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职的表情却没有缓和,他看着杯中的茶水有些出神,女子见他神情严肃,就问:“怎么了?”
“没什么,”姬职摇摇头,道:“就是想起了母亲,如果她老人家还在,该有多好啊?”
说起这个,女子的脸色也黯淡了下去,她点点头:“是啊,如果夫人还在,看到你如今这样,一定会很欣慰的。”
姬职笑了笑,看着女子,道:“如果她知道我娶了你,一定更高兴!”
女子的脸上一红,嗔道:“不是说的好好的么?怎么又扯到我身上?再说,如果……”她犹疑了片刻,头不禁低下去,“如果夫人真的还在,肯定有大把名门闺秀任你挑选,我只是一个小侍女,哪敢有这样的奢望?”
别看她一直大大方方,实际上她心里一直对自己的身份有种自卑。现在几乎无人提起,姬职的夫人以前是他母亲捡回来的一个小女孩儿,一直作为姬职的贴身侍女养大,姬职母亲为她取名青儿。她与姬职两人自幼相伴,由于姬职的身份,几乎没有同龄的朋友,与他最为亲近的除了母亲以外,就是这个只比他小一岁的侍女了。
两人朝夕相对,拥有极为深厚的感情基础,那时候他们年纪尚小,对于主仆还没有明显的区分概念,他们是彼此唯一的玩伴,自然不会像其他主仆那样那么分明。而随着年纪的增大,他们心里的感情逐渐成为了相互依恋的情愫。
抛却侍女的身份不谈,青儿的相貌从小就出众,长大之后更是惊艳,引来许多人的觊觎,而每次把她赶走那些人的就是姬职,这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本能,他忍受不了别人触碰青儿的身体,尤其是那些人,一旦有人这么做了,他会不惜付诸武力。
但是,还没等他们确认彼此的心意,家中就遭横祸,母亲带着他们离开了家中,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青儿也跟着他们吃尽了苦头,但无论如何艰苦,她却紧紧跟随着母子俩身旁,因为日子贫苦,而青儿以前又学过琴技,茶艺和厨艺都不错,在茶楼、酒楼和街边,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不过,她时刻都不曾忘记夫人和少主,这时候她已经长大了,明白了主仆之分,纵使跟姬职很亲近,却时刻提醒自己要牢记身份,所以她将赚回来的钱都给了姬职母子俩,让母子俩十分感动。
当时的燕国,权贵不法,对底层百姓的压迫极为严重,主仆三人显然没有办法在燕国生活下去,他们听说,有大量不甘受燕国权贵奴役的百姓都逃往了夏朝,虽然夏朝当时的吏治也说不上好,但他们向来欢迎别国子民入境居住,相比之下社会压力比燕国宽松。
于是,主仆三人便去了夏朝,果然,在夏朝的土地上生活确实比较容易,夏朝当时的制度是,凡有燕国百姓入境,便要赠与田地和居所,因此,他们很快就得到了落脚之处,虽然简陋,但总比没有好。
只是,姬职不愿耕地,他有更大的理想参军。
当时,夏朝的边军正在征兵,而姬职武艺不错、又受过不少教育,当然就入选了,走运的是,负责考核的夏军军官是一个惜才之人,他十分认可姬职的才能,将他带在了身边进行培养。
在姬职参军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家里的生计主要靠青儿在当地的一家饭店做工来维持,而姬职的母亲则在家中帮人织布,从此之后,他们就在这里稳定了下来。
不久之后,姬职在边境与燕军的几次摩擦中立下了不少战功,获得了晋升,得到了俸禄也就越来越多了,那夏军军官也很是器重他。
进入夏军仅仅两年的时间,姬职就从一个士兵晋升为了千户,这在战争规模都不大的夏燕边境军队中实属罕见。
他们的家也从原来简陋的居所移到了更大的院子,母亲和青儿都不需要再为家里的生计担心了,除了青儿以外,家里也多了好几个丫鬟小厮,这么做实际上是姬职想要将青儿的地位往上提。
虽然过去两年姬职忙于军务,长时间在军营,两人很少有时间见面,但却经常有书信往来,互相说些生活中碰到的趣事,却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对对方的思念。
可能是之前的生活太过艰辛,让他们都忘记了主仆的身份隔阂,让他们看起来像是一家三口,姬职的母亲曾无意中说过,要把青儿当做女儿看待,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姬职和青儿的表情多少有些不自然,他们当时也不太清楚,到底把对方当做什么。
直到姬职在军营里,一接到青儿的信就什么也不管的样子被同僚看到后,他们就取笑道:“哟!谁的信啊?这么着急?媳妇儿吧?”
正是这一句笑谈让姬职豁然开朗,他才渐渐确定了自己的感情,他本想马上告诉青儿,但那时候他还在前进的路上,他必须有所成就才能回去见她。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几乎废寝忘食,一心扑在了军务上,可以说,他能有后来的成功,这个激励是少不了的。
可是,当他晋升千户,终于到了可以对青儿倾诉衷肠的时候,青儿却有意回避了他的感情。
原因无他,因为这个时候,青儿重新意识到,今时不同往日,他们的身份还是主仆,姬职本意抬高她身份的举动却提醒了她,让她产生了误会。
再加上,姬职母亲看到儿子有出息了,就想着为他张罗一门婚事,她并非是没有看到,姬职和青儿之间的亲近,或许是她故意为之,又或许是她把这份感情仅仅当做是兄妹之情,没有往男女上想过。
对青儿的回避,姬职显得有些苦恼,对母亲的话也是心不在焉,几次借故托辞。又过了两年,他已经做到了万户的位子上,正式接了原本那位上司的班,那上司还写信给了朝廷推荐他,希望他可以进入中央禁军深造。
只是,当时的朝廷内部党争已经到了高潮,这种时候的推荐不会有多少人理睬,不过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
不久之后,就有人到了当地以奉命阅军为名,考察姬职,这一行人之中就有霍云。也是那时候,霍云看中了姬职的才能,但他当时也是位卑言轻,又把全部心思放在党争上,没有能力提拔姬职,可只要记住他,今后定会有机会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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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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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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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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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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