侵的野蛮人驱逐出境,不日便可完成。”
“呵!”巴耶洛特冷笑一声,“朕就说了,这些野蛮人构不成威胁,抢劫些粮草自会退去,瓦沙克亲王杞人忧天了。传令下去,告诉帕尔,野蛮人既然已经败退,那就不需要再追了,想来他们刚遭大败,也没有胆子再来。第十军团所部即日启程,全速与主力大军会合。”
“是!”骑兵队长领命之后,起身走到马边,翻身上马,带着那队骑兵从原路返回。
巴耶洛特满脸笑容的朝向东方,一轮红日正从东方的天际冉冉升起,源源不断的魔族士兵消失在地平线的那头……
天门山的战斗已经进行了半个月的时间,城头的炮声几乎天天从早响到晚,就像上一次驱魔战争时发生的一样,魔族军队果然不厌其烦的使着人海战术,每天非要死上八万左右的士兵才甘心。
这么巨大的伤亡换来的是一天接着一天的拉近与城墙的距离,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折腾,守军士兵多数都知道这种战争的困难了,之前他们还有些抱怨,比如为什么只能死守不能开城迎战什么的,而如今这种抱怨声渐渐小了下来。
他们谁都看得出来,尽管打了半个月、损伤了这么多士兵,可魔族军队照样天天来,每天从一开始就不像是一支精疲力尽的军队,这倒也不是说他们的心理状态极佳,而正是说明了他们的兵力太充足了,与这样的对手在沙场上交锋,那足足可以围上你几十圈,到时候精疲力尽不说,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霍云注意着军队中这一点点的变化,天门山守军除了原天门山驻军和长城军以外,其他的都是中央禁军,他们受朝廷重视,可以说是军队中的骄子,这些人个个有些脾气,只让他们死守不发牢骚才怪。
可现在,他们都被魔族的攻势给惊住了,像魔族这样兵力如此雄厚、又这么不怕死的军队,天底下还能找出哪一支?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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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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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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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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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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